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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荣晓红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8(3):89-93
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但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的却不一定是累犯。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识别累犯与“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之间的单向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2.
孟庆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2):42-45
累犯中“应当从重处罚”的“从重”,是较初犯从重进行处罚;尽管刑法规定了累犯不得假释,但累犯却不应当排除适用假释;解决数罪累犯的处罚问题,单纯采用“先并罚后从重说”与“先从重后并罚说”中的一种不行,应当依据数罪累犯的类型将两者结合起来。对累犯完全有必要适用加重处罚原则,但通过司法解释增加盗窃累犯“加重处罚原则”不妥,有必要在立法上予以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3.
刘鹏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0,(4)
单位犯罪的域外管辖权如何确立,对单位犯罪如何确定追诉时效,单位累犯如何处罚,这些问题均是刑法立法的盲点,应通过补充立法予以解决:1.中国单位在境外犯罪应接受中国刑法的管辖。2.对单位累犯应当设立累犯制度。3.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制度。 相似文献
4.
刘鹏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2(4):6-7
单位犯罪的域外管辖权如何确立,对单位犯罪如何确定追诉时效,单位累犯如何处罚,这些问题均是刑法立法的盲点,应通过补充立法予以解决:1,中国单位在境外犯罪应接受中国刑法的管辖。2.对单位累犯应当设立累犯制度。3,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制度。 相似文献
5.
6.
在司法实践中 ,如果在案件的判决前能查明被告人具有累犯身份 ,自然可以实现对累犯的从重处罚。但如果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时 ,就会使司法机关在贯彻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上处于两难境地。对此作者认为 ,应提高侦查质量 ,完善《刑法》的有关规定 ,为实现对累犯的从重处罚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7.
莫洪宪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6,(2)
论累犯莫洪宪累犯是我国刑罚裁量中的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重要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之一。正确认识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科学地运用刑罚手段同累犯现象进行斗争,对于惩罚罪犯,降低重犯率,增强预防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一、累犯的概念所谓累犯,有广义狭义之分,广... 相似文献
8.
李晶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2(1):36-38
新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犯罪及其处罚的一般原则 ,但并没有设置单位累犯制度 ,文章认为有必要创设单位累犯制度 ,并就单位累犯的三个构成条件及单位累犯制度的一些特殊之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单位累犯制度之提倡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玉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2):36-40
我国刑法典中没有规定单位累犯制度 ,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单位累犯不仅有现实的必要性 ,更具有理论的可能性。单位累犯是一种刑罚制度 ,在对其定义时 ,要注意与构成累犯的单位定义的区别。文章在分析单位累犯构成特征和处罚原则的基础上 ,提出单位累犯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王洪芳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
一、累犯构成的时间界限的含义 所谓累犯构成的时间界限是指构成累犯(在我国刑法中,累犯包括一般累犯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两种,后者不存在时间界限这一问题,故本文所指累犯均指一般累犯。)的前罪与后罪的间隔期限,亦即后罪的发生时间问题。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相似文献
11.
12.
澳门与大陆刑法累犯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立法的角度对澳门刑法和大陆刑法关于累犯制度的立法方式、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以及对累犯的处罚原则等加以探讨分析,逐一比较对照,以资取长补短,互相借鉴。 相似文献
13.
李岚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80-184
我国刑法第356条在性质上是针对毒品犯罪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刑事政策,即一种法定的再犯制度.其构成条件可简单概括为犯过罪,判过刑,又犯罪.在毒品再犯和一般累犯发生竞合的情形下,应仅适用累犯的规定,不再用毒品再犯的规定再次加重处罚;在构成毒品再犯而不构成累犯的情形下,应排除累犯的适用,仅依照毒品再犯的规定从重处罚.毒品再犯制度本身可从前罪范围、刑种条件、时间条件和增加未成年人不适用等四方面进行重构,使之符合其应有的立法定位. 相似文献
14.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公布实施,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两处改变。在累犯制度中,其从重处罚的依据扩展到人格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可行,刑修八扩大的处罚范围又是否符合理论界坚持的非犯罪化方向?笔者以此为基础来略述对刑修八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5.
佴澎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3,(4):78-79
现行法律对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再犯新罪罪犯的处罚明显轻于累犯 ,但前罪刑刑罚执行完毕前再犯新罪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均高于累犯 ,故应对《刑法》第七十一条进行修订 ,并设立特殊累犯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累犯制度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于志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11(2):81-90
现行刑法典确立的累犯制度,由于静止二十余年不动而略显滞后于司法现实、理论研究成果和域外先进立法例。关于累犯制度的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处罚原则、适用范围以及累犯的类型设置等方面,均存在值得完善之处,以期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立法公正和司法公平。 相似文献
17.
单位累犯问题是近年来理论探讨的热点与难点,我国刑法并未设置单位累犯制度,国内学者多认为应在我国刑法中建构单位累犯制度,但在单位累犯的架构上理论研究仍过于浅陋。借鉴我国刑法中有关自然累犯的设置条件,单位累犯的成立条件应当包含罪过条件、刑罚条件及时距条件。 相似文献
18.
关于累犯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焕庆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57-58
司法实践中,累犯是较为常见的法律现象,虽然我国刑法对累犯的构成规定的比较具体,但在实务操作中仍然会遇到很多难以把握的问题。本文仅针对累犯制度认定和处罚中的两个疑点、难点问题,从实务角度进一步深入分析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9.
犯罪人格视野下累犯从重处罚根据及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江南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4):43-45
以表征人身危险性的犯罪人格阐释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不仅更切合实际,而且能使刑事政策合理化,有效预防累犯再犯罪。矫正犯罪人格预防累犯再犯罪的途径有:实行行刑个别化,改善累犯犯罪人格;设立更生保护制度,巩固改善犯罪人格的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控制累犯犯罪心理的生成;提高累犯自身素质,增强其免疫犯罪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孙平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0,22(2):31-42
建国60多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累犯制度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但对累犯制度研究的真正展开是从第二个阶段开始的。在累犯的概念、累犯主体条件、累犯主观条件、累犯成立条件中增补人身危险性内容、累犯的时间条件、累犯的罪次条件、累犯的刑度条件、累犯的法域条件、特殊累犯、累犯处罚等问题上,论者们都有过不同的主张,在有的问题上至今还存在分歧,但成效还是显著的。在许多问题上,经过众人长期的不懈论争,观点逐渐趋于成熟,得到刑法学界的普遍认可而成为通说乃至共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