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开发商享有所有权,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确定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物权法》实施之前,对于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推定为业主共有;《物权法》实施后,对于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当由开发商所有。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首层架空层、楼顶平台、结建人防工程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从裁判规范的角度考察,一项完全法条应  相似文献   

3.
论对《物权法》第74条第1款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该规定仅是原则性的宣言,过于概括,在法律适用中亟待具体化。本文试图对该规定"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适用中涉及的"业主"、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第74条第1款在性质上属于授权第三人规范,建设单位违反该款的规定,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业主应当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该撤销权并应在1年内行使。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应理解为在时间上首先满足购买住宅及经营性用房的业主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5.
张永昌 《法制与社会》2011,(31):280+288-280,288
随着汽车日益平民化,车位、车库成为住宅小区重要的配套设施,其归属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之切身利益。近年来,因车位及车库归属问题而引起的纷争不断,为定纷止争,住宅小区内停车位、车库的法律性质如何,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业主共有等问题亟需回答。本文首先从比较法的视野考察各国对车位、车库归属问题的学说观点和及相关立法,然后对我国《物权法》第74条法律规定从解释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明晰对《物权法》第74条的适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归属规定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小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小区内房屋的出售,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至小区业主,小区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地上车位,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该部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是该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很重要的一条,其关于规划区内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开发商的利益,业主和开发商会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并且容易产生歧见,因此切实把握这一法条的法理内涵尤为重要。这一法条是寻找小区车库车位位置的法律路标,业主和开发商都必须认真辨读。  相似文献   

8.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利归属问题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2007年我国正式颁布的《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首次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这一规定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形以及业主优先权适用的原则和范围欠缺考虑。因此有必要就小区车位车库法律归属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关于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的规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在小区停车位上存在的矛盾,然而在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中业主的优先权如何体现,约定不明时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开发商在小区公共场地建造的机械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三个方面仍然存在缺漏,本文试从小区车位所有权归属的争论出发结合物权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缺漏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人汽车迅猛增加。然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停车位置日显不足,停车费用日益上涨,怎样才能找到一个价格合理的停车位置成为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尤其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这一问题变的更为迫切。《物权法》的第74条对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问题进行了规定,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也就成了当下的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11.
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车位车库按照其不同的形态,或者是专有部分,或者是共有部分。所谓小区车位车库的约定归属,隐含的前提是:在开发商售出房屋单元之前,小区车位车库归开发商所有。作为专有部分的车位车库才能够通过约定来确定归属,作为共有部分的车位车库则是随着小区房屋单元的售出而归全体业主所共有。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专有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共同使用权的方式来使用小区车位车库。  相似文献   

12.
刘阅春 《清华法学》2013,7(5):48-57
《物权法》第74条第一款的规范性质依照文义和规范目的解释,其不同于任意性规范,不是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或者补充,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的范畴。针对建筑区划内车位的属性不同,"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义务主体不限于开发商,还包括拥有专有车位的业主和共有车位的权利主体——全体业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配置比例标准的理解,应当区分专有车位和共有车位,分情况满足配置比例的要求。违反此种具体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属无效。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我国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时小区车位、车库归属作了规定。笔者对该条规定的何理解和适用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自2007年物权法颁布施行以来,关于住宅小区车位、车库权利归属的纷争就没有停止过,《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过于笼统和模糊,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出现很多盲点,为小区车位、车库问题的解决埋下了隐患。本文试从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理论出发结合两大法系关于小区车位、车库权属的规定以及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做出新的探讨,以期有益于相关实践。  相似文献   

15.
刘阅春 《法律适用》2013,(2):108-112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物权法》第74条针对小区车位规定了"约定归属"制度,然而哪些车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其归属,《物权法》并没有明确。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中将其范围解释成为建筑区划内的车位,但是仍然没有说明谁是约定的主体以及约定的范围。特别是人防车位,是不是属于约定的范围,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困惑。兹举两例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6.
地下停车场物权归属问题是目前小区区分所有权问题上比较敏感而热点的问题,因此引发的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时常见诸报端。200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17.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在性质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不能依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或者车位、车库的建造成本是否摊入住宅开发成本来判断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也不能依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约定来确定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地共有。  相似文献   

18.
2005年7月11日,全国人大将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第三稿公开发布,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一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草案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非常及时,解决了实践中不少有争议的问题,有利于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但该章第76条关于“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存在的缺陷和反映出的问题很多。其问题主要集中在是否只有绿地、道路和物业管理用房才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物业和共用物业是否是相同概念?若不相同,共有物业和共用物业各包括哪些?会所、车库等配套设施能否按约定来确定所有权归属?共有物业的共有权性质是什么?共用物业如何管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共有、共用物业纠纷,本文将对住宅小区的共有和共用物业相关问题做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9.
目前汽车越来越普遍,各个住宅小区为了更多的吸引住户,修建各种各样的车位和车库,但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是停车位和车库的权属不明,虽然《物权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规定,但是关于车库却也没确定其归属,对于解决现实问题是不够的。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及现实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而法条没有明确哪些是属于个人的情形,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如何"明示","属于个人"是指属于个人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对属于个人所有或使用的限制亦不明,容易出现纠纷,不利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