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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业务文选》2012,(23):25-31
1.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2.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  相似文献   

2.
《献血法》于1998年颁布施行,对规范医疗采供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医疗机构是使用输血手段对病人进行救治的专业机构,在科学合理用血,确保输血安全,防范输血风险方面具有重要的责任。一、保障输血安全应履行的义务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时必须履行三项法定义务;一是保证血液质量的义务。首先,临床用血的储存和发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防止血液污染。其次,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严禁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医疗机构应配备血液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严格的验血制度。发现血液出现问题,绝对不能用于临  相似文献   

3.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  相似文献   

4.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4.《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7.《甘肃省专利条例》  相似文献   

5.
1997年至2004年,曹某、赵某任黑龙江农垦北安分局卫生局局长、副局长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农垦北安分局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多年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黑龙江省献血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临床用血自采自供。  相似文献   

6.
从“血荒”现象看《献血法》在实施中的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献血法》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血荒”现象在很多地方存在;目前的还血政策不能很好地激励公民献血的积极性;法律对医疗机构紧急用血规定不完善,“见死不救”,“救人违法”的矛盾在现实中还存在;部分临床用血的血液来源存在安全隐患。应当教育、动员、招募一支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适当放宽献血的条件。提高血站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无偿献血及免费用血系统的网络化建设、适当扩大医疗机构在紧急用血时的权限。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律对临床紧急输血有严格的规定,血液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但临床中因紧急输血不能而发生的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乃法律的严格规定与保护个人生命原则的竞争。通过对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价值衡量,在临床紧急用血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直接根据患者生命权至上原则和救死扶伤、保障临床需要的原则为患者紧急采血、输血。  相似文献   

8.
要输血感染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所面临的一大困境,尤其是因某些危险因素的窗口期导致的无过错输血感染,并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而是受到了当前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侵权责任法》对这类输血感染并未做出区分,一律适用了严格责任,并不符合医疗活动的实际状况,也不能真正起到缓解医患矛盾的作用。而对临床输血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诊疗规范为标准进行区分,将窗VI期引起的无过错输血感染排除在医方的责任以外,通过补偿制度或第三方保险来解决,才是实现医患之间实质公平的途径。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出台,给国人树起一面无偿献血的旗帜。这部法律不但标志着我国血液事业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向全世界昭示,中国临床用血依靠卖血来维持的历史即将结束,我们将建立起一套崭新的无偿献血制度。为了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全面实施,认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我们贯彻"献血法"的自觉性,现就我所了解的国外、海外无偿献血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做一介绍,以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一、国际社会对血液募集即临床医疗用血来源方式的基本指导思想国际红十字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输血协会历年来都十分关注临床用血的来源方式,临床用血是靠卖血者维持还是靠民众的无偿捐献,这不但是能否给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  相似文献   

10.
一、《献血法》规定的立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以下简称《献血法》)第1条规定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制定本法。”该规定的特点之一是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作为《献血法》的第一位直接、具体的立法目的 ,如此规定使立法者的关注重点突现出来 ,便于了解和把握立法的核心 ,从而有效实施法律。然而 ,此种表达从立法技术看有其弊端 ;从全面完整地贯彻实施法律来看 ,也有其不足。二、《献血法》立法技术缺陷分析1 从立…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机构使用缺陷医疗器械致患者损害设计为依据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对医疗机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与生产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医疗机构作为中间责任人具有合理性,但内部责任法律适用规则仍有待完善。《侵权责任法》应当允许缺陷医疗器械侵权有条件适用连带责任,并就医疗机构在内部责任分担中的规则予以细化。  相似文献   

12.
木须虫 《江淮法治》2014,(22):23-23
正明年起在深圳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合格的,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其家属在临床用血方面也将享有更多优待。记者4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日前经深圳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是深圳时隔20年之后,从法律层面对无偿献血条例进行全面的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11月5日《新快报》)应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无偿献血"反哺机制",彰显了"善有善报"正能量。也许有人担心,无偿献血者"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可能会给无偿献血涂上"功利"色彩。殊不知,人们在献血时,是  相似文献   

13.
近两年,各省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时,不同程度地将医疗服务纳入了《消法》的调整范畴,本文通过分析医疗服务行为的特殊性,医疗机构的性质,以及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的不同医患关系,探讨《消法》对营利性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服务的区分适用。  相似文献   

14.
刘昂 《法制与社会》2013,(22):250-251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作为弱势的一方,对医疗行为的认知程度低,但却希望接受最好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实践中会存在诸多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治疗和检查的情况。本文研究何种医疗行为可被认定为过度医疗行为,同时思考在认定过度医疗行为之后,医疗机构如何对患者进行经济赔偿乃至精神赔偿,如何对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5.
邓蕊 《行政与法》2014,(10):108-113
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强制缔约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危急患者”或者“危重病人”的就医请求,这一制度通过对医疗机构缔约自由的一定限制实现了对弱者的保护.本文对强制缔约制度的法律内涵、制度功能、具体表现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对制度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说明,探讨了违反强制缔约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7.
手术签字通常认为是在医方为患者提供损伤性治疗前,手术患者或其代表人对其提供的同意书签字表示同意手术的民事法律行为。关于手术签字制度,卫生部82年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国务院96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有相关规定。几十年来,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忠实地执行这种手术签字制度。这项制度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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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42号令[公布日期]2005.4.30[类别]行政法·卫生[施行日期]2005.7.1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规定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责任法》第7章对医疗损害责任作了专章规定,该章坚持平衡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医学科学发展的原则,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疗产品缺陷责任、医疗机构保管病历义务、患者隐私权保护、过度诊疗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  相似文献   

20.
张丽萍 《政府法制》2014,(27):86-86
8月29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太原市献血条例》(下称《条例》),献血者优先用血,献血后单位准予带薪休假等新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条例》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在5年内,本人按献血量的5倍免费用血;5年后,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意味着,无论献血者的献血量多少,部可以享受免费用血政策。之前,在献血者免费用血方面,太原市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献血者献800毫升以上才终身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时,不限时2倍返还,这个“门槛”就有点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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