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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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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政坛》2009,(5):4-4
据新华社杭州4月9日电,为避免“拍脑袋”决策,浙江省政府9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指出,行政决策档案列入干部任用考核的查阅内容。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后,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须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行政决策。同时,市县政府要建立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相似文献   

2.
<正>济政办字[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6号)精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是否违反法律、  相似文献   

3.
王仰文 《理论月刊》2012,(1):99-103
行政决策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是影响公共福祉的典型政府行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进行合法性审查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这种合法性审查在现实中遭遇着一些难题而处于困境之中,所以需要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功能,树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权威,在规定中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正>大政办发[2015]10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大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业经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12日附件:大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附件:大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  相似文献   

5.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乃现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鉴于行政决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固有必要首先在学理上完成行政决策概念之转译,并借此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现行法律话语体系之中。在此基础上,完善现行立法所涵摄之行政决策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阶段性及程序规制、修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6.
《公民导刊》2008,(9):2-2
“各地区、各部门凡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是辽宁省沈阳市为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而建立的。  相似文献   

7.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于规范政府决策权力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各级政府相关制度规定的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基本确立起来,但是,仍然存在决策范围模糊、权威性不高、专家和民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对此,需要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保障专家和民众参与权、提升审查机关的独立性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辽宁人大》2008,(8):26-26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就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决定要求,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9.
合法性审查制度中的程序建设影响着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其规范和完善与否,决定着合法性审查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可以通过对审查程序进行流程化规制、对审查程序时限予以统一、细化合法性审查程序运行机制、强化审查程序全过程公开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相似文献   

10.
杨叶红 《湖湘论坛》2017,(3):149-155
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是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的第一要件。目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存在着制度位阶低,欠缺民主性和统一性;制度内容简单粗疏,欠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刚性弱,欠缺权威性和约束力等缺陷。这些制度缺陷严重影响了合法性审查的实际效果,需要通过提升立法位阶、细化制度内容、强化制度刚性等途径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通过分析深圳市、温州市、苏州市、沈阳市的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不难发现当前我国行政决策主要存在制度设计较为抽象、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具体体现为欠缺公众参与、听证事项不明确、合法性审查与专家咨询论证影响力不足等。另外,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监督不明确、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因此,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的影响力,明确监督主体和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等将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重点。  相似文献   

12.
<正>鲁政办字[2015]5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承办机构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机  相似文献   

13.
<正>嘉政发[2015]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  相似文献   

14.
<正>汕府[2014]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暂行办法》、《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汕尾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试行)、《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  相似文献   

15.
政府职能实现的基础在于行政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加快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政府依法、科学及时决策,才能使政府职能有效发挥。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是"过滤器"和"防火墙",有助于将违法决策消灭于萌芽之中。  相似文献   

16.
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是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的第一要件。目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存在着制度位阶低,欠缺民主性和统一性;制度内容简单粗疏,欠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刚性弱,欠缺权威性和约束力等缺陷。这些制度缺陷严重影响了合法性审查的实际效果,需要通过提升立法位阶、细化制度内容、强化制度刚性等途径来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正(2020年8月25日)沪府办发[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督查工作规则》《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张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路中,行政决策机制的创新与发展向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试验田。当前我国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关于重大行政决策需专家论证的程序性规定。在现有的立法框架下,结合当前我国地方决策的实践发展状况,分析我国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存在的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20.
相较于目前实践中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体设置的主流模式政府法制机构模式而言,政府法律顾问模式的价值不只体现在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名称改变上,而且更能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在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时可以充分享有足够的独立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政府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除了应坚持独立审查和书面审查原则,还应将合法性审查意见本身排除在法律责任追究情形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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