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2.
13天,88%的支持率——这两个数字足以体现曾荫权在港人心中的地位。曾荫权仅用13天的时间,就成功争取到800位选委中710位的支持。6月16日下午5时,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结束时,曾荫权成为惟一获得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并当选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即日起就职,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6月2日,今年61岁、曾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正式宣布参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于为各界选委接受,又获得中央政府的首肯,因此另外两个对手——泛… 相似文献
3.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14):22-2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相似文献
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6)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23名主要官员,名单如下: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林焕光保安局局长黎庆宁 相似文献
8.
温家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22):8-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1):91-92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一,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24):48-4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国务院2005年6月30日决定,任命许仕仁为政务司司长。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3):47-4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国务院2007年6月23日决定,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19):68-6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6月27日决定:任命苏锦棵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5):64-6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8月26日决定:任命张云正为海关关长,免去袁铭辉的海关关长职务。 相似文献
14.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短,议程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香港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是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命属于中央管理的事务,行政长官的任期是由香港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依据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关于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48-4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罗范椒芬为廉政专员,免去黄鸿超的廉政专员职务。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7)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6年1月24日决定:任命王永平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俞宗怡为公务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5):48-4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8年3月28日决定:任命白韫六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黎栋国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9):64-6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1年3月21日决定:任命陈国基为入境事务处处长,免去白韫六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相似文献
19.
20.
《中国人大》2004,(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2004年4月15日提交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在会前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各界人士、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意见,同时征求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充分注意到近期香港社会对2007年以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的关注,其中包括一些团体和人士希望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意见。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已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应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应符合香港基本法的上述原则和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