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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法律很早就有共同犯罪的规定,较完整的概念如晋张斐“律表”所云:“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三人谓之群,制众建计谓之率.”《唐律疏议》也说:“共犯罪者,谓二人以上共犯.”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古代法律中的共同犯罪划分为不同的形式:〈一〉一人就能单独实行的任意共同犯罪和必须有数人才能实行的必要共同犯罪.前者如盗窃罪,后者如谋反、谋大逆等罪名;〈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如秦律规定的:“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何以论妻?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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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改法为律”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始于《唐律疏义》和《唐六典注》,可谓由来已久。《唐律疏义》云:“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注》云:“改法为律者,谓《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也”。《唐六典注》云:“商鞅传《法经》,改法为律以相秦,增相坐法,造三族之诛,加车裂镬烹之刑”。睡虎地秦简出土之后,学术界普遍认为,《简》文为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为“律”字在简文中出现88次,其中不少的法律条文为商鞅所作。于是,商鞅“改法为律”说遂成为不易之论。笔者以为,仅据以上史料,还很难说“改法为律”始于商鞅。故在此提出质疑,以求教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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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志》“小说家”试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汉书·艺文志》始立“小说家”一门,录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论述云: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议,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天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掇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又引如淳注:“《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据此,今人往往认为《汉书》所谓“小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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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网”是个新词,词典上大抵没收,当然也不会有解释。不得已作个界定的话,大概是迷恋上网以致迷失自我之谓吧。 有幅漫画很形象,可作为网的诠释。画上一父亲寻子,仰呼曰:“儿啊,你在哪里?”大半画面是一台台显示器,层峦叠嶂,云雾缭绕,有句云:“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迷网到了人影不见,踏破铁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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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说以礼为中心的礼法结合论,是中国儒家传统的法律思想。沈家本的礼为体、法为用的法律思想,正是渊源于儒家。沈家本也正是运用这个思想武器来考察中国法学之盛衰的。沈家本开宗明义地说:“孔子言:道政齐刑,而必进之以德。礼是制治之源,不偏重乎法,然亦不能废法而不用。”这就是他论说法学盛衰的思想之纲,是他的思想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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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太史公在《史记》中特作循吏列传》,这对于研究司马迁的政治法律思想,具有莫大的价值。但是,这不是我们本文的题旨。什么是“循吏”呢?《史记》“索隐”释之云:“谓本法循理之吏也”。太史公在《循支列传》开篇有语略云:“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可见,执法之吏,对于国家之治乱,至为重要。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如何,不仅仅在乎其写在文本上的法律条文如何,更在于这种体现统治阶级“导民”意志与政策的法律条文是否在实际生活中被严格地遵循。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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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原文:(《左传·子产论为政宽猛》)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①:“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②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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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备受国人关注。自2006年的春天起,“商业贿赂”将成为未来几年内中国反腐败的高频词。在中国改革进入攻坚之时,中国政府第一次以反腐败的名义向商业贿赂祭起达摩克利斯之剑,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商业贿赂风暴”徐徐拉开了大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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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利能力的本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学术上有两种境界可以相映成趣 :罔顾左右和趋之若鹜。前者谓我思故我在 ,我在即我思 ;后者谓他思故我思 ,他在即我在。显然 ,前者是一种个性存在与发展 ,后者则是一种共性存在与衍生。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 ,只有独立的个性存在才是事物发展的深层动因。所以 ,具有个性的学术思想乃至学术方法对于学术的生长是至关重要的。近些年来 ,由于学术空间的物化与官化 ,使得对于学术空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其典型的体现就是对学术“话语权”的争夺。似乎有了“话语权”就有了学术地盘与地位一样 ,而事实上这却是一种非常入世与入俗的弄学之术。当不少人为了人格权能否独立成编而喋喋不休地争论 ,更有人不容别人侵犯其话语权这种“人格权”时 ,“论权利能力的本质”一文却不动声色 ,心平气和地罔顾左右而言他 ,其沉着冷静 ,不慌不忙 ,全无邀功请赏之迫切急躁。文章从权利能力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设计层面阐释了其原理与功能 ,进而为理解和判断有关制度 ,包括人格权制度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文章不去人云亦云 ,但以别开生面云人之云 ,金鼓未鸣 ,剑未出鞘 ,既已从容班师回朝。只留下有悟性之“话语权”者对于其人格权的无名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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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官感言:审判技能对法官的审判工作非常重要,它能反映出法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但是,如果这种能力,缺少了法官职业道德的约束,小则损害自身的利益,大则危害整个社会、国家的利益。我个人非常认同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周纪一·威烈王二十三年》中"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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