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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夏某。37岁的夏某是驻在马鞍山市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职工。下岗后,夏某承包了本单位的一门面房经营。由于平时他总是逞凶好斗,蛮不讲理,不少职工背地里称他为“神经病”。夏某凭着这一“优势”,去年曾在本单位揽到了一笔生意且尝到甜头。当得知本单位要处理一批废钢材时,夏某不按程序投标,强行要领导低价卖给自己。夏某的要求被拒绝后,便多次以“神经病”要挟纠缠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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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曾在博客《丑话说在前边》一文中提到,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并称“因为我现在是个体户,不用代表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权威,可以充分享受关于中国足球的言论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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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部的领导下,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当做重要任务之一,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我厅分别于2006年和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五五”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六五”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公正执法十佳单位”,2010年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评为首批“依法治理标兵单位”,连续七年保持了“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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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的一位主要领导,谈及工作业绩,总结工作经验,总会诚恳地讲上一句:我和我的同志们共同努力……这让我想到,在我参加某单位的一次述职会上,一位业务干部发言时,讲到成绩,也是说: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努力……这种善于加一个“们”字的言辞,令闻者心生感佩,敬意顿生。在谈成绩、讲问题时,“我”这个单数后面要不要、该不该加个“们”字而变成复数,当然是取决于客观事实。该加就要大大方方地加上去,不该加就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文过饰非。问题在于,虚荣的人、好大喜功的人,平时眼睛只盯自己的名字,放大自己的功劳,待功成名就时,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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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9岁,2000年底转业到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行处工作,为能取得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我用四年的时间考取了两个法律大本文凭,从2005年开始又用四年时间攻克了司考难关。当得到通过的消息后,院领导和同志们都对我通过司法考试表示祝贺,此时千言万语都感谢不尽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为了感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我把自己通过司考的体会总结出来,提供给正在准备司考的干警们。我的体会是:“五有”助你早臼成就司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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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吃喜糖。你们公证处也是我闺女的娘家人!”近日,在江苏省邳州市司法局公证处接待室里,一位正在分发喜糖的五十多岁的妇女激动地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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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诗人北岛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参加朗诵比赛,老师分配给他一首诗《假如我是一支粉笔》:“假如我是粉笔/我会很乐意牺牲自己,让老师在黑板上写字/让同学在黑板上画画/我不需要你们保护/但求你们不要让我粉身碎骨。”北岛很是愤慨,好在儿子不会委屈自己,一早就跟老师说:“老师,我不想当粉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