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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民与法治》2013,(2):14-14
坑爹的故事在继续。这不是第一个,也断然不是最后一个。2012年12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停职调查。  相似文献   

2.
《法庭内外》2006,(7):60-60
法官: 从去年初起,我单位王林借调到另一单位工作。前不久王林被那家单位委派出差时,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事故,王林身受重伤。王林认为自己是在出差期间受伤的,对方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然而,对方单位却说王林是我单位的职工,应由我单位承担。可我单位则强调王林是为对方单位出差受到伤害的,此责任必须由他们承担。请问,职工被借调期间因工受伤害的.由哪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  相似文献   

3.
政法要闻     
《政府法制》2013,(22):30-31
山东省立法保障残疾人就业山东省即将出台《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还对政府部门提出要求,政府兴办的公益性岗位、政府采购都应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政府还应提供小额贷款。  相似文献   

4.
《法庭内外》2009,(1):59-59
法官:去年11月初,我单位某职工上夜班,她存在单位车库(设有值班室,由专人值班)的一辆电动车被偷了,价值2200元。那位职工找单位索赔,被我单位拒绝。因为单位与那位职工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车库划出停车区是为了给职工提供方便,既没收取费用,也没有与其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因此,我们单位对其电动车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她的车辆被盗的损失应该由偷盗者承担责任。但是,该职工向法院起诉,法院最后竟然判决我单位赔偿其2000元。请问,法院认定我单位与该职工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是否正确?  相似文献   

5.
孟传香 《法制与经济》2010,(2):88-88,90
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固然有错,但是小偷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盗单位对盗窃职工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单位应将盗窃职工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其构成盗窃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以送派出所相威胁私自进行罚款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6.
停职审查两年半后,被认为是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左膀右臂”的张曙光,日前被提起公诉。张曙光在铁道部素有“裸官”之称,妻子王兴很早就带着孩子移居美国。  相似文献   

7.
齐军 《天津检察》2009,(3):66-66,65
我国公有房屋可分为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居住用房又分为在1998年以前福利分房制度下,由单位进行出资、投资或参资建设,以福利性质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的房屋和近年来由政府兴建的“廉租房”。本文所讨论的公有住房,仅指前一种居住用房。  相似文献   

8.
案 情  1998年11月28日,南京市某花园酒 店职工组成的足球队与江苏省某美食城职工组成的足球队举行足球比赛。双方单位同意该场比赛,花园酒店联系比赛场地,美食城为球队参赛提供了车辆,双方单位领导也都到现场观看。江苏议事园职工刘某得知赛事后,也来到赛场。比赛进行  相似文献   

9.
工作需要     
单位里为了建楼,把职工的旧宿舍给拆除了,职工没地方住,单位领导就把职工安置在了单位其他旧房。窗户破烂不堪,有些没了玻璃.有些甚至连窗框都没有了,不遮风.不挡雨,职工要求领导把窗户修理一下,领导满口答应,却一直不见行动。  相似文献   

10.
广西全州县江成信问:我和单位某同志一起在派出所接管了一批没收的走私品,其中包括一把经鉴定为现代工艺品的儿童玩具剑,因它分文不值,即作无用杂物锁在办公室文件柜里保管。该列也给上级单位的杨某看过。但在十个月后,杨某捏造此剑是价值连城的出土文物,说我拒不交出,整成材料告到有关部门,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接着,杨某行文下令,作出对我停职、停薪,为不合格党员,调离单位的决定,不准学习、开会、工作达一年之久。后经调查组查实,此剑确属一般玩具,不应对我处理。我要求追究杨某的诬陷责任,但某领导却认为杨某的行为不属…  相似文献   

11.
魏平寿 《江淮法治》2009,(3):F0002-F0002
2004年正值固镇全县供销社改制的关键时期,但改制中涉及到利益凋整、人员安置、职工社保等问题,严重影响改制的进程。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基层上访不断,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这一年,王玉清临危受命,担任县社负责人。“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这是固镇县供销社主任王玉清上任所要解决的第一难题。当时的县社系统单位多,人员多,问题多,资产少,诸多问题处理起来难度特别大。尽管如此,王玉清主任从职工切身利益考虑,千方百计帮助职工解决问题。从信访局到县社主任,虽然单位变了,但是解民忧、排民愁的环境没有变,王主任成了县社能够而且愿意为职工解决问题的领头人。经过努力,截止2007年上半年,全系统3372名于部职工全员进入社保,职工利益得以维护,稳定趋于好转。  相似文献   

12.
单位的调资办法不合法,怎么办?重庆市忠县周德鸿问:首先,杨某于1995年8月因违章作业被单位给予行政记过、罚款100元的处分。今年4月,单位调资,调资办法规定:凡在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内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职工,比其他职工少调两级工资。此调资办法经职代会通过。杨某认为100元罚款过高,调资办法违反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23条“受到警合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的规定,应属无效。上述理解是否正确,杨某该怎么办?答:《企业职工…  相似文献   

13.
这起房屋买卖应否有效?编辑同志:王某原系某单位职工,并住该单位宿舍。后王某调至某科研所,工作调动时未涉及住房问题,王继续住在原宿舍。二年后原单位进行房改,将王现居住的宿舍卖给单位另一职工张某。张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证后,要求王腾房时遭到拒绝,遂诉至法...  相似文献   

14.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立场出发,作出全面、正确的理解。“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为了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径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对此加以限制。只要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至于该路径是否最近,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被行政机关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事故发生的地点不在其确定的职工上下班的路线上为由,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5.
某基层单位管理比较松散,上级领导机关检查后对此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按理作为单位主管应当虚心接受,并将上级的批评如实下传,引导职工进一步查找问题,总结教训,完善措施,及时改进。可这个单位的主管却相反,千方百计向职工隐瞒上级的批评,深怕说了倒自己的面子。 谁都知道,上级提出的批评很宝贵,对单位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可为何还要“贪污”上级批评呢?原因在于这些单位主管的自身思想有问题。首先这些领导对上级的批评有抵触,认为上级小题大做,批偏了,批重了,因而当面接受,事后并不想真的改正;其次是私心杂念作怪,…  相似文献   

16.
《江淮法治》2012,(10):65-F0003
合肥公交创建于1956年2月。2002年5月合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合肥市出租汽车旅游总公司合并重组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衬: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及全体公交职工的奋发努力.企业先后荣获全同五一奖章、全国职工之家、全国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先进单位、省市先进单位、省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树立了优秀的企业形象。  相似文献   

17.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T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相似文献   

18.
磁县国税局     
《公民与法治》2007,(7):55-55
多年来,磁县国税局在局长张增锋的带领下,团结拼搏、文明创业,连续四年获得县行风评议第一名,连续四年夺取“文明执法杯”第一名、综合治理第一名、效能建设先进单位,获得“磁县经济建设排头兵”称号,连年被邯郸市国税局评为目标考核红旗单位,被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河北省国税局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19.
人物点评     
汪成荣:敢与组织死磕的硬汉2005年,女子长跑名将孙英杰因向教练王德显讨要奖金一事而轰动体坛。7年后,他的丈夫汪成荣又因不肯向所在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上交百万元奖金引起轰动。被聘为中国残奥管理中心教练的汪成荣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为了这笔数目诱人的奖金,汪成荣不惜和所在单位闹僵,被单位停职停薪。  相似文献   

20.
王德强 《经济与法》2002,(10):23-23
一国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李某系1997年大学毕业分配来单位的,在一年见习期内,单位发现李某有一点行为怪异,但见习期满后,还是为其办理了转正手续。在1998年下半年以后,李某时常表现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特征来,经医院治疗不能痊愈。1999年1月只好病休,其父母认为李某应是单位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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