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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1题正确答案;②错。[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除了本题所述的五项外,还包括“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这就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没有把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写进经济合同,该合同不能成立;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对方不予认可,经济合同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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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中的困惑在经济合同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合同效力制度违背逻辑规律的现象:有的经济合同说它是有效合同,它又不具备经济合同的有效条件;说它是无效合同,又不能在规定无效合同种类的所有法律条款中找到法律依据.这样的经济合同既不有效,又不无效,无法确定其效力性质.因而出现了经济合同效力的“真空地带”.这里将选择一个来自实践的具体经济合同纠纷案例来加以说明这种现象的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退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条款的一个重要涵义是标的为实物的,则得到物品的人,须将其返还给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是说,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确立的、处理一般性无效经济合同纠纷所必须遵循的普遍性原则。据此,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在处理一般性无效经济合同纠纷时,除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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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经济合同纠纷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二是违反无效合同的责任。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有效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约责任;二是个人责任。违约责任是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或其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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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什么叫做经济合同的订立? 订立经济合同,是指由签订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就合同的基本条款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从而确立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应包括提出订立经济合同建议的根据是什么,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希望他方答复的期限等。要约方在要约期限内受自己要约约束,即不得拒绝他方承诺,同时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在要约期限内不得向第三人提出同一要约,否则因此而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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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间就合同主要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分析任何一种合同,实质上都是由要约和承诺两种意思表示趋于一致而成立的。要约,是要约人对订立某一合同的一种提议,目的在使对方作出相应的承诺,从而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譬如,一项买卖合同的要约必须写明货物名称、规格质量、价格、数量等等内容,且条款的意义必须十分确定,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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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同(或协议)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联营合同中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和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我们在参加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联营谈判和审查签订联营合同的工作中,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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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经济合同法》实施以来,有些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为此,我们在鞍钢进行了一些调查。鞍钢于一九八二年签订经济合同126,300份,产值38.87亿元。通过调查,发现鞍钢所属某些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清引起价格纠纷。《经济合同法》是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之间经济合同关系的重要法律。《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对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已作了明确规定。但不少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草率从事,不规定具体价格,习惯使用“参考”、“参照”或“核标后再定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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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上实行的浮动汇率制给国际间的经济、贸易、金融等活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在国际经济合同中订立货币保值条款,是防范货币汇率风险的法律手段之一。所谓货币保值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国际经济合同中订立的,旨在避免或减少货币汇率风险的条款。在国际实践中,货币保值条款的种类主要有; 黄金保值条款该条款规定以黄金作为合同计价标准成支付手段,这是国际经济合同中最早使用的传统的保值条款。黄金保值条款一般用于支付期限长、金额较大的支付合同和信贷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取消了黄金和货币的固定联系,许多国家的货币不再规定含金量,因此,黄金条款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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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诈骗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一)以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诈骗 此种犯罪在经济诈骗犯罪中占有极高的比例,而且极易与经济合同纠纷混淆起来。此种犯罪最常见的手段是以法人名义与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以此来诈骗货款。事实上,这个“法人”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没有经过合法的批准与建立程序,没有营业执照而非法营业,甚至是借用别单位的法人名称、帐号等;有的虽然具备法人资格,但其进行的经济活动与其经营范围和业务能力完全不符,因此不可能履行签订的合同。区分经济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则应该是:前者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犯罪手段来达到诈骗的目的,因此,从客观上说,所谓的“合同”完全不能履行;从主观上说,行为人也不准备履行“合同”,或者是为了掩人耳目而仅仅象征性的履行极少部分的“合同”。而后者是指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纠纷,如货物的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没有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付款等等。对签订合同时准备履行、但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而无法履行的,不应认为是经济犯罪;对既知合同无法履行、又收取了对方货款拒不退还、长期非法占有的,应认为是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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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下列四个要件:(一)合同的主体双方或至少一方必须是法人;(二)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计划;(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平等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四)合同的形式必须完备。具备了上述四个要件的经济合同,为有效合同。但现实生活中,这种从内容到形式都十分完备的合同是不多见的。对于那些为数众多、要件残缺的经济合同,其效力应如何确认?理论界认识不一,本文仅就这一问题淡一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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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正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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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于无效经济合同纠纷,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有受理审判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确认权和处理权。《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第48条规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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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它既受《经济合同法》的调整,又受《商标法》的制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物是商标,而不是一般合同所指的标的物,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商标是工业产权,它是企业一项无形财产,同企业有形财产一样,企业享有处分权,其中包括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并且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应符合经济合同的必备条款,它应包含下列内容:1.注明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权,明确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和商品类别。2.规定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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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无效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案件受理费的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法院按原告起诉时诉讼请求的数额计收;有的法院按合同标的之货款总金额计收;有的地方按合同需方预付的货款额或定金额计收。笔者认为上述计收案件受理费的做法是欠妥的。 第一,原告诉讼请求数额是一个未经法院审理确认的数,在审判实践中,原告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其诉讼请求的数额常常大于实际争议的财产金额;同时由于原告多是以有效经济合同纠纷起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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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卫红  王广兴 《中外法学》1994,(2):39-42,46
<正> 一、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在理论上给经济合同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定义:经济合同是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民事主体之间,在生产流通领域内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同无形的锁链,把合同双方当事人联系在一起。除非经过当事人之间协议解除合同,或经合同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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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连环购销合同的性质及商业风险的承担肖敏,严少芳什么是连环合同?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月21日在《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对连环合同下一定义为:"所谓连环合同,是指以同一标的签订的一连串的购销合同,即需方与供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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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默示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合同默示条款的含义 在一项合同中,不一定所有的条款都必须明示。有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明示条款已经概括了部分实质性条款.而某些条款又确实属于不言自明时,也可以不对其作明示规定。如订约时,大家普遍遵守的商业习惯或惯例、不管当事人是否知晓的相关的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特定的行业规则等。从法律性质上看,默示条款相当于合同明示条款,对合同默示条款的违反,亦是违约,当事人可据默示条款主张法律救济权。 二、合同默示条款的内容 合同默示条款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依合同目的成立的默示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当事人订约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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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保证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中,但相关条款仅就保证责任的种类作了规定,而对保证责任的范围、银行信用保证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等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却未作规定。针对这一状况,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定,但由于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经济合同纠纷,而且对有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未能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具体,因此仍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对有关保证的诸问题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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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合同这种市场游戏规则中,由于我国《合同法》对标的条款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加之在一些论著中也少于专门的论述,所以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或轻视。但在实践中,尤其在对外贸易中,因标的条款签订不妥而引发的纠纷和造成的意外损失屡见不鲜。本文试就如何签订好标的条款进行探讨,以飨读者。 一、标的的不可空白性。合同的标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是为获得特定经济结果在履行义务时应尽最大努力去实现的一项利益追求。它是合同成立的重要要件。如《法国民法典》第 1108条,《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条都明确规定,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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