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颇多争议。在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被抛掷物致害责任所吸收,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和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行为的区别,明确在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方法。本文想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分析,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形态和抗辩事由,同时提出对法律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就一直备受争议,然而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高空抛物致害责任仍然面临理论法学的质疑,以及法律适用的不确定。立法思维的局限性,致使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逐一暴露。虽然,《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原则性的思路,但是该规范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而在司法实践中遭遇瓶颈。本文主要围绕《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为中心,重新对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进行审视,面对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困惑,拟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3.
我国野生动物致害的法律救济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野生动物致害的现象愈演愈烈,人们的合法权益遭到威胁。法律救济是补偿和维护受害人权益的有效途径,但我国目前尚无立法规定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救济。文章试从法律救济的法理及现实分析,对我国野生动物致害的法律救济不足和完善建议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4.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已成为我国当前学界与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法律性质与救济方式是密切关联,但又可相互分离的两个问题。就我国而言,应当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法律性质认定为国家赔偿责任,其救济方式主要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其主要立足点在于如何与我国现行制度相互协调,实现对受害人的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5.
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抛掷物致人损害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侵权,具有自身的特点。对于这种侵权行为,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是说不通的,而应当由可能致害的业主负责。这种归责原则的确定,实际上采取了一种对于因果关系的推定机制。而对于责任承担,各个可能造成抛掷物危险的业主应承担按份责任,在赔偿范围的问题上适用公平原则。对此,应建立完整的、综合性的抛掷物致害救济体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6.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自入法之日起即饱受批评,又因司法适用中存在一定漏洞而引发质疑。将高空抛物致害责任置于不确定加害人责任框架下进行体系性解读,有利于重新认识和评估立法上设定这一责任规则的正当性和局限性。不确定加害人责任既不符合固有侵权责任构成理论的预期,也未遵循传统诉讼理论在证明责任上的一贯立场,为了缓和其内在局限和避免发生泛用,须就不确定被告的范围、责任形式及举证负担等适用条件作出限制。立法上设定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规则时亦应注意其局限克服。我国民法典第1254条通过修正和完善其适用条件,深化了侵权责任法第87条确立的限制观念,具有明显的进步性。然而,民法典作为一部基本法,其规定难以包罗万象,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规则的适用漏洞仍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基于法官的个案经验进行填补。  相似文献   

7.
陈吉栋  刘磊 《法制与社会》2011,(14):161-162
关于野生动物致害是否引发私法上之责任存有争论。私法上之所有权可引发动物致害之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物权法》规定之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成立私法上之国家所有权。野生动物致害为一般之民事侵权。故此,野生动物致害国家救济责任之性质为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法律解读     
北京二中院:判决高空坠物伤人案近日,北京二中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终审判决了一起高空坠物伤人案。2005年11月5日19时,马女士在丰台一公交车站等车时,意外被大风吹落物砸昏。事后其将吹落物的所有人和管理单位某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对马女士被吹落物砸伤头部昏迷的问题上,建筑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据此,二中院判决被告建筑公司赔偿受害人马女士各项损失5700余元。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  相似文献   

9.
随着给付行政时代的到来,公民在享受无处不在的公物给我们提供的便利的同时,公物致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由于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将公物致害排除出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导致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本文在分析公物致害纳入行政诉讼获得国家赔偿的背景即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公物致害纳入国家赔偿提出了立法上的设想,为公物利用人提供充分的救济.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住宅向高层化的发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越来越频繁的发生,我国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面的立法空白逐渐显现出来,尽快确立高空抛物责任尤为必要。由于高空抛物致害案件多发生在建筑物中,所以本文以建筑物为例,通过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主体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了相关致害人理论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孔祥稳 《法治研究》2016,(5):150-160
我国政府对于药品安全问题的定位完成了从市场秩序问题到社会管理问题再到公共安全问题的转变.当药品安全问题成为公共安全问题时,意味着国家需要更多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应对药品致害事件.面对传统责任体系下救济不足的情况,可以确保公共安全为中心,考虑发展补充性质的国家责任,通过建立国家赔偿、国家补偿、国家救助、风险基金等制度对药品致害的救济机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2.
周密 《财经法学》2020,(1):101-114
与物有关的侵权,根据损害结果与物的危险性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物之侵权、物上行为侵权和单纯行为侵权三类。其中物之侵权根据公物和私物在公共使用性上的根本差异,可以区分为公物侵权和私物侵权,公物侵权构成公物致害责任,而私物侵权中不动产侵权构成建筑物危险责任。公物致害责任与建筑物危险责任既存在相似性,又存在差异性,其差异性本质...  相似文献   

13.
动物致害责任的立法历史悠久,我国现行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民事立法规定太过原则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形成利于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合理的民事救济体系。未来民法典应区分不同的动物种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并预设各类动物侵权类型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14.
高空抛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若能确定抛掷行为人或者坠落物主人,无疑应依一般侵权行为处理;但该行为之复杂性与特殊性即在于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此时应如何对受害人予以救济?《侵权责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频发,越来越多地引起了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关注。由于多数情况下,实际加害物的所有者、管理者或抛掷者往往不会主动承认,加上受害人举证能力不足,司法机关难以查明,导致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此时,我们有必要对传统民事赔偿责任制度进行重新审视,注入社会化救济的方式,填补传统救济方式的不足,实现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相结合,对受害人实施更充分、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中物件致害责任的体系解释与结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的法典化决定了要正确理解物件致害责任,必须进行体系解释,对物件致害责任的立法体例进行详细剖析,并结合前后条文进行整体解读。《侵权责任法》物件致害责任一章内部结构层次清晰,不同的严苛性程度对应着不同的责任规则,可以相互印证和解释。在解释论上,物件保有人应当是单一的主体,抛掷物致害责任应界定为按份责任,负有过错的第三人与物件保有人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相似文献   

17.
侵权法上"物的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军 《河北法学》2006,24(5):2-8
侵权法上的"物的行为"在各国法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涉及其适用的范围,日本、台湾地区模式以不动产中的人造物为外延,避免了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造成的弊端,是应当为我国法吸纳的模式.关于物的行为致害时的责任人,作为一般原则,应当让物的占有者,而不是其所有者承担责任.关于物的行为致害时责任的性质,应采用将严格责任、过错推定和一般过错责任相结合的体制.  相似文献   

18.
到近现代,积极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侵权责任制度才逐渐被充分认可并渐成体系,其实在古老的罗马法中早已存在相关的具体制度,它包括未尽提醒义务的责任、未尽治疗义务的责任、倒泼物或投掷物致害的责任、堆置或悬挂物件致害的责任、牲畜致害责任,以及船东、旅馆业主和马厩的经营人的责任等违反积极作为义务的责任。罗马法的规范与操作虽与现代法有所不同,但它为后世的不作为侵权责任的发展作了重要的铺垫,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的增多,高空坠物的案件屡有发生,但对于如何界定及处理高空坠物侵权行为,司法实务界及学术界存在分歧。本文通过阐明司法事务状况以及总结学理之争,说明确立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的正当性。并且在探讨高空坠物归责原则的基础上,引出衡平责任的观点来确定高空坠物案件中的责任人与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高空抛物损害赔偿救济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许多城市问题日益突显,高空抛物侵权案件频繁发生,成为城市中损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大顽疾。针对高空抛物侵权案件事发频繁,损害性强,具体侵权人不明等特点,最新颁布的《侵权行为法》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试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特点进行分析,对高空抛物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比较及对最新立法的认识等来探求高空抛物损害救济之社会化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