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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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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刑法定主义是刑法最重要的原则,在立法中贯彻此原则,是刑事立法的必然要求。关于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实现,在禁止事后法、罪的明确性、构成要件的明确性、法定刑各方面,台湾刑法和大陆刑法有着各自的模式。  相似文献   

2.
明确性是罪刑法定主义对刑事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它要求立法者不得制定构成要件不明确、行为犯罪化的边界不清晰、法定刑幅度不确定的刑法规范。判断标准是明确性原则的核心。在判断某一刑法规范是否具有明确性时,如果一般民众能够理解其意义和适用范围,并能据此预测某一行为的后果,那么该规范就是明确的。所以,刑法明确性的判断基准是具有正常智识的一般民众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判断的尺度包括理解可能性和预测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模式,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在刑法典中仅规定自然犯,才能使刑事立法模式与宪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4.
罪刑法定主义之立法实现在罪之规定上 ,集中表现为构成要件的规定 ,而其核心问题是构成要件行为的规定。作为构成要件行为之规定的明确性 ,其表现至少有三个方面 ,一是行为性质的明确性 ;二是行为的特定要求的明确性 ,如某性质行为可以有多种形式 ,刑法只应禁止某种或某类而非全部的情况下 ,某行为的限定要求的明确性 ;三是行为程度要求之明确性。而这三个方面中 ,我国刑法对行为程度的限定规定最多 ,导致的争议也最大 ,因此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以解决罪刑法定原则之明确性在行为程度规定方面的立法实现问题。  相似文献   

5.
姜涛 《中国法学》2015,(2):160-183
刑法立法阻却事由是指可以阻却刑法修正的各种事由。立足于立法面向的刑法教义学,立法者必须把刑法的明确性原则、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益原则等作为判断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标准。当一种行为已为刑法分则之罪名所涵摄、抽象性概念经由刑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可以明确、设罪违背比例原则要求的"无先而后"的逻辑规则存在、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或立法效益明显低于立法成本时,即存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立法者应停止这种刑法修正。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作为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要求刑法对犯罪构成要件及处罚的规定实现明确性。我国刑事立法、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在贯彻理解该原则时 ,过度追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而致罪刑法定原则日趋教条化、本本化 ,有堕入法律形式主义并致法律实质虚无主义之虞。刑事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决定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只能是相对的 ,一定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不可避免。树立客观而科学的罪刑法定观 ,实事求是地理解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原则 ,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空白刑法的规范诠释:在规范弹性与构成要件明确性之间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空白刑法存在较大的规范弹性,由于概括性的委任立法其具有难以避免性和合理性;空白刑法法律概念的相对性更为明显,应当在诠释时有别于传统刑法;部门法规范的易变性使得空白刑法容易出现偏离立法规范目标的情况,要避免行政权力的刑事实质化。与此同时,准确诠释空白刑法的构成要件明确性,必须进行刑法的独立规范判断,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提倡双向对应的规范诠释路径,能够有效地实现规范弹性与构成要件明确性之间的平衡,实现概括的类型化转向具体的定型化。  相似文献   

8.
刑法规范应当是明确清晰而不能是含混模糊的,否则便可能为司法人员有差别地、随意地适用刑法预留广阔的空间,从而不利于保障民众的法自由与法安全.刑法的明确性包括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和法定刑的明确性两个方面.在判断某一刑法规范是否具有明确性时,如果一般民众能够理解其意义和适用范围,并能据此预测某一行为的后果,那么,该规范就是明确的.所以,刑法明确性的判断基准是具有正常智识的一般民众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判断的尺度包括理解可能性和预见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法定刑的立法原则与新刑法中法定刑的立法缺陷探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定刑是具体犯罪的刑罚标准,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刑法规范的基本内容之一。立法者在对具体犯罪配置法定刑时应当贯彻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共同准则,这就是法定刑的立法原则。本文认为法定刑的立法原则有:明确原则、公正原则、谦抑原则、协调原则和稳定原则。并且结合这些原则,作者对我国现行刑法中法定刑的立法缺陷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张建军 《时代法学》2010,8(3):28-35
作为罪刑法定主义的实质侧面,明确性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这就使得刑法的立法语言具有准确清晰、简洁通俗、庄重严谨等鲜明风格,然而,我国《刑法》的立法语言则存在着语义不清、累赘重复、罪状表述含糊、法定刑幅度过大等突出问题。为此,从宏观上来讲,需要制定一部规范立法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并构建立法语言审查制度,以期实现我国《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化。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拟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该罪在立法上并无明确的构成要件,因此,有必要时该罪的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进行分析探讨,以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本罪.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拟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该罪在立法上并无明确的构成要件,因此,有必要时该罪的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进行分析探讨,以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本罪.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拟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该罪在立法上并无明确的构成要件,因此,有必要时该罪的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进行分析探讨,以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本罪。  相似文献   

14.
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法完善之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种过失犯罪,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对该罪的构成要件的设计及法定刑的配置方面都存在缺陷,本文就此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重新设置了构成要件和法定刑。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评析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刘宪权 《法学》2006,(2):22-29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着重提出了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严惩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犯罪、商业贿赂犯罪等内容的修正建议。其中既有拟新增的骗用贷款罪、虚假陈述罪等罪名,也有对现行刑法中已规定的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和法定刑设置上的修正。从总体而言,草案的内容还是较为科学和明确的,但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的兜底规定均存在于经济刑法中,这是立法语言局限和经济行为类型化描述的需要,是尽量避免法律漏洞和保持经济行为规范弹性的需要。兜底规定并不必然导致构成要件不明确和口袋罪的问题,应当从立法的必要性、前瞻性、协调性来考虑兜底规定的设置,在司法适用时坚持同类规则和体系解释,注意参照经济不法行为类型,尽量有效协调兜底规定与明确性原则。  相似文献   

17.
刑法的明确性问题:以《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的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它对于罪刑法定司法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我国《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对我国刑法的明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国刑法中广泛存在空白罪状、罪量要素和兜底条款,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这些立法模式的明确性是存在争议的。空白罪状因为存在参照法规,只要参照法规是明确的,则应当认为并不违反明确性的要求。罪量要素虽然是概括性的规定,但它是把本来应当由司法机关行驶的裁量权由立法机关作出框架性的规定。因此,罪量要素也不违反明确性的要求。兜底条款则要具体分析,如果仅是对行为方法的兜底性规定并不违反明确性要求。但相对的兜底罪名以及对行为方式的兜底性规定则确实存在违反明确性之虞。我国采用司法解释方式对兜底性条款加以规定,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明确化的应因之道,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仍然需要讨论解决。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 1 38条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采用了叙明罪状的规定方式 ,但其对该罪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要素的明确性与司法实务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 ,有必要根据《刑法》第 1 38条规定的精神 ,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要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 ,以利于司法实务中正确认定本罪的成立范围。  相似文献   

19.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1997年刑法第3条确立以后,对整部刑法的立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罪刑法定不仅要求罪与刑要以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也要求法定的罪刑规范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现实的犯罪情况及同犯罪做斗争的实际需要。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化以后,要求立法者制定的刑法要尽量完备、合理、法网严密,以更好地实现其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双重机能。而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的明确性原则,它要求刑法的规定必须具体明确,而不应该模糊不清。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对盗窃罪作了一些修改,体现了一定的进步性,但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法定刑配置的合理性探讨——刑罚攀比及其抗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定刑配置不是立法者恣意为之的事情,它必须得到某种合理化的控制。在要不要为个罪配置法定刑问题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功利价值(预防需要),但如何配置法定刑才算合理则必须坚持刑法的公正观念。据此作者对历史上先后出现的法定形配置模式的利弊得失作了分析,指出法定刑配置的合理性受到刑罚攀比现象的极大冲击。刑罚攀比包括纵向攀比和横向攀比,它们受制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最后,作者从立法技术角度提出了抗制刑罚攀比,促进法定刑配置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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