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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前,河南省焦作市因拒收2元钱引起的官司,曾震动全国。数月后,由2元钱官司引出了新的官司──2元钱官司的新闻报道侵权案。1996年12月下旬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记者专程赴焦作采访。其间,人民法院对新闻侵权官司经过法庭调查,暂时休庭,重新取证。此案一波三折,颇具戏剧性。但在连续数日的紧张采访中,记者却强烈感受到了2元钱官司的社会效应。新闻热点2元钱官司开庭那天,中央电视台、《金融时报》、《法制日报》等20多家新闻单位的50多位记者都赶赴焦作,把这场官司作为新闻追逐的热点。新闻记者在案件当事人、焦作市民和法庭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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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91,(6)
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是指代理诉讼的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授权,依法运用各种方法,以发现和取得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有意义的各种证据的诉讼活动。是律师代理参加诉讼的重要环节之一。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时,首先必须是在当事人委托之后进行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取证活动。而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擅自作为或调取与当事人委托无关的证据。其次是坚持权利义务一致性的原则,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是依法赋予律师的一项权利。新的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律师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有关单位,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同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就应积极履行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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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收集证据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收集证据的权利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律师是否有权收集证据和如何收集证据,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在1980年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中才明确赋予了律师收集证据的权利,条例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这是明确提出律师有权收集证据的最初法律规定.另外,198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个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和1986年《关于律师参加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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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偷拍偷录”采访资料的诉讼证据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偷拍偷录”是新闻采访尤其是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有效、合法手段。在新闻官司中,新闻媒体“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具备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可以作为视听资料证据使用。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应当作限定性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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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有依法向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查明事实,收集材料,调取证据的权利。狭义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活动的权利。调查取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与当事人会见通信的权利,调取证据的权利等。律师的调查权和取证权在律师所有的执业权利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无论是在诉讼活动还是在非诉讼活动中,律师的法律服务都要建立在事实和客观证据的基础之上,律师执业过程中大量的工作是调查情况、掌握证据的工作。而要进行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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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兴高采烈地给他的委托人拍电报:“正义已经取胜。”委托人随即十万火急地回电:“立即上诉。”这是西方一个有关律师的故事。尽管有点冷幽默的味道,但身为律师,恐怕不得不相信这是真实的。现实告诉我们每一个为案件而绞尽脑汁的律师,委托人真正想要的不是正义,唯一想要的只是胜诉。而我们却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律师替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就是替当事人找回了公道。因为律师向来自认为是以维护正义为天职的。不是有人说律师是戴着正义的王冠而来的吗?其实,在很多人看来,我们律师是缺乏信仰的,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目的就是打赢官司,甚至不论对错。也许,凭我们律师的才智和经验,可以轻易地说服人们改变对律师的偏见,甚至有能力让人们深信不疑律师追求的惟有正义,但面对当事人对胜诉的诉求,我们律师该如何在胜诉与正义之间抉择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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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里的"社会"不是空洞的哲学概念。应是社会中具体的委托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服务"的范围即是接受社会中委托人的聘请,担任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的一系列行为。这里的"服务"又分有偿和无偿,当然有偿是惯例,无偿是例外。正是《律师法》给律师这样一个法律的社会角色定位,就决定了律师要为了维护好委托人的权益而确立打赢官司的策略并为之收集对其更为有利的证据。于是赢官司成了诉讼律师绞尽脑汁、使尽全身解数谋求的结果。即使了解委托人一些不光彩的乃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能予以检举和揭发。之所以孜孜以求,是因为只有赢官司,律师才能显示其社会价值和自身价值;只有赢官司,律师将来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案源;只有赢官司,律师才能将所收的代理费拿回家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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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实报道的法律后果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而现实中一些新闻记者对自己传播给受众的信息的可靠性缺乏责任意识,不重视新闻内容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人们权利意识已经开始觉醒的今天,这种轻率和随意很容易产生纠纷并影响媒体的信誉。如某电视台记者随警察到酒店查禁卖淫女,把一个正在正当住宿的女青年也拍到镜头中,并以《公安局查禁卖淫女》为题播放,后来引发了一场名誉侵权官司。这样的失误报道是记者或编辑有一点法律责任意识就可以避免的。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说,新闻价值自身对新和快的要求使得新闻报道难以杜绝失实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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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证据包括侦查机关已经收集的证据和侦查机关未收集而仍由当事人掌握的证据。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和司法现状中,律师是不可能毁灭这些证据的。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某些人基于对律师的不信任而臆想出来的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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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调查取证与对证据的审查,是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基础,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证据不实或违法的辩护,就如水中浮萍经不起任何风浪一样,是经不起法庭辩论的检验的_但是、《律师法》与新《刑诉法》的实施,给律师的调查取证与对证据的审查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提一点粗浅的看法,求教于大家。一、律师如何调查取证律师自接受被告人委托后.就应根据案件的事实调查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但是在两法实施后,律师如果还是按照老一套的做法,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如有的单位或入怀疑律师参与做伪证,对律师横加指责,甚至陷之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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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学的对象和体系何家弘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调查是与证据的发现、收集、评断和使用有关的各种调查活动的总称,是法律工作者和执法人员为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而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证据法相对比较落后,因此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收集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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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公诉人在遇到“突袭证据”时往往请求法庭延期审理,待证据补充后继续庭审。但这一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新律师法却赋予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独立的调查取证权和全面的阅卷权律师较之以往将更容易发现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证据瑕疵,以及一些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线索。与此同时,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律师在庭前有向检察机关展示证据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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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996年6月,江西莲花发生了一起堪称世界首例的官司。该县人民法院院长一纸刑事自诉状状告执业律师诽谤,诉请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A章一条极具价值的新闻线索在记者案头蒙尘三个月记者日记1996年1O月17日,江西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江西大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赞宁来到本刊编辑部。在主编办公室,我见到了他和“全国十佳律师”王海云。他们两人,在那起震惊全国的“彭杰律师玩忽职守罪”冤案中,挺身而出为彭杰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这两位敢打硬仗的律师,和全国律协以及本刊一道,在该案的纠正过程中功不可没。这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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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有权就承办的案件及办理的法律事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得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律师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也规定;“律师参加诉讼,(包括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可以持法律师顾问处介绍信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访问,查阅本案案情,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给予支持。”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律师通过调查,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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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轰动全国的“一元钱官司”的胜诉,原告高河垣一夜之间成了新闻人物,在媒体上频频亮相,还被请到中央电视台跟崔永元“实话实说”了一把,最近记者又获新闻,高河垣打赢官司荣归故里后,立马辞掉了山西省垣曲县二中的教职,正经八百地做起了专职律师。记者怀着极大的兴趣采访了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