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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5条第4款规定:“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按照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厂将追偿权转让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保险法第44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就是说,被保险人将其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就取得了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即保险代位追偿权。保险人在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时,要受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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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人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冲突
保险人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代位权源于被保险人自身对第三者享有的权利,保险人只是在其给付的保险金额范围内代位取得了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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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山东审判》2005,21(3):39-40
一、关于机动车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的认定及保险人的诉讼地位徐青峰(菏泽中院民四庭庭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持有驾驶执照的人使用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致使第三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当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审理这类案件关键是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的认识和界定问题。2000年中国保监委下发的[2000]第16号《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确定第三者为:“除保险人与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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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一般都采取"按事故赔偿"的理赔规则。在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须向复数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如何确定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责任限额的适用范围。换言之,保险人应当以责任限额为限,就保险车辆发生的每一次交通事故赔偿保险金,还是应当以责任限额为限,就被保险人对每一个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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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之诉中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所谓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它根源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即当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也可以依据侵权关系,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要求赔偿。这种双重的补偿会使被保险人得到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补偿,从而获利,不符合我国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也不符合保险中的赔偿原则。基于此,我国的《保险法7)和保险特别法《海商法})都规定了代位求偿权,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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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新保险法,新法第65条对原保险法第50条中的责任保险做了较大修改。修改后的保险法赋予责任保险第三人对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请求权,为平衡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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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1):38-41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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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是保险责任的一种。投保人应按时向保险人缴纳规定的保险费,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而使第三者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责任险强制保险,就是国家用法律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保险制度的特点是,被保险人不须投保,但保险人必须承保,它不是双方自愿协商成立的保险合同,而是国家规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从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的。本文仅就建立私有高速车责任险强制保险的制度,谈点不成熟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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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代位权与保险金扣除权的性质 所谓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 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 的求偿权的权利。而保险金扣除权则是指在被保险人 已经从第三人处获得损害赔偿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人已取得的赔偿金 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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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代位求偿权的法律属性.理论界至今存在很大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就代位求偿权是否为债权让与而产生争议。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这一规定似乎将代位求偿权视为一种债权让与。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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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是有风险的.建立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现实的迫切需要。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涉及被保险人的确定、赔偿的条件、赔偿金额的限度、保险费率的设计、保险人的确定等方面。我国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应有步骤地进行.并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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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3,(4):33-36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他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利时,保险人便承担了本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侵权行为的后果表现为对受害人财产或人身的不利益,法律为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便责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一定程度上,两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互补关系,共同承担着损害填补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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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是否应以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以及保险公司应如何对抗受害人的赔偿请求等一系列问题,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订过程中,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笔者认为,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必须以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保险公司可以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对抗被保险人的抗辩事由对抗受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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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86,(4)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但是,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这些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称为第三者。由于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第三者并没有约束力,所以在保险合同中不可能规定第三者的权利义务。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包括如果出现涉及一方当事人利益的第三者时,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的态度和行为。以下试分别论述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和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一、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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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只有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才是交强险的保护对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多样的交通事故形式使得对"第三者"的认定并不像法律条文规定的那样简单和容易操作,且"第三者"的认定关系到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否得到赔偿,关系到交强险的立法目的能否实现,因此厘清"第三者"的范围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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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责任保险在我国是一个新的险种,其属性为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董事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体现为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的承担因而将受财产上的损失,具有合法性、经济性的特征,其存在于赔偿责任发生时的被保险人——董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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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法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与保险理赔制度相结合的产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