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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称《健康促进法》)施行,2022年3月1日《医师法》施行,2022年5月1日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行,由此对2020年6月1日之前发生的连续性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时将涉及2016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及2022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适用;不论是《医师法》《健康促进法》等同时有效的法律之间的竞合,还是违法行为跨越《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新旧法时的法律适用,都是无证行医查处中经常涉及的难题。以模拟案例探讨各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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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对非法行医罪适用的全部分歧,主要来源于对“非法行医”行为本身的理解。非法行医罪具有“行医”的外观,其特殊性在于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充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行医,其“非法性”的认定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和2017年修改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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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一起执业医师和乡村医生合伙擅自在病人家中违法行医致人伤害案的查处,对《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的选择适用作了分析及比较,并对《执业医师法》提出了修订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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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师行医,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监管,但在法律法规适用上存在着差异,导致执法结果不同,影响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社会效果。因此,应加快修改法律法规,使之切合实际。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解释,统一操作规程。卫生监督机构应与司法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统一认识,形成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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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行医是指一切违反卫生法规,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具体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未获得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非法行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社会的一大公害。从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尽管卫生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活动都取得显著成绩。但是,非法行医现象仍屡禁不止,呈愈演愈烈、花样翻新趋势。非法行医取缔难、执法难已成为社会的顽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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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2000,(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气功管理,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运用气功方法治疗疾病构成医疗行为的各类机构和人员,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气功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气功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医疗气功"列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中医科——其他"类中。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除本规定发布前,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医疗机构,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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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卫生法制》1994,2(5):32-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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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业务文选》2006,(21)
[公布机关]卫生部 [文(令)号]卫医发[2006]73号 [公布日期]2006.2.27 [类别]行政法·卫生 [施行日期]2006.6.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