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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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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法理的角度看,维持和平行动的中立性及其对武力的使用的合法性并不影响或者排除国际人道法对其的适用;并且,从事实的角度看,不仅多项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情形已经突破了维持和平行动本应具有的中立性,不同层面的联合国法律文件也明确规定了维和部队应当遵行国际人道法。由此,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介入到了冲突当事方之间的武装冲突并且使用了武力的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应当得以对其适用。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仅国际人道法的"普遍性原则和精神"得以适用于维持和平行动;相应地,维持和平行动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具体情形则主要包括违反了国际人道法关于保护平民、给予平民人道待遇和给予被拘押者人道待遇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有关武装冲突中的失踪人员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武装冲突中的失踪人员问题是习惯国际人道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习惯国际人道法确立了家人了解报告亲属下落的权利义务以及冲突各方查找和报告武装冲突中失踪人员信息的义务。2006年《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代表着国际社会在人权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进展,并建立了有关制度,该公约并不影响习惯国际人道法关于武装冲突中的人员失踪的规定及其适用,而且还会引起人们对关于失踪人员的国际人道法的进一步关注。在查找全球武装冲突地区失踪人员的实践中,红十字国际组织发挥了巨大作用。冲突后一些国家设立了特别委员会和其他寻人机制,这些行动均丰富了武装冲突中失踪人员查找的实践。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其中,一些西方军事法学者关于人道法、人权法适用问题的观点及阐释起到了重要的法理推动作用。本文从分析维和行动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入手,归纳了维和行动参照人道法制定具体交战规则的基本点和平衡点,进而提出了反对在维和行动中直接适用人权法的理由及结论,以期保持和修正维和行动的法律取向,促使其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4.
国际人道法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适用,对国家主权、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及国际法体系有重大影响。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际人道法都是开放发展的体系,随着时代的进步、实践的发展,国际社会必将不断解决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国际人道法存在的问题,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国际人道法的影响将日益扩大、规则将不断完善、效力将逐步增强。  相似文献   

5.
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适用国际人道法时有必要注意以下问题:缓和使用武力与维和宗旨间的矛盾、明确从事人道主义援助的角色定位、把握保护人道主义活动的限度、注意执行制裁任务的相关责任、明确类似占领法占的国际人道法义务。这些应注意的问题启示我们,在我军的维和实践中适用国际人道法应注意:重视新的维和样式下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恪守中立,避免受到过多法律约束;协调好树立人道形象与依法办事的关系;进一步做好维和行动中适用国际人道法的准备。  相似文献   

6.
从“非法战斗员”看反恐行动中国际人道法的适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11"事件之后,美国以"反恐"为名,提出"非法战斗员"一说,使国际人道法现有的保护体系受到冲击。在反恐行动中能否适用国际人道法,如何适用国际人道法,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这样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充分发挥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在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际人道法,使反恐行动在更加全面、公正的法律机制下运行。  相似文献   

7.
从1948年联合国中东停战监督组织成立至今,联合国维和行动走过了60多年的光辉历程,而敦促有关各方遵守和适用国际人道法始终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个重要话题。如何确保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直接参与冲突的各方,尤其是东道国中央政府及其军队,并通过他们促使反叛组织及其武装力量,了解、遵守和适用国际人道法,以减轻冲突受难者的痛苦,需要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  相似文献   

8.
传统意义上,国际人道法是适用于战争或武装冲突的规则。随着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日益增多,因其特征、形式与战争行为存在诸多相似性,导致其在实践中面临类似于战争的行为和后果。这就要求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要充分考虑到国际人道法的适用问题。基于此,本文探讨了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能否适用国际人道法,如何适用国际人道法以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出现对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了怎样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9.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武装冲突实际上都是非国际性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保护日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尽管如今人们对国际人道法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没有什么争议,但在适用的法律渊源与人道规则、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战争罪,以及执行与遵守和国际人道法是否应该向统一方向发展等方面争议比较大,迫切需要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0.
国际人道法的实施和现有人道法规则在当代面临五大挑战:如何认识恐怖主义并合法地与恐怖主义作斗争;如何认识诉诸战争权和战时法的关系;如何认识特殊情况下战斗员和平民的区分;如何确保国际人道法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适用;如何确保对现行人道法规则的尊重。  相似文献   

11.
冷战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霞 《外交评论》2005,(3):47-54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在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方法,贯彻自愿、中立、非武力等基本原则。冷战后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也引起了不少国家的担忧和非议。当前,联合国的改革与发展已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如何使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制化、规范化已成为摆在联合国及各会员国面前的紧要问题。  相似文献   

12.
国家内部武装冲突占据了当今世界武装冲突的大半,冲突后如何对这些国家进行安全治理,不仅关系到冲突国本身的安全,也关系到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全球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冲突后国家进行着维护和平与建设和平的任务。维和行动从最早的管理国家间冲突,到管理国家内部冲突和人的安全,直到今天发展成为管理冲突后国家的全面建设与和平。然而理论上的发展在战略和实施层面出现断层,维和人员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建设和平任务,效果却不佳。从联合国在非洲(尤其是在南苏丹)的维和行动可以看出,在维护和平方面的成就远远大于建设和平方面的成就。维和行动中存在着三个深刻的悖论(维和行动的局限、联合国的性质与其能力的局限以及其他行为体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系),影响着维和行动的有效实施。要想更有效地参与冲突后国家的安全治理,联合国应成为和平进程的帮助者而不是干预者,注重东道国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包括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联合国与其他行为体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13.
美国的海外反恐军事行动应该适用国际人道法的相关规则.战争罪名的构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行为在国际性或者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发生并且与该冲突有关;二是行为人知道据以确定存在武装冲突的事实情况.阿富汗地区的冲突是一场国际性的武装冲突,涉案士兵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战争罪行,美国以普通罪名起诉肇事士兵违背了国际人道法的相关规则,使国际人道法惩治战争罪行、保护受难者的功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相似文献   

14.
浅析联合国维和行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生事物 ,它在《联合国宪章》中并没有规定 ,而是在后来的联合国维持和平实践中不断发展起来的。联合国在解决严重的国际争端或冲突的过程中 ,曾多次采取维和行动。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形成和发展看 ,分为冷战前和冷战后两个时期。冷战前的维和目标不是“建立”和平 ,而是维持和平。冷战后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在职能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由维持和平向缔造和平和用强制性的手段“促进”和平的方向转化 ,表现出了新一代维和行动的主要特征 ,使联合国维和行动陷入困境。只要国际社会认真对待维和行动中出现的新问题 ,吸取教训 ,找出症结 ,维和行动在今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努力中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目前,学界使用战争法、武装冲突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等词汇表达类似甚至是相同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国际武装冲突法及国际人道法是目前并行的两种法律体系,国际武装冲突法可以囊括国际人道法,但国际人道法却不能替代国际武装冲突法。其称谓不同,反映的是传播、研究者的职能需求及立场不同。  相似文献   

16.
维和行动在最近10多年中的发展显著增强了在维和行动中适用武装冲突法的必要性.但是,适用武装冲突法不应改变维和行动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为了在维和行动中正确地适用武装冲突法,第一,要在性质上把维和行动与强制和平行动区别开来,继续坚持维和行动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二,要明确维和行动适用武装冲突法与交战行为适用武装冲突法的不同,针对维和行动的特点制定适用武装冲突法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能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的今天,探讨军队如何实施非战争军事行动保障我国的境外能源供应安全,特别是应当如何制定适用于此类特种作战行动的《交战规则》,明确部队官兵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对于我军遂行包括保障境外能源安全在内的多样化军事任务,提高作战效能,无疑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具有突出的实践意义。根据此类行动的性质,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和军队实践的基础上,参考我军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和国际人道救援等国际军事行动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军适用于各类非战争军事行动的《交战规则》,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制定《交战规则》,必须依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对行动的性质进行确定,对使用武力的范围和程度严加限制,应符合国际法,不与国际人道法相冲突。  相似文献   

18.
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人道法旨在保护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并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使用,因此。国际人道法也被称为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在国际人道法的传统理论观点中,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平民面对非法拘禁时不受人道法的保护。回顾1995年前南国际法庭上诉庭在塔迪奇一案中的判决所建立的标准,无论是国际武装冲突还是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保,面对非法拘禁时,平民均应受到人道法保护。  相似文献   

19.
国际人道法的界定及其与战争法、武装冲突法的等同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际人道法是由协定和习惯构成,从海牙法和日内瓦法发展而来的,在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保护已经或可能受武装冲突危害的人员及财产,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武装冲突中人道要求的统一的国际法规则体系。从理论层面说,不加限制地把国际人道法与战争法,武装冲突法等同起来,多有不妥。国际人道法的内容包含于战争法、武装冲突法之中,只是战争法、武装冲突法的主体部分。只有把战争法、武装冲突法限定为指称作战行为规范的时候,才可以把它们等同起来,相互替代使用。  相似文献   

20.
目前,在我国军事法学界对于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律制度有国际战争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等称谓。笔者认为武装冲突法继承了国际战争法的大部分内容,是后者的现代表述。而国际人道法是武装冲突法中关于人道主义保护的内容,为其所包含。国际人权法与武装冲突法中的人道主义保护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同一种精神和价值下呈现出相互交融的趋势。因此,笔者认为用武装冲突法表述上述法律体系最为恰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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