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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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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泽强  蒋娜 《法学家》2002,(6):66-74
1997年刑法修订,正当防卫制度被列为十大焦点问题之一纳入立法者的视野,为了更好地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公民自觉与犯罪活动作斗争,立法者可谓殚精竭虑。然而,刑法实施多年以来,学界及实务界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特别是刑法第20条第3款(以下简称第3款)的性质问题认识不一,聚……  相似文献   

2.
张琦 《政府法制》2008,(3):39-39
正当防卫制度是一项历史悠久的重要法律制度,1997年的新刑法颁布以后,正当防卫制度一度成为颇具争议的问题,与1979年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相比,1997年刑法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防卫的问题,自此,这一规定改变了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格局,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少新问题,本文从特殊防卫权的概念特征入手,剖析了特殊防卫权的立法缺陷,提出了完善特殊防卫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论“正当防卫”立法的再完善与再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现行刑法第 2 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 1款正当防卫的定义 ,容易给人造成误解 ,不符合维护社会安定的大原则。第 2款对特别防卫行为以否定性结论定义 ,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第 3款不仅仅是不应把“行凶”、“强奸”规定为特别防卫的对象 ,从逻辑上讲 ,根本就不应该规定特别防卫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暴力犯罪,它同我国刑法中的暴力犯罪的关系界定问题便是行使特殊防卫权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正当防卫制度是国家赋予公民同犯罪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本文从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以及《刑法》第20条的立法缺陷和完善等方面对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浅析,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特殊防卫     
1997年 ,我国对原刑法进行了重要修订与完善 ,其中对正当防卫问题作了重要调整与补充 ,完善了正当防卫的概念 ,进一步明确了防卫过当的范围 ,而且特别增加了一款 ,即第 2 0条第 3款 ,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 ,造成不法行为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此款规定使守法的人在对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 ,采取防卫行为时 ,可以不必过于顾虑防卫的手段与结果 ,故有人将其叫做无限防卫。这是因为我国 1 979年刑法第 1 7条对正当防卫过当规定的比较…  相似文献   

7.
论逆防卫——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刑法学及犯罪学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随着刑法第20条第3款的颁布,刑法的中立立场日趋动摇,更有护短之嫌,特别是第2款对防卫过当行为规制不力,加之第3款对防卫权的张扬,犯罪人的合法权益被尘封乃至在立法、司法中漠视,这种对法意的误读不仅给犯罪人带来切肤之痛,也亵渎了刑法的权威.在崇尚人权的时代,我们的刑法再也不能视若无睹了.本文对刑法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解读和重构,提出逆防卫理论以确保犯罪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款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者的胆识。但是,由于这一规定形式上“冲击”到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要件地位,实质上涉及到对刑法价值、功能的理解,因此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成为争论的焦点。事实上,在现行刑法修改过程中,这一款就遭到部分学者的激烈反对,他们认为在强化正当防卫权的同时,弱化了对不法侵害人应有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悖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也容易破坏法治。但最…  相似文献   

9.
李晓明 《河北法学》2020,38(4):46-63
自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至今已整整四十年,"正当防卫"几经博弈甚至1997年刑法中的重大修改,但运行中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山东"于欢案"的出现与发酵,透射着刑法第20条的亟待修改。通过对该案多层面的分析提出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立法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包括对"不法侵害"的解读及修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的"绑定"关系,刑法第20条第1、2款"正当防卫"概念的歧义等。指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具有行为上的独立性与条件上的主导性,"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修改为"造成不应有重大损害的",建议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上增设"防卫行为"的上位概念,以厘定相关的刑法规制关系。  相似文献   

10.
完善刑法中正当防卫条件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典对正当防卫条件的规定过于简略,这次修改刑法之际应完善这一问题。为此,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条件之一的不法侵害作一重点探讨。 一、不法侵害的界定 我国现行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不法侵害”条件,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相似文献   

11.
防卫过当罪过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0条第2款中的"明显"不应仅从客观层面来理解,也应关注其主观心理方面,这是动态分析防卫行为过程的必然结论,因此"明显"涵括行为人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的情形。从期待可能性理论角度考察,刑法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将原来疏忽大意过失心理支配下的防卫过当行为归入现在的正当防卫的范畴。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相似文献   

12.
教唆犯理论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被认为是“共同犯罪制度中最黑暗而混乱的一页”。究其原因,除了教唆犯本身的复杂性使然外,学者们对《刑法》29条第2款的不同理解也是造成教唆犯理论混乱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从“教唆犯”、“被教唆的人”、“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四个方面对《刑法》第29条第2款的含义做出了新的解读。  相似文献   

13.
论无过当之防卫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论无过当之防卫陈兴良无过当之防卫是修订后的刑法增设的一项规定,这一规定在相当程度上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缩小了防卫过当的范围,因而对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无过当之防卫的概念修订后的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人文主义的视角来解读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从而为正当防卫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开辟出一个全新的视野。同时本文也从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对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进行了批判性的审视,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的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说到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关系,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防卫过当是由正当防卫转变成的”①(以下简称为“转化论”)。立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观点。1979年旧《刑法》第17条第2款将防卫过当表述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1997年新《刑法》第20条第2款将其表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然而笔者认为,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不是一种转化关系,新旧《刑法》的表达都是不恰当的。一关于“转化”的含义,进一步的阐释是:“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是关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规定。该条第3款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试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正当防卫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关于正当防卫之前提条件的专题研究,尚不多见。笔者拟对这一问题作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完善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一、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的含义前提对事物的成立有先决意义.前提不存在,后继问题便无从谈起,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是本文所称的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其含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此,我国刑法将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与特别正当防卫两类,两类正当防卫的对象即侵害行为的范围是不同的,需要分别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分析了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称谓——特定范围内的无限度正当防卫、适用条件、与防卫过当的关系及其价值取向,指出特定范围内的无限度正当防卫符合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在秩序优先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平,是刑法效益观与公平观的和谐统一。针对立法上的缺陷,笔者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理论和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七)》降低了绑架罪的法定最低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过于严厉的法定刑设置对司法实践产生的压力,在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微观层面上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刑法立法制度的宏观层面上看,我国刑法既有的酌定减轻处罚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刑法分则中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降低具体罪名法定刑的做法毫无必要,而尽快取消对刑法第63条第2款的程序限制则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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