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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30日,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这是省人大制定的一部关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总结了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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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修订后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高票通过,修订后的监督条例共五章六十一条,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起点,对规范监督权的行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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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闭幕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比较明确、具体的便于操作的法律依据。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两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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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已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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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11月,《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若干规定》颁布施行以来,安庆市及所辖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该“规定”,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先后共审查司法机关报送的各类案件1800余件,受理来信来访申诉案件2430件(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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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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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0年3月12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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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实施多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不再适应新形势,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条例》和《细则》中的某些条款加以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当前卫生监督工作的需求。1执法主体问题现行《条例》第十条中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这一规定与现行卫生监督体制不相适应,应改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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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科技进步立法的若干问题思考纪荣荣《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简称《条例》)1994年7月16日已经安徽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这是推动安徽省科技立法的重大成果。可以相信,《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对安西省科技、经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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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漫天飞舞的雪花裹挟着2004年即将离我们而去的时候,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年度压轴大戏正在上演:《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被提交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该年度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付诸表决!2004年12月23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46票赞成、3票弃权的高票,在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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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该《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事关江苏省2000万孩子的福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在此就该条规定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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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当前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贯彻《条例》精神,做好党内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正确处理三个关系。要正确处理监督重点对象与监督其他对象的关系,关键是要监督重点对象《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这一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现行体制下,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一定层次和范围内拥有大权、重权,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他们的状况如何,对于党的自身建设、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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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对“重点对象”的监督,对于搞好党的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理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党内监督,涉及面很广。从原则上或抽象地说,所有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都是党内监督的“对象”(被监督者),也都是党内监督的“主体”(监督者)。但是,《条例》并没有求全、求细,面面俱到,而是突出重点,明确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规定为党内监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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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8,(4)
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可分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以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为主要标志,化妆品产品的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主要是索证检查,包括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十一条较明确而详尽地规定了卫生监督部门和化妆品经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以下简称《通用标签》)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对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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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条例》及《规定》过于粗略、概括,在处置过程中尚难以提供充分有力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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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草案)》已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修改建议,并将由常委会继续审议后提交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记者就这一法规起草、审议等情况进行采访时欣喜地看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