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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防御商标系海外舶来品,我国《商标法》目前尚未确立该概念。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以防御商标作为权利基础维权的案件,在确定防御商标禁止权的范围上,要进行合理的司法平衡,对使用和未实际投入使用的防御商标进行区别对待,前者禁止权范围的确定与普通商标禁止权范围的确定桕同,后者禁止权的范围则宜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相似文献   

2.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电子知识产权》2004,(6):61-63
1、如何理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对驰名商标的误导公众并可能造成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损害的使用行为。  相似文献   

3.
商标专用权是经核准的注册商标在一定时期内,在其使用商品上拥有的专用权。它的内容包括商标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依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必须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只有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刑法保护李劼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假冒、伪造、仿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以保护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商标管理...  相似文献   

5.
注册商标的权利产生机制问题处于行政法与民法的交叉地带,对此一直颇具争议.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注册商标权的性质和效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商标审查程序的改革和商标确权制度的适用.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商标注册不是行政许可或赋权而是行政确认,确认引起注册商标权产生的法律事实.在民法的视角内,结合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和商标制度自身原理的分析表明,商标申请是引起商标权产生的法律行为,审查对商标权的产生不具有实质意义,公告却起着将对世权进行公告的法律功能因而是该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商标权仅是一种禁止权而非使用权,对该权利宜采用登记对抗主义,从而将商标申请权纳入保护期,并去除商标注册作为侵犯在先权利的程序性铠甲.  相似文献   

6.
论商标权的限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 商标权限制之立法本旨 知识产权的权利往往都有一定的限制,如其行使不得违背善良风俗,不得阻碍科技和社会进步等。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权利限制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解释。广义的商标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商标权人以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的权利及派生出来的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有关的注册商标权所作的种种限制,其中包括商标权的地域性、时间性限制,以及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所作的限制性规定,这种意义上的商标权限制实质上包含了商标权人的义务。狭义的商标权限制,“是指在某…  相似文献   

7.
商标权禁止权的动态变化及个案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权禁止权是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注册、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该权利的边界处于不断变化中,需要在个案中加以确定。在个案保护中,商标授权和司法机关对商标权禁止权的保护需要考虑商标的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通过运用商标法中类似、近似的弹性概念给予与其实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唐银益 《法治研究》2006,(10):69-69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商标。但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服务商标?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此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又叫服务标志,是服务行业经营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和他人提供的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专门标记。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相同的权利,并受法律同等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另类注册和抢注商标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叶志友 《法学杂志》2001,22(5):40-41
大规模另类注册商标和抢注商标典型地反映了我国商标法中存在的权利失衡现象。本文分析了这些现象的消极意义 ,提出了防治的一些措施 ,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0.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权是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由商标所有人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不论在立法、司法,还是法学理论方面都对这项权利的合法性、合理性深信不疑,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深入,这项长期被各界深信不疑的权利,正日益显露出偏颇。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权的规定,削弱了商标的基本功能,有违商标使用的初衷。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为使其商品与其他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相区别而置于商品表面或商品包装上的标志。使用商标的初衷和用意就是为了能够显著区分不同生产者、经销者经营的同一商品。日本…  相似文献   

1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八个年头了。八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现行《商标法》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已不完全适应,亟需进行修订、补充,以臻完善。一、合理确定商标权的内涵,完整保护注册人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第1条明确规定立法的宗旨之一就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核准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在该商品或其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1999年 11月 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利华公司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是“力士”系列商标 (包括“ LUX”和“ LUX力士”商标 )在中国大陆的独占许可使用人,被告未经许可,进口和销售了泰国产的“ LUX”香皂,构成对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然而,依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并不包括禁止进口的权利;与此同时,被告方进口的“ LUX”香皂也是正牌货,并不存在假冒伪劣问题,唯一的不同只是同一品牌的商品来源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   本案是一个商…  相似文献   

13.
一、商标权限制之立法本旨知识产权的权利往往都有一定的限制,如其行使不得违背善良风俗,不得阻碍科技和社会进步等。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权利限制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解释:广义的商标权限制,是指法律法规对商标权人以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的权利及其派生出来的禁用权、续展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有关注册商标权所做的种种限制,其中包括商标权的地域性、时间性限制,以及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所做的限制性规定,这种意义上的商标权限制实质上包含了商标权人的义务。狭义的商标权限制:“是指在…  相似文献   

14.
论商标权的性质李友根Ⅰ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在理论和实践中被统称为商标权,然而商标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哪些,理论界存在着模糊的认识。概括起来有下列几种看法;1."集合权"说此说认为"商标权就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  相似文献   

15.
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识别,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是商标法的核心任务.商标法的修改应当在坚持注册取得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强化使用在商标保护中的作用来克服注册取得原则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一)在注册程序中,要求申请人声明使用意图;在异议和撤销程序中,要求提出异议、撤销的在先注册人提供在注册核定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在侵权诉讼中,注册人应提供此前三年内在注册核定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证据,不能提供使用证据,又无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对未注册商标给予适当保护,包括赋予未注册驰名商标和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异议权和撤销权(不以“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为条件),赋予普通未注册商标所有人制止他人恶意抢注的异议权和撤销权,并确认其先用权.  相似文献   

16.
李萍 《河北法学》2013,(2):58-63
商标注册申请权的确定能够在逻辑上衔接《商标法》关于禁止抢注条款的运用,有效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虽然任何经营者均有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但该权利不同于商标注册申请权。商标注册申请权是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享有的排他性权利。从法的正义价值、秩序价值及商标制度的效率价值,均可推定商标注册申请权的存在。从《商标法》第31条和第41条第2款的规定也可推定出该权利。界定商标注册申请权时,应当考虑商标是否使用、第三人的使用是否导致混淆及第三人主观是否恶意等因素。  相似文献   

17.
权利冲突在商标法领域也是屡见不鲜的令人难以解决的问题.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未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以及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构成了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为了衡平商标权所有人、商标使用人、消费者以及社会公共的利益,实务界和理论界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提出了保护在先权利原则和商标共存理论两种解决商标权之间权利冲突的解决机制.本文以商标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为切入点,研究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此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具体方式,以促进商标权之间权利冲突现象的系统化研究.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下,实践中长期存在着“重注册、轻使用”的做法,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现象严重。注册商标不使用不仅有违商标注册的目的,而且导致注册商标资源的浪费。而商标识别功能的实现,是以商标的使用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既是商标权人的权利,更是商标权人的义务。注册商标权的维持也往往以持续的商标使用为基础。为了保障商标使用义务的履行,需要通过规范义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督促商标权人真正地将注册商标投入使用。既让不使用的注册商标面临撤销风险,同时还应统一商标不使用的法律后果,对不使用的注册商标进行全方位的权利限制。以此,强化商标权人的使用义务,既是对我国商标注册制的纠偏,同时也是在制度体系上保障商标回归其真正功能。  相似文献   

19.
本文针对行为人从商标注册人的用户手中购进旧胶印机,擅自除去商标,经修理、重新喷漆后,以自己的名义无标识再次销售的行为;从注册商标与其所核准使用的商品之间的关系出发,依据商标的功能和商标权人的权利,借鉴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立法例,阐明了“商标权利国内用尽”原则的应有之义,明确指出行为人不能援引该原则来对抗注册商标权人的权利主张。论述了隐性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隐性反向假冒类型的商标侵权,其将购进的旧胶印机在除去商标后再次出售之前所作的修理,仅仅是将他人的商品假冒为自己的商品所做的“包装”,不能成为其商标侵权行为的遁词。  相似文献   

20.
晏景  曹佳音 《人民司法》2023,(11):22-26
<正>【裁判要旨】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中,查明据以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系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恶意取得的,应认定商标权人取得权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其据此提起商标侵权之诉构成权利滥用,其诉讼请求缺乏合法权利基础,不应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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