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分析法学与中国民法的发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分析法学与中国民法的发展王涌*一、中国民法面临的基本问题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后,中国民法的基本体系逐步形成。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意识形态,学术传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当代中国民法仍然存在种种缺陷,制约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一、现行民法的缺陷及控制不可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立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已初步形成,以《民法通则助核心的现行民法在改革开放中创造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民法的报迹也暴露无遗,无法适应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认真分析现行民法的缺陷并提出控制、矫正的措施,是进~步完善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的重要前提。(-)现行民法的缺陷在探讨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许多民法学者已经从不同角度指出了我国现行民法的弊端所在产概括起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  相似文献   

3.
从中西方文化思想比较为切入点,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中国民法不断发展,为保障中国人们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民法是一部国家最基础、最根本的法律之一,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规范社会的基本生活,保障自然人、法人权利作为它的根本性任务。民法的发展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民法的发展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精神的典范,民法的自治精神是人与社会发展的不竭的动力。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法发展与这个地区的文化密切相关。本文旨在从中西文化之间的比较,来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中西文化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处事态度大相径庭,影响者中国民法与西方法律的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中国民法发展是在学习西方先进法律观念的基础上,依靠自身传统文化而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中国封建社会不仅有民法,而且还有着系统,协调的二元民法法律规范体系。在国家制定法层面,法典、今、格、式、例等不同形式的法律都有着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及具体的民法务文;而在习惯法颁域,家法族规、行规业律,契约等曼是丰富了中国封建民法的内容。制定法民法与习惯性民法在中国封建民法二元法律规范体系并没有太多的矛盾与冲突,整个封建民法二元法律规范体系的运作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5.
中国民法调整对象学说史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调整对象,就是指民法这一法律部门所要规范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一直是民法学界讨论比较热烈的课题,不仅在我国民法学界,在前苏联以及受前苏联影响的其他国家也不例外。民法调整对象之学说在新中国六十余年的发展演变有其历史背景,反映了社会变迁和民法理念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民法是私法,它以规范私主体、私权利、私行为、私责任和自力救济为主要特征;民法随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特征,作为私法传统民法的基本特征在现代社会已经被大大地修正。现代民法实质上是已经商法化、甚至公法化的民法。但是,由于中国缺失民法传统。因而尽管世界民法已经走向现代民法.但是,中国的民法仍然应当坚持公私法的划分,在民法是私法理念上建构中国的民法,同时在确立民事主体地位、明确民事权利的基础上,建立限制权利行使,规范主体行为的商法、经济法体系。这样的定位对于中国法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何勤华 《法商研究》2004,21(1):119-128
在中国古代 ,既没有独立的民法部门 ,也没有独立的民法学科。近代 ,随着民法的传入 ,西方民法学也开始进入中国。民法的著作、教材、资料汇编和民商法教学都有初步的发展 ,出现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民法学者和民商法学研究成果。经过法学界的共同努力 ,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框架体系已经确立 ,民商法学的风格也已经形成。但由于民法典及各单行民商法律颁行时间不长 ,学术研究总体上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各领域的深入挖掘、研究还不够。  相似文献   

8.
近现代中国民法系统移植和继受了大陆法系民法的原则、概念、制度和体系,并借此逐步抛弃其落后的封建成分,在先进的罗马法自然法精神、私权观念和私法精神的指引下不断实现自身的现代化。从某种程度上说,近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内容和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未来中国民法应在把握与罗马法的源与流关系的基础上有选择的继受,实现对罗马法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9.
私法原则与中国民法近代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勇 《法学研究》2005,27(6):145-157
中国民法近代化以西方近代民法所体现的人格平等、私权神圣、契约自由、过错责任等私法原则为模范,同时也根据西方近代民法适应技术进步、社会发展在私法原则方面的变化,调整自身内容。中国近代民法的演进,基于西方近代民法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变化,确定了一条从传统的家庭本位走捷径过渡到社会本位的路线,对于中国近代民法和中国近代社会,均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论中国民法的法典化及立法构想苏号朋,朱家贤一、大陆法系民法法典化之成因就表现形式而言,大陆法系民法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民法典的编纂史。自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帝召集法学家汇纂"民法大全"始,法典化立法即成为民法的形式理性。综观大陆法系诸国,在其法律体系中...  相似文献   

11.
清末中国从日本民法中吸取德国民法●王立民清末,中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法制改革,传统的法律体系逐渐解体,西方化的法律体系渐渐孕育形成。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大量引进先进的西方法律,其中包括民法。那么,中国吸取的主要是哪国民法、吸取的主要途径又是哪种呢,本文略...  相似文献   

12.
浅论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法总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无市民社会的民法,也没有无民法约束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为民法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土壤,民法的发达又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二者是互动关系。因此,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进程中,学界很有必要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和探索。只有在对市民社会演进及其与政治国家关系变迁的历史理顺之后,才能明确民法在市民社会的基础地位,从而准确定位中国民法发展的目标取向。  相似文献   

13.
一、什么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共性民法一词有不同的含义:实质意义的民法指民事法规的总和,形式意义的民法指民法典;广义的民法包括商法,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本文讨论的民法指实质、广义的民法。部门法一般以调整对象相区别,各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反映了各部门法的本质。...  相似文献   

14.
取得时效在民法中的功能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THEFUNCTIONOFACQUIRINGPRESCRIPTIONINCIVILLAW取得时效或时效取得(usucapio)可以定义为:“被合法化且在法定期限内连续的占有对所有权实现取得的方式”。①它是古罗马法所确定的一项古老的所有权取得制度,并为当代绝大多数国家民法所承袭。本文就取得时效在民法中的功能的基础、价值功能和制度功能进行理论分析,以期对建立我国民法取得时效制度有所抑益。一、取得时效功能的基础民法的繁荣和发展与商品经济、所有制形态有很强的关联性,取得时效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在民法中的体现。原始部落、氏族制度下…  相似文献   

15.
佟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渊源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对佟柔先生民法思想总体研究的基础上,对其著名的商品经济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从前苏联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特别是民法观、前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和实践、中国民法对苏联民法的发展和民法与经济法的激烈冲突以及本人著述的角度,对其渊源进行考证,并予以评析.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民法学的知识类型——从研究立场与路径入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研究立场上可以把当下中国民法学的知识类型分为民法政策学、民法技术学及民法文化学。不同的立场决定了民法研究者采取不同的论证进路。随着中国大规模立法时代的结束,中国民法学的主导知识类型将会从民法政策学转向民法技术学。民法文化学作为一种对纯粹知识的追求,在中国的民法学研究中不会成为主要的知识类型。  相似文献   

17.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它是制订、解释、执行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从本质上看,民法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本文即以以上结论为理论前提,从契约自由原则在民法领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的发展与变迁着眼,对民法基本原则之内涵的界定进行初步探讨望祈教于同仁。一、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契约自由底则契约自由原则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历、廖内涵。契约自由观念的确立在历史上是和人的法律人指的完全确立的过程是一致的。凯尔森在其著作中谈论人格时曾区分man和Person(包括naturJPerson和川r;st;CPer…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房绍坤当前,民法学界对制定民法典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立法机关也将制定民法典列入立法规划之中。这对于促进我国民事立法的完善,加快民法典的制定步伐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总结中国民法的历史,剖析中国民法的现状,对中国民法的...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社会主义民法的指导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我国将要制定的民法应当是一部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由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根本对立,我国的民法与资本主义以及一切剥削阶级的民法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应当体现在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上,而且还应当体现在体系结构和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因此,弄清我国民法同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民法的根本区别,弄清我国民法的根本指导原则,对于加强我国的民法研究,促进民法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加速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应当贯彻哪些指导原则?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0.
一、概说1978年以来,中国积极推动改革、开放,致力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十几年来,陆续公布施行了数以百计的重要法规,卓著绩效。1986年公布、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这部历经三十余年始告制定的民法虽然不是一部体系完整的法典,但固定了若干指导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展横向经济关系,扩大权利主体的范围,确立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明定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组成违反合同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一个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的民事法体系正在快速地形成,对于保护和推动中国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发挥巨大深远的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