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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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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有权罢免、撤销由它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这样的规定表明,对所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罢免和撤销职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从形式上说,虽然人事任  相似文献   

2.
时红娟 《人大建设》2002,(12):20-20
对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已成为人大及常委会任命“一府两院”人员的必备程序。  相似文献   

3.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知识考试,社会反映较好。  相似文献   

4.
<正>因故未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柳某拟任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检察员的事项在湖南省涟源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遭遇"红灯",暂缓任命(2014年2月21日湖南人大网)。据报道,柳某原系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于2013年7月调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依照法律,柳某需重新任命为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4年2月上旬,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送交了提请任命的议案。根据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规定,"任命前,常委会对提拔使用或未参加常委会法律知识考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测评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得提请任  相似文献   

5.
荟萃园     
社旗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拟任命人员实行法律考试和作施政演说制度,严把任命关,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过去,县人大常委会在审定拟任的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由于部分组成人员了解实情少,甚至没见过面,影响了正确地行使其职权。去年10月初,人大常委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修改了《社旗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增添了对提请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验,和拟任人员须到会作表态发言的制度。10月28日,"一府两院"提请拟任的公安局局长、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3人,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认真地答了法律知识考卷。当月31日,他们又在县五届人  相似文献   

6.
2008年3月13日下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这是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举行的首次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实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是景谷县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促进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县的一项新举措。  相似文献   

7.
郑明 《楚天主人》2012,(2):43-43
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为了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从健全机制入手,严格人事任免的法定程序,先后制定出台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中有一个选举权或者任命权,而任命权,具体地讲还包括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三个概念。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依法选举或者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者任命事项顺利进行,搞清楚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选举与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区别是十分必要的。一、主体不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则是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以,选举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相似文献   

9.
<正>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拟任命干部将失去资格——《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行办法(草案)》近日提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中对拟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作出了明确要求。草案提出,依照有关法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的凡需经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在提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前,应当经过法律知识考试并合格。草案规定,考试合格者,颁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  相似文献   

10.
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后,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全面的任命。那么,被任命干部怎样运用人民交给的手中权力,带领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群众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严格依法办事,...  相似文献   

11.
对“任官先考法”的思索□李俊侯近几年来,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有人把这种举措简称为“任官先考法”。对此,人们众说纷云,有的赞同、支持,有的则问:“任官先考法”有何...  相似文献   

12.
1994年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近50名厅、局级干部和100余名审判员、检察员,象小学生一样一丝不苟地答写试卷,汇报学法成绩。这在我区确是一件令人鼓舞的新鲜事。它为各族干部群众学法,做了表率,开了好头。这一举措好就好在它将郑重唤起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活动的根本准则。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国  相似文献   

13.
正各地人大常委会的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均规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应当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任命。"实践证明,任命前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有利于增强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自觉性。同时,法律基础知识也是一名合格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任前法律测试制度尚缺乏详细的规定,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  相似文献   

14.
彝良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外,从2010年起,对主要领导不是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和省市驻彝良县的单位(上划部门)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工作评议,实施工作监督,  相似文献   

15.
信息动态     
《云南人大》2009,(7):47-48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实施被任命人员在任职发言制度 近期,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颁发任命书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职发言制度。修订的《任免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16.
自冶区人大常委会为促进执法者先学法,12月17日对被任命的政府官员和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166人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去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取评议法官、开展厅局长述职等措施,加强了监督力度。最近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部重要法律的实施,促使执法者先学法,围绕这两部法律的基本内容,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民政厅厅长库尔班·尼牙孜说,为了迎接这次考试,他反复学习了七遍行政处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自觉地规范各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组织代表开展了两项评议活动。一是对同级国家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二是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这两项评议,有的地方工作评议在前,述职评议在后;有的地方述职评议在前,工作评议在后;也有些地方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同时进行;还有少数地方不仅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还对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进行评议;部分省区还通过地方立法对评议作了规范。评议丰富了地方  相似文献   

18.
各地动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凡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具有执法、司法和法律职能的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拟任前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报告。法律知识考试范围主要是:宪法、地方组织法、有关专业法律等。任职报告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9.
1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176名被任命的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这种考试在新疆尚属首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木冬·尼牙孜在考前宣布了考试的意义,并主持监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傅达生讲了考试纪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德尔拜、玉素甫·穆罕默德、吐尔巴依尔、胡吉汉·哈克莫夫、阿米娜·阿帕尔和秘书长买买提·司马义也参加了监考。  相似文献   

20.
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办法》,对我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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