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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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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欣 《学理论》2009,(28):113-114
本文以《消保法》第49条规定着手分析了现有惩罚性赔偿规定存在的两大缺陷,进而阐述了我国当前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然后从适用范围和赔偿数额的量定两个大方面对构建我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作了简单的论述。  相似文献   

2.
郭晓娜 《学理论》2012,(14):124-125
源于英美法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一直是法学界思索、争执不断的一个命题。在中国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惩罚性赔偿也一直受到忽视。然而随着其他赔偿制度缺陷的逐渐出现,其优越性也更加备受关注,但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此应做好以下两点:明确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确定惩罚性赔惩数额。  相似文献   

3.
贺思斯 《学理论》2012,(35):152-153
惩罚性赔偿,也称报复性赔偿,是指在被告人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的前提下而由其额外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以惩罚不法侵害行为。它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目前被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中。我国采取的是以补偿性赔偿为主,惩罚性赔偿为辅的民事责任立法体系。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首次确认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在产品责任领域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主体范围模糊;适用条件狭隘;赔偿基础片面;部分领域仍无具体惩罚性赔偿的规范;已有规范领域内容不协调。  相似文献   

4.
李树 《学理论》2015,(3):68-69
目前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无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般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作为一项法律责任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尚不具有普遍性和普适性,特别是在国际贸易诉讼、仲裁中,我国消费者因此时常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构建现状,拟从比较法的角度,通过厘清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理论,探析该制度在两大法系中的不同发展轨迹,并以此对我国《产品责任法》有限度地引入和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自己的构想,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5.
侵权法未公布实施前,我国学者对环境侵权的侵权人是否应承担惩罚性赔偿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甚至很多学者直言我国的环境侵权法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然而侵权法颁布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法中并未得到确认。这让很多学者大感失望。在对这一制度及我国的现状分析后得出我国目前实施的同质性赔偿是有其合理性的。  相似文献   

6.
张玥 《学理论》2012,(33):91-92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信用卡犯罪也日益增多。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行为人实施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行为又同时实施了其他普通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情况,但由于在司法解释中"恶意透支"的数额认定不同于其他信用卡诈骗行为,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容易产生分歧。通过多种方法的比较分析,实践中应当采用较为统一的方法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数额。  相似文献   

7.
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需要对"同一种商品"、"相同的商标"、"使用"进行正确理解。行为人生产的产品既假冒了他人的注册商标,又属于伪劣产品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处。  相似文献   

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一系列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依然不断触碰着国人敏感的神经。"十倍赔偿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为何在现实中难以发挥其警示作用?本文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该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应进一步在责任适用条件、赔偿金计算标准及求偿程序的建立上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并呈现出地区分布广泛、高发地区相对集中等特点。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发现,犯罪的惩罚可能性是影响行为人决策的决定性变量,罚金的数额是影响行为人决策的关键变量。据此,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犯罪的防控应该强化落实寄递实名制和收寄检视制度、构建快递行业第三方警务合作机制,提高犯罪行为的惩罚可能性。同时,应该提高对该类犯罪行为刑罚处罚的罚金数额,提高犯罪成本。  相似文献   

10.
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模糊,容易导致司法乱象。在审判原则方面应遵循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与刑法谦抑原则。在审理路径方面首先应考虑构成要件,前者的主观故意内容是"牟利",行为人企图通过履行合同来骗取不法利益;后者则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方面的必要内容,行为人客观上没有履行合同的行为。虽然在理论上二者界限分明,但在实践上依然存在"模糊地带",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此外,还应从民刑责任的功能以及司法成本上分析,民事合同欺诈侧重于对当事人的赔偿,通过较低社会成本就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合同诈骗罪则因以预防和惩罚功能为主并且司法成本更高,并不能很好的解决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1.
“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系比较原则的规定。在制售假冒伪劣烟草犯罪的罪数形态认定中,具体个案复杂多样,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区分一罪与数罪,并决定以一罪处理还是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2.
《瞭望》2000,(36)
重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即将实施,这对国内以质量为生命的企业和饱受伪劣产品摧残的善良消费者是好消息,对国酒则是特大的好消息。生产优质产品和打击假冒伪劣是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必须,也是中国消费者的期盼,企业对打假应该坚持下去。质量是企业的根本 中国假冒伪劣产品溯源应是来自80年代初期的商品相对短缺。当时唯利是图者伪造,目光短浅者滥造,再加地方保护和消费观念不成熟,假冒伪劣现象有增无减。当新中国第一次出现产品相对过剩时,在酒类行业中,以宜宾五粮液、青岛啤酒、张裕葡萄酒为代表的国酒以其品质优良纯正,被称…  相似文献   

13.
某企业一名牌产品被人假冒,企业为此到相关职能部门请求为其产品正名,却被要求向该部门支付巨额办案费用。 时下,这种政府打假,企业“买单”的现象不在少数。不少企业在产品被假冒后要事先做好本应由职能部门来完成的摸点、侦查、取证等工作,要报销办案人员外出打假的差旅费,最后还要有赞助费、补贴费等以示感谢,毫无疑问,企业应积极配合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支出规模呈不断扩张的趋势,作为纯消耗性支出,行政数额的增长速度远远大于我国GDP与财政增长速度,行政浪费严重。"降低行政成本,构建廉价政府"这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在巨额政府开支的影响下,很难实现。引入战略性绩效管理以控制行政成本及体制内消耗是当务之急,把行政管理支出的绩效管理上升到战略角度更是遏制无限制的铺张浪费与"三公消费"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5.
《瞭望》1987,(32)
不久前,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事件,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虽然,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者是极少数的乡镇企业,但对所有国营和集体企业来讲,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在各地开展的双增双节活动中都注意了这个问题,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1—5月份国家重点考核的75种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由去年同期的66.3%,上升为70.3%,这是一  相似文献   

16.
张家港市委副书记杨升华近日对记者说:“全市每家企业的信誉怎样,都关系到张家港经济的整体信誉.我们绝不允许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现象在张家港存在.”作为开放城市的张家港,有那么多企业,那么多产品,绝不允许每家企业不讲信誉而搞假冒伪劣.此  相似文献   

17.
国际要闻     
《瞭望》1995,(30)
卡塔尔组成新政府 卡塔尔新埃米尔哈马德·本·哈利法·阿勒萨尼7月10日组成新政府,他本人任首相兼国防大臣和武装部队总司令。 巴以就权力移交问题达成协议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代表团在进行了长达10小时的会谈后于7月11日就石油和天然气、邮政保险、工贸等8项权力移交问题达成协议草案;双方关于以方向巴方移交约旦河西岸民事权的谈判取得重要进展。 美强化对古经济封锁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委会7月11日通过了一项旨在强化对古巴经济封锁的赫尔姆斯—伯顿法案。根据此项法案,美国不仅要求古巴赔偿革命胜利后被没收的企业和个人的财产,而且还对同古巴做生意或进行投资的外国公司实行惩罚性制裁,此法案当天就遭到古巴外交部的谴责和拒绝。 波黑塞军攻占斯雷布雷尼察  相似文献   

18.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武力侵略东南亚各国,给各国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日本战败以后,东南亚各国迅速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数额为300亿美元。但是,由于40年代后半期开始的冷战的加剧,美国企图将日本作为其远东政策的基地,担心赔偿的实施会削弱日本,极力反对赔偿。日本自身也深为当时的经济问题所困扰,对赔偿的态度极为消极,主张“尽量不给,尽量拖延。”50年代初,美国企图缔结一个没有赔偿的和平条约,以尽早结束战争状态,但是遭到了东南亚各国的拒绝。东南亚各国提出了“没有赔偿,就不能批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对触法少年的行为矫治出现了方向性偏差,保护性有余而惩罚性孱弱。试图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运用刑罚手段来制裁少年触法行为,并不是一种理性选择,更不是匡正我国触法少年行为矫治惩罚性孱弱的妥当路径。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这一方向性偏差,只有从造成这种偏差的理念切入。触法少年的行为矫治应是惩罚性与保护性价值平衡的结果。但目前我国触法少年行为矫治呈现出"强保护性、弱惩罚性"的特征,应适度偏向惩罚性。从这一理念出发,我国触法少年行为矫治惩罚性路径的实现可从完善触法少年行为矫治措施体系、构建不同矫治措施之间的转换机制和推行触法少年行为矫治裁定的司法化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0.
在一般的诈骗案中,由于诱价甚微,对于定罪量刑并无实质性影响。但在作案数额处于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临界点时,诱价是否扣除,关系到行为人的根本权益。尤其当行为人支付大额的诱价时,是否将其扣除不仅是定罪量刑的问题,更是刑法基本价值取向的选择。而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诈骗罪诱价是否扣除并未达成共识,同案不同判的情形较为常见,造成了司法尺度的失衡。因此,对诱价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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