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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司法信箱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应如何计算?编辑同志: 审理被告人在押的公诉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合议庭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的”情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检察院经过补充侦查,发现被告人确有新的犯罪事实,补充起诉后人民法院再开庭审判的,其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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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的三种方法,简言之即“开庭审判、退回补充侦查和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只能也必须在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来作出处理。这与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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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在办案中,当遇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应如何处置呢?笔者认为目前可以这样处理这类案件。第一,应当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当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发现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时,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制作撤销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送交人民法院。第二,应当重点审查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相关材料。一般来…  相似文献   

4.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原移送案件的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诉讼活动。它包括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审查批捕时不批准逮捕退回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时对事实不  相似文献   

5.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对其抗诉亦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这种监督是案件终结后的“事后监督”。因此,对于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因案件尚未审结,不涉及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于法无据。如其坚持抗诉,人民法院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将抗诉书退回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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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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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刑事公诉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中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据统计,宁夏回族自治区1989年退侦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3%,1990年为14%,这表明,近两年来,我区人民法院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数量增多了。 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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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据此,司法实践中,一些基层法院以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主动将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笔者认为,法院不宜主动退补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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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此,退回补充侦查通常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退回补充侦查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补充侦查最常用的方式,对于发挥公、检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过程存在的一些矛盾、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并严重影响着"退补"工作的效率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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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诉讼法学界对刑事诉讼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颇有争议,执法中也存在分歧,因而有必要作进一步深入探讨。一、退回补充侦查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特色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起诉和人民法院审查公诉、审判过程中,发现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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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胡电杰因“杀人罪”被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4次判处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第五次审理时,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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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但是,由于法律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以致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观点各异,做法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大都是用公函的形式退回人民检祭院补充侦查的,但由于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和检察院因案件“退查”问题而“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使有的法、检两院的关系弄得很紧张,更主要的是严重影响到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影响到及时地惩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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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窝赃、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时 ,发现赵某涉嫌窝赃、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中发现赵某新的重大盗窃犯罪事实。请问 :本案是否适用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华竹华竹同志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案件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具体规定了补充侦查案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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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退回补充侦查的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退回给原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进行的补充侦查,包括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审查批捕时不批准逮捕退回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对于证据材料不足需要补充侦查而决定退回侦查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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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而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是否可以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此意见不一,司法实践中作法也各不相同。有些同志认为,重审案件不能再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而应由原审法院负责处理,否则就是违反刑诉法的规定,如果原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需要补充事实与证据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自行调查。笔者认为,对重审案件的处理不能作一刀切,对于通过自行调查可以弄清事实、获取补充证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行负责调查、审理,不能再退回检察机关;对于一些确有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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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第140条、165条、16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的一切证据材料,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也可以自行补查,也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取消了原刑诉法第108条有关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要求撤回起诉的规定。由此,使人民检察院成为刑诉过程中唯一有权决定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机关。这有利于检察机关有效地行使检察监督权,防止错案漏犯的发生,避免出现公、检、法三家意见不一使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检察机关充分行使好补充侦查权,对提高公诉案件质量至关重要,下面就实际操作中有关涉及补充侦查的情形和存在问题试作探讨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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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辑同志: 我们在审理公诉案件中,常常碰到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再起诉的案件,起诉日期是补充侦查完毕的日期,还是第一次起诉的日期,检察院和法院认识不一致,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镇宁布依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灿复信陈灿同志: 关于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再起诉的案件,起诉日期应从何时计算的问题,我国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有待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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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根据”的提法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为一条法律适用原则,在我国三大诉讼法里都作了明确规定,可见该原则的重要性。该原则是50年代提出来的,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原理在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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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销售两万多份不合格疫苗 2010年3月15日,延申公司及其原总经理陈大羔、原常务副总经理张忠义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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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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