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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学者杰奎·奥尼尔曾说:"公证人由于拥有法律知识而受人尊敬,并且因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为人依赖.人们相信公证人可以使文件有效而且可信.假如没有公证人,那些最重要文件上的签名,可能还不如文件的纸值钱."(<一个美国公证人眼中的昨天、今天和明天>,<中国公证>杂志2001年6月公开发行号第28页,作者杰奎·奥尼尔[美],译者郭光东<上海公证>编辑部).在西方法谚里:"公证人是记录国家历史的人."回想几年前我们办理的山东省首例侵华日军暴行公证,我为能履行公证人的这一庄严职责而感到自豪与骄傲!  相似文献   

2.
丁洁 《中国公证》2001,(4):31-32
在香港,公证没有统一的立法,没有专职从事公证业务的公证人.公证事务是由取得国际公证人或委托公证人资格的律师去做.香港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发端于英格兰.普通法系的英国从未发展起公证人这一职业,仅有涉及国际贸易的文件才需要公证人的服务,所有其他种类的重要文件,如合同、土地转让等,则不需要公证人介入.  相似文献   

3.
郭岳萍 《中国公证》2006,(10):19-20
公证人在法国是个历史悠久的职业。最早可以追溯到七百年前法国国王在巴黎任命的十四个公证人。七百年后的今天,法国有8500名公证人,公证人的作用在这七百年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拿破仑法典》的颁布,明确了现代公证人的作用。该法典中提到,公证人要制作法律认可的公证文件;公证人是具有公共官员和自由执业双重性质的职业。既要担当自由执业的风险。又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应的权利,遵守严格的执业准则,即公证人是为从事辅助性司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务员,但公证人不拿国家工资,按自由职业者方式独立执业.自主决定公证事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德国的公证制度来源于古罗马帝国法、日耳曼法和法国的公证制度.由于这三种公证制度的影响,就历史性地形成了现代德国公证人职业结构的三种表现形态,第一种是专职公证人,这种身份的公证人在德国占三分之二;第二种是律师兼公证人或者公证人兼律师,这种身份的公证人主要存在于柏林州和德国西北部受普鲁士王朝公证制度影响的地区;第三种是带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公证人,这种身份的公证人主要存在于巴登伏德堡州.  相似文献   

5.
公证事项的事实认知,是指公证权的行使主体就待证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只有认定主体就待证事项,才能为其提供公证证明,这是古往今来公证制度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然而,基于价值理念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各国公证制度对公证事项真实性标准的界定也不完全相同.英美法系公证制度只要求公证达到形式真实的程度.即公证人只需证明当事人在其面前的签字属实,而对所签署的文件内容一般不予过问.  相似文献   

6.
法国是现代公证制度的诞生地,其规制之完善,效用之充分,佳誉之卓著,在世界各国同行业中首屈一指.因此,研究和借鉴法国公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同类制度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仅就法国公证制度的特点略作管窥.一、自由性.指公证职业.在法国,公证人是自由职业者.这种“自由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当事人有选择公证人的自由.在法国,当事人选择公证人,就如同选择自己的律师或医生一样自由一按照法国公证法律的有关规定,公证人只能在他所管辖的地域范围(同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一致)内行使权力,即可以在当地制作并签署公证文书.然而要求公证人在一指定地点行使职权并不妨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自由选择公证人的权力.如果他的公证人没有参加,他就可以要求他参加;如果两个公证人都有权作成文书,那么该文书就有他们两人共同签署;如果两个公证人中有一人无权制作文书,那么,就应当将文书送到有权制作文书的公证人那里去签字,而另一公证人到签约地点向其当事人提供他所需要的帮助或建议.(二)独立执业的自由.在法国,公证事务所系由公证人出资兴建,其  相似文献   

7.
唐觉 《中国公证》2013,(8):41-42
一、公证人的身份与职能 1.公证人的身份 对于公证人的身份,阿尔巴尼亚公证法的第1条有点含糊不清:"为自然人和法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第4条上升到一个明确无误的高度:公证人"履行国家授权的公共职能".虽然是履行公共职能,公证人"独立"执业③;其执业损害责任由自身而不是国家承担. 2.公证人的职能 阿尔巴尼亚公证人的业务包括:制作公证文书,证明当事人的签名,起草汇票的拒付书,证明支票的拒付;证明文件的提交日期;证明自然人的存在及住所;代客户保管文件;就公证事务所存放的文书发放抄本或摘要;证明抄本或摘要忠实当事人提供的原本;认证文书的译本;经当事人或法院要求,制作物品清单,描述物理状态;起草当事人所要求的声明和文书;法律要求由公证人完成的文书或行为.  相似文献   

8.
走上台,鞠个躬, 说一个快板小段儿来助兴. 公证人,公证情, 公证的事儿说给公证人听.  相似文献   

9.
许勇 《中国公证》2014,(3):89-89
正青年公证人,从年龄上处于承上启下的阶段,从工作而言,是充满活力的一群人;对于公证这项事业而言,是一个继往开来的群体。他们对我国公证业的重要性,可以用三句活进行概括:第一句:青年公证人,是公证职业的主力军,是公证发展的中流砥柱。第二句:青年公证人,是我国公证创新的主体。第三句:青年公证人,代表着中国公证的今天,决定着中国公证的明天,是中国公证的新希望。青年公证人是中国公证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不容轻视。那么,青年公证人如何才能成长为创新型的实践人才,成为中国公证业能继往开来的一代人,肩负起应承担的历史使命呢?一要有事业心,不能把公证仅作为一份谋生的工作人生因事业而美丽。事业心,是一个人对所从事职业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公证》2002,(1):17-22
我手里正在做部里一个研究课题叫做<中国公证制度改革研究>.有几个重大问题:一个是公证人性质问题,各国的立法对公证人性质争论不是很大,而在中国恰恰相反,大到影响到公证改革进度的地步.  相似文献   

11.
薛凡 《中国公证》2005,(10):26-28
一、传统与创新--中国公证人在物权领域实践的简要回顾 (一)回顾之一:从传统开始出发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之初,作为民事公证的一部分,物权领域的公证就已经出现在中国公证人的面前.就业务类型而言,主要是对自然人之间不动产的赠与、继承,对为处分不动产而设立的遗嘱和遗嘱生效后订立的遗产分割协议作出公证.这些公证的基本意义除了公证自身特有的"预防纠纷"的价值外,从物仅登记的角度来讲,主要是作为物权登记的一种前置程序,旨在确保登记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但总体论之,上述公证业务仅是中国公证人在物权领域实践的起步,更多地属于传统的公证业务,品种也比较单一,公证人还远没有实质性地介入物权登记本身.然而幸运的是,在时代的前方,一个更宽广的世界已经向中国公证人发出了召唤.  相似文献   

12.
在美国,没有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公证法.`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公证法律由各州分别制定.各州通过各自的立法对本州的公证事务加以规范.公证人由各州政府(通常是州长、州务卿或者州议会)根据实际需要加以任命,任期一般为四年.因此,美国的公证人数量要远远多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根据全美公证人协会于2006年7月所做的统计,美国约有450万公证人,而同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仅有900名执业公证人.  相似文献   

13.
蒋轲 《中国公证》2008,(5):25-26
公证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人一向被誉为诚信的使者、安全的卫士.有人认为,公证人对法律安全的维护无非是指公证人通过办理公证为当事人提供交易上的安全.  相似文献   

14.
一、公证人性质问题 在我国公证改革中,公证人性质是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其起因在公证制度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及合作体制的转变.  相似文献   

15.
我们在法国考察公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爽 《中国公证》2004,(11):28-31
一、法国公证人及公证机构的情况 在法国,公证人为自由职业者,其从业活动是独立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多少人方可组成公证事务所.最早多为独立的,一般由一个具有公证人资格的人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组成.随着行业发展趋势,法国公证事务所由独立向联合发展,进而发展成公司形式,成为一种组织机构,在办理公证业务方面没有管辖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秦世平 《中国公证》2009,(12):17-22
一、公证立法 目前.奥地利专门规范公证人和公证的活动全国性法律主要有三部:一是1871年制定、沿用至今并经多次修改的《公证人法》(The Law on Notaries Public of 1871),主要内容包括公证人的职责、公证人职位的取得与丧失、公证责任保险、公证人执行职务的规定以及公证档案管理等。  相似文献   

17.
法国公证制度简况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颖 《中国司法》2008,(4):96-98
一、法国公证制度的基本架构 (一)当代法国公证概况 公证人在法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职业。目前,法国共有8546名公证人,其中17%是女性,公证人平均年龄为49岁,公证辅助人员5.1万名,公证人事务所4502个。法国公证人的主要业务领域是房地产、建筑业、公司事务及婚姻家庭继承等,商业贷款也是公证人的业务,但并不由公证人垄断,而是与律师平等竞争。公证人在办理房地产公证业务的同时还代表国家收取不动产交易税。  相似文献   

18.
德国公证制度简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司法》2005,(5):100-102
一、德国公证人及公证机构情况(一)公证人的基本情况德国公证人分为自由职业者公证人(专职公证人、律师公证人)和公职人员公证人(法院公证人、公务员公证人),公职人员公证人在全国只占很小的比例。从公元1512年第一部德意志公证法制定以来,公证制度在德国已有近500年的历史。最  相似文献   

19.
公证文书的种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薛凡 《中国公证》2006,(4):15-19
在公证实务和公证理论的层面上,公证文书都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正如民事司法实践和学理上的裁判文书,其含义也是从广义上去理解的。综观《公证法》诸条款,“公证文书”和“公证书”是分别加以表述的。如果作一简要概括.公证文书是对公证人依法行使公证权所出具的各类法律文书以及公证活动中形成的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总称。各类法律文书如公证书、现场公证词等,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如公证人制作的谈话笔录、核查笔录等。对于公证文书的种类.至少可以有两个不同的区分角度,一是形式意义上的分类.二是法律意义上的分类。  相似文献   

20.
公证人的公正,需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界定,即公证人的主观态度方面的公道、正直和客观结果方面的公平、正义.在公证活动中坚持“公正”,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就必须在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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