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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一、推行村民选举村民自治的背景概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的分配方式,农户开始掌握了相当的农村资源分配权。过去,是集体掌握着分配的主动权,农民劳动后,年终向集体和国家要分配,现在则是国家和集体每年都要向农民收取税收和提留等,国家和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直接化了。这种利益关系的直接化导致了两种后果:其一,在广大中等以下经济地区的农村,由于乡镇企业不够发达,集体要兴办公益事业,如修路、引水、建校等,都需要依靠农民的财力和人力;其二,农民也更关注村务、财务的公开,这主要是大部分款项都要向农民收取,他…  相似文献   

2.
<正> 随着农村新旧体制转换,社会结构调整,利益关系变化,以及价值观念的冲突,农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也明显起来,并且在一些地方还比较尖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种。1、农村体制改革,使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矛盾集中反映在农村干群关系上。首先是千家万户向国家交售合同定购和集体提留粮由干部挨户催,还有计划生育、划分宅基地等许多工作,都要由村干部出面去做。农民则往往考虑和设法维护自家的利益,这就导致了直接矛盾与冲突。其次,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民主意识增强,对问题敢于揭摆,对  相似文献   

3.
所谓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因在村民中分配不平等,致使不分或少分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引发的纠纷.因征地而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青苗补偿费以及农民今后生活的安置费三种.土地补偿费是给集体的,安置费是补给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村民,青苗补偿费是补给承包地的青苗所有者.实践中纠纷较多的是安置费的发放纠纷及青苗费的补偿纠纷.  相似文献   

4.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集体财产依次归属于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立法以及实务部门也就将生产队视为了基本核算单位,农民集体财产就主要归属于生产队所有,但随着对人民公社体制的政社分离的改革,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就演变为各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管理范围内的农民集体财产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同时,政社分离改革的另一后果就是农村公共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境地,立法也就允许设立村民委员会而予以应对,在借鉴城市居民委员会内设居民小组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就内设了村民小组。当然,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分别主要以原公社、原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而进行设立,因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并没有设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就担当了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的职能,尽管村民委员会是否存续处于不确定状态,在没有独立设立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组织的情形下,村民委员会就应当予以继续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村民小组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就毋庸置疑。不过,现行立法关于村民小组的规定过于简单,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成员权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一项特殊权利。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补偿费等涉及农村集体成员资格及农村土地利益分配问题日益凸现,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合理界定农村集体成员资格,保障其合法的土地权益,需要从立法、体制、司法等方面加以完善,转变所有制实现形式,使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有效分配。  相似文献   

6.
目前 ,我国绝大部分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与该村的村民身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既使村民仅凭其身份便可享受到特殊福利 ,其实际上背离了市场经济社会所应遵循的公平原则 ,又导致农村土地难以做到物尽其用 ,农民难以走向富裕 ,村土地集体所有者的利益难以实现最大化。因此 ,实现村土地承包权和村民身份的分离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应当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面积上的可建筑容积率、空地面积依照规定标准不能满足其居住需要的,多户共用一处宅基地的,其中的一户可以申请新宅基地;一户独有一处宅基地的,具备分户条件的可以由分立后的其中一户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应当经国家批准在本集体内部无偿分配.集体成员购买或者继承本集体成员的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有严格限制.对于农民宅基地的流转仍然应当坚持从严限制的政策,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应当建立宅基地收回制度,明确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和必经途径,村民自治是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因素和关键环节。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远景规划,并最终步入农村和谐社会的蓝图局面,就必须实现由村民传统自治向村民整合自治的历史性转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培育基于广袤农村的公民社会,整合农村中秩序、利益、意愿等多维度的内容,推动“和谐”价值导向的善治进程。  相似文献   

9.
(一)农村改革带来的新矛盾 一方面,由于农村经营体制的改变,国家对农民的生产管理由行政管理向经济指导转移,在国家与农民的两者关系上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农民对国家和集体的依赖性减弱。农村经济体制的改变,农民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在国家和集体的直接干预下进行,而是按照经济利益的趋向进行有目的的选择,其利益的大小,绝大部分取决于他们自  相似文献   

10.
禁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安徽芜湖的试点打开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大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使法律的平等价值得到贯彻,缓解城市"地荒",促进农村土地节约化、集中化,带动农村城市化工业化建设。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工程,需删除法律对其的禁止规定,完善农民社会保障,理清土地权利主体,平衡利益分配,保障政府财政收入,严把政府审批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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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焦点.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10月17日,肯纪委向媒体通报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l7个典型案件,50名基层党员干部已分别受到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12.
关于村民自治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在农村面对的具体处境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模式、村民状况、文化特征四个方面 ,它们都对村民自治的运作产生重要影响。根据村民自治的性质 ,村民自治的功能应该是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要求 ,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满足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的需要。要克服具体处境对村民自治的消极影响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 ,就必须对村委会选举、村民决策、村规民约、财务管理以及村务公开等制度进行创新。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作为村民参与管理的农村政治制度,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形式。村民自治赋予了村民更多的话语权。在村民自治背景下健全和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确保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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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与村级党组织的功能转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村级党组织的功能转换是村民自治和农村社会变迁的客观要求。村级党组织的功能转换是消弭村民自治进程中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矛盾、推进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和加强村级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根本解决办法。村级党组织功能转换的内容 ,就是要把直接管理生产和全面干预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转变为以农村“社会关怀和利益协调为轴心的功能结构”。村级党组织的功能转换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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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特色政治制度,主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的民主自治性表现为四个方面:从产生背景看,村民自治是维系农村社会稳定、弥补制度真空的自治性民主;从发展历程看,村民自治制度的逐步完善、推广觉醒了农民民主意识;从实践层面看,村民自治是实现国家行政与农村民众之间良性互动的缓冲带;从发展趋势看,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载体是国家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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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土地征用过程中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以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漳州市农村征地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文献研究与实证调查,对漳州市征地情况的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以保障被征地的农民权益,妥善解决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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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一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其核心与精髓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村民自治实现了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结合 ,更体现为亿万农民的伟大实践。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而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行村民自治。在农村推行了直选村民委员会的制度 ,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这是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村委会直选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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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委员会和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村社会里内生的两种组织形态,都是为了满足村民的利益需求和保障而存在的。要以利益为基点,建立两种组织形态的利益传输、动力、参与、实现机制,实现两者的联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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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分布为标志,作为村民自治主要内容之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开始进入全面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阶段。村民自治通过民主选举,实现了村民在政治上的民主和经济上的平等,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之上的国家与村民关系,在逐步消除人民公社体制下村民服从国家关系的同时,促使民主选举由自发向法制  相似文献   

20.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政治热情。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无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途径和办法,以保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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