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问:请介绍一下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最新情况?
答: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申请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及马德里体系的日益成熟,马德里国际注册已备受中国企业的关注,申请量也随之与日俱增.
我们知道,马德里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 相似文献
2.
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体系商标注册的马德里体系肇始于1891年,该体系所包含的两个国际条约均签署于马德里。它建立了商标国际注册的制度,允许一个公司通过其所在母国的商标注册机构来同时完成在世界许多国家的注册。 相似文献
3.
4.
5.
6.
从商标被抢注谈商标到国外注册的法律问题崔淑萍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同种或同类商品的标记。商标的保护具有严格的属地原则,即商标只有在一个国家注册,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才能得到该国的承认和保护。商标对国际市场的开辟和巩固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积极... 相似文献
7.
8.
我国自1989年10月4日起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了。在从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实践中体会到,实行这一注册制度的确具有许多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9.
从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谈起□崔淑萍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商标的保护具有严格的属地原则,即商标只有在一个国家注册,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才能得到该国的承认和保护。商标对国际市场的开辟和巩固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积极而有效地使用商标,可以扩大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 相似文献
10.
从商标的本质要求、司法实践需求和国际立法趋势分析了声音商标在我国适用的必要性,从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和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分析了声音商标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提出声音商标在我国注册的实际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11.
12.
13.
《法律适用》2007,(12)
一驰名商标是在一定市场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与普通的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往往代表着更高的质量或服务,包含了商标所有人更多的投入和商誉,也更经常地受到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假冒仿靠。对于这种企业的宝贵无形财产,世界各主要国家均提供特殊的、优于普通商标的法律保护。我国2001年《商标法》明确了与现有国际规则相一致的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即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不得注册或使用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不得注册或使用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事实上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比较全面的,除了《商标法》明确禁止以"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等方式注册或使用驰名商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国对外开发的步伐,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产品打入到国际市场。欣喜之余,我国企业的商标保护工作却令人担忧,据新华网北京2004年7月13日消息,目前我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时,发现商标已遭抢注。 面对商标被抢注的危险,国内企业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标?一、预防:做好商标国际注册 我国企业要避免商标被跨国抢注的厄运,首要的工作是做好商标的跨国保护工作。企业在将产品打入到某个国家的市场前可以直接向该国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及地区的商标立法都采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这一原则,“近20年来,中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对在先使用者的利益,未予以应有的考虑”。①因此注册原则本身也隐含了某些不合理的因素。实行注册原则的商标立法一般不将实际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既导致出现大量的注册而不使用的被称为商标“垃圾”的注册商标的出现,又在客观上助长了危害不小的“商标 相似文献
16.
我国商标法按照行政区划的级别来确定地名能否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这与以显著性判断可注册性的国际通行做法不一致。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应该整合并改造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地名商标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模式,以是否取得第二含义确立商标显著性,来判断地名的可注册性。在地名商标的合理使用规定中,可以保留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原则性规定,但需要补充确定一些具体的指导性判断要素。 相似文献
17.
商标保护法律框架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商标保护的法律框架是指一个国家对商标保护目的、保护对象以及商标权利取得方式的基本安排。在这一领域 ,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 ,世界各国商标保护的法律框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商标权利取得原则的类型 ,既有使用取得 ,也有注册取得 ,还有同时采用使用与注册取得 ;在采用注册制度的国家里 ,既有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统一在一个共同的保护伞之下的单轨制 ,也有以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以竞争法或侵权法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双轨制。使用原则注重实体公正 ,保护使商标具有价值的主体的利益 ,注册原则侧重法律秩序的稳定性以及商标权的确定性。各国或地区在商标保护的基本框架上 ,除了维持植根于自身法律传统中的原有制度以外 ,也互相汲取其他制度中体现公平性或者符合经济贸易发展趋势的做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深圳某科技公司(简称深圳科技)、中国台湾某科技公司分别系香港某高科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台湾某科技公司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了8个M商标,深圳科技在中国大陆也注册了2个类别的M商标。深圳科技自2001年取得注册商标证书以来从未在中国市场上使用过。2009年,美国某科技公司(简称美国科技)开发的某高科技产品在投放全球市场之前,对香港某高科技集团公司已在中国大陆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10个M商标进行购买,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法律手续上的瑕疵,导致中国大陆的商标未能成功转让。 相似文献
19.
20.
《电子知识产权》2014,(12):11-11
正"LINCOLN"商标遭驳,福特一审败诉今年4月,汽车品牌"林肯"强势回归中国市场,但其所有者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第35类服务上申请注册的"LINCOLN"商标于近日惨遭驳回。据了解,福特公司于2011年12月申请注册第10303962号"LINCOLN"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5类货物展出(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替他人推销(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等服务上,于2012年9月被商标局驳回,后福特公司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复议。国家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为纯英文商标,与引证商标第915780号"LINCOLN"商标、第9395291号"LINCOLN ASSOCIATES"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