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完善信托登记制度。在我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际,构建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的时机已然成熟。我国台湾地区将不动产信托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中,区分信托公契与信托私契,平衡当事人隐私权保护与交易安全价值维护之利益的经验,值得借鉴。信托关系当事人及受益权的信息,应当纳入登记范围,以实现登记之目的。登记簿之设置则不宜采取“双登记簿”模式,而应将信托登记内容纳入不动产登记簿。  相似文献   

2.
有关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法学界探讨较多,但有关隐私权的新闻保护问题却并未得以广泛的讨论,也未引起一般公众的普遍注意.以英国王妃戴安娜因新闻侵权(隐私权)而致死的事件为切入点,论述隐私及隐私权新闻保护的概念、目前国内外隐私权新闻保护的一般与特殊原则等问题,力图为我国建立和完善隐私权新闻保护制度提供一点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3.
从网络隐私权保护理论基点逻辑展开,探讨保护网络隐私权的价值意义,选择适宜的综合系统保护模式,以在隐私权与信息自由化之间建立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确立了保护隐私的原则,在治安管理中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扰。但是实践中,少数公安机关仍然将被处罚人的个人信息公开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正是治安管理权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公安机关在违法信息的公开中,应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平衡为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违法信息公开听证制度与违法信息查询的期限制度来对违法信息的使用及保护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5.
由于传统知识保护问题的国际讨论在短期内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国内立法保护本国利益是各国目前的最佳选择。我国现有立法对传统知识的保护远远不够,而其中对生物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尤为紧迫。国际社会提出并实践了知识产权、事先知情同意、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制度,在这些制度设计当中,生物资源相关传统知识利用者利益与持有者利益之间、持有者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以及持有者内部利益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它们都需要利用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来调和,采取放松程序限制、限定保护对象范围、设置强制许可制度等措施,多管齐下,力求生物资源相关传统知识保护立法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银行曝光“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名单”,在引起广泛争议的同时,也折射出了我国信用立法制度缺失,暴露出了信用信息披露与信息臆私权的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来平衡它们之间的矛盾,加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在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时坚持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人格尊严原则,处理好信用信息披露与信息隐私权的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仍然属于人格权的范畴.我国隐私权保护存在着立法缺陷及行业自律标准缺失等问题.在借鉴欧美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的基础上,我国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宜以"立法规制"模式为主导,同时吸收"行业自律"模式的优点.形成以民法典和单行法为主的完整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8.
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隐私权冲突之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但是信息公开不可避免的给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在分析我国隐私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应采用利益衡量和权利限制原则,并借鉴欧美的经验,构建安全港模式,从而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两者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劳动者医疗健康信息是劳动者职场化过程中产生的,兼具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属性的敏感信息。加大此类信息的保护不仅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更是保卫人格尊严与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应有之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均未对劳动者医疗健康信息的定义和保护予以明确规定,应建立职场劳动者医疗健康信息保护制度,限制“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以充分保护劳动者隐私,提高信息流通效率。  相似文献   

10.
论未成年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情同意是患者自主权和自我决定权的体现,是患者基本人权在医疗领域的延伸。知情同意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立法所承认,并成为调整医患关系的核心准则。但我国知情同意制度的立法相对落后,特别是对于未成年患者的知情同意的规定尚是一片空白。本文围绕未成年患者的知情同意能力及知情同意权代为行使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促进未成年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金融隐私权是以个人金融信息为客体的特殊隐私权类型,它兼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属性。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金融信息的财产属性日益凸显,对金融隐私的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也成为大型金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发达国家均高度重视金融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中国的相关立法应当重点从金融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例外情况、救济方式、责任条款等方面加以完善,以期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隐私权保护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数据资源急剧增长,实施科学数据共享能够实现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而对科学数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科学数据的有序利用和持续创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科学数据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冲突。数据领域目前在所有者权利义务、利益纠纷、共享管理和共享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科学数据共享很难实现。科学数据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定的协调基础,具体协调思路是在利益平衡理论的指导下,兼顾利益补偿原则,在法律层面同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数据共享法规体系,健全分类保护机制;在宏观层面设立数据共享专项投资,全面发挥政府作用;在具体操作层面建立专门的利益协调组织,创新数据许可模式,确立数据管理和提交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技术保护措施,提高权利人共享意识等。  相似文献   

13.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对司法鉴定问题作出几处修改: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确立了生物样本采集制度,对鉴定人之出庭范围、人身安全保护、拒不出庭后果作出具体规定,并增设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修改之处在转变盲目依赖鉴定的观念、增强鉴定质证、吸纳当事人主义合理因素等方面呈现诸多亮点,但有关生物样本采集程序以及鉴定人出庭效果等方面依然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将受司法实践保护的隐私利益上升为法律层面的民事权利,并将隐私权保护从定位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特殊规定扩展到《侵权责任法》的普适性规定,这在我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司法解释在隐私权保护制度建设过程中是直接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为隐私权观念的启蒙、隐私权内容的丰富以及保护方式的转变作出了重大贡献。  相似文献   

15.
网络空间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及国家发展的核心阵地。互联网飞速发展背景下,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面临很大威胁。实践中,囿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反向挖掘技术革新等客观现实,再加上相关立法及司法保护乏力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存在诸多不足。鉴于此,应当在合理借鉴境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立法为主,自律为辅"的规制模式,并重点引入过错推定制度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尽可能实现互联网革新与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协同发展的局面。  相似文献   

16.
环境权、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信息权是遗传资源领域的重要权利,其中,遗传资源信息权是新型权利。为了更好的保护遗传资源,实现遗传资源领域的权利重构,应当分析论证环境权、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信息权之间的权利博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制度考量:在权利博弈与效率的双重考虑下,构建我国遗传资源信息权的可能权利模式;通过在先权利限制、不当授权预防与倾斜保护等,实现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信息权博弈中的制度平衡;通过生物多样性监测、生物多样性审查等制度设计,实现环境权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信息权的合作博弈。  相似文献   

17.
自媒体在彰显言论自由之时,也打开了一扇偷窥公民隐私之窗.在宪法视野下,隐私权已经超越部门法的疆域上升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自媒体时代,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特征表现为隐蔽性、侵财性、便捷性和严重性,隐私权的传统法律保护模式遭遇新的挑战.宪法对公民隐私权加以保护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明确隐私权是一种项列举的人权,强化违宪审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并通过部门法落实和实施该项权利,建立一个由宪法统领的、靠部门法具体实施的多层级和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架构.  相似文献   

18.
医方特殊干预权与患方知情同意权因权利立法缺失造成的权利冲突,成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我国关于医方特殊干预权和患方知情同意权规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特殊干预权的行使范围比较模糊,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主体不明确,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存在弊端,现有法律内容冲突,层次不统一,适用主体不明确等方面。解决医患权利冲突,要建立专门性法律以完善立法规范体系,明确医方特殊干预权和患方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主体,在严格界定知情同意权的行使范围和代行使程序的问题中,建立诊前知情同意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隐私权属于隐私权的一种,是特殊未成年人的一项特殊人格权。理论上对该项权利的立法目的、特殊性质、相关责任主体以及救济制度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或空白,影响了实践中对该项权利的理解和保护,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隐私是这项权利的立法目的,也是正确认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关键。该项权利在主体、核心内容等方面与其它隐私权存在差异,权利的责任主体不仅包括司法部门,还包括学校、企业等相关社会成员单位。此外,权利主体请求侵权人履行民事责任以及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也有助于保护该项权利。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的部分冲突,应当理性去看待分析,通过实证的调查研究去判断是否解决这种冲突以及如何解决这种冲突。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隐私权保护除在审判阶段有明确规定外,对刑事诉讼的其他阶段被害人隐私权保护只是通过司法解释和工作制度方式予以规定,并且均停留在规定原则而没有规定保护的内容和救济程序,因此被害人"第二次被害人化"问题依然没有合理解决.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保护隐私权的总则性条款,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设立分则条款,通过立法规范司法与媒体的关系,并保障被害人隐私权遭受侵害时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