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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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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以租抵债     
以租抵债是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债的清偿方式,属于新债清偿的一种形式。以租抵债成立后,新债与旧债并存,债权人应先以新债请求履行,当事人双方受到新旧二债的双重约束。债务人先行履行新债时,应类推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承认债权人具有承租人的地位,在租赁期间发生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时应当允许承租人适用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一经成立,债务人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否则,债务人必须承担不履行债的民事责任。债务人民事责任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也就是债务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债务人财产的减损,与债权的实现息息相关,决定着债权的实现是完全还是部分。然而,根据民法原理,债务人并不因债的确定而失去其对财产的支配权,他可以通过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来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债务人为逃避履行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低价出售或赠与他人,致使其财产减少,以致无力清偿债权或仅能部分清偿债权,而债权人  相似文献   

3.
"买卖型担保"的法律性质,系规则适用与权利实现之基础。买卖合同及原合同实现,并无责任财产增加及优先受偿权,不应认定为担保契约。代物清偿因其要物性传统而与"买卖型担保"性质相悖,要物性之改造亦无必要。处分行为说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与之后的"买卖合同"性质认定并不一致,其法律关系亦未较契约说更优。此种情形下,买卖合同本身应为当事人意欲之目标。当事人得依自治原则,就包含买卖合同在内的债法制度悉心安排,达致与担保契约相同的功效。"当事人利益平衡"之理由,忽视了债法领域中约定应优于法定的基本规则,债权人亦不因此而享有选择权。"履行买卖合同"约定应类似于违约金等约定条款,较法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优先适用。原合同既为买卖合同原因与条件,二契约之结合,构成单向合同联立。  相似文献   

4.
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一般担保方式之一。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 ,突破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入库规则” ,对保障交易安全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有重要意义。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客体应是合法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相似文献   

5.
清偿是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定原因.且清偿得以第三人为之为原则.目前,学界对于第三人清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可能导致第三人清偿的原因行为,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区别.而对于履行中无厉害关系人违背债务人意思的第三人清偿,则仅是在理论上明确了该履行行为可以发生债务清偿的效果.但对该清偿行为的性质、效力、及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各自的请求权等问题却甚少关注.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以合同履行中违背债务人意思所为之第三人清偿与其他有可能导致第三人清偿的原因行为的区别作为切入点,力图说明违背债务人意思之第三人清偿的性质及其他相关问题,以期为这种清偿行为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引.  相似文献   

6.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成立需要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实践当中,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对此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对此有过错的,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的,如果合同无效是由债务人、债权人造成的,则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则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则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相似文献   

7.
票据支付与原因关系债权的关系如何,理论界对此似有通说,作者认为需商榷,认为首先应将此关系放在两种情形下讨论。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当事人在原因关系之债中的明确约定使得票据的支付导致原因债权的消灭,比较简单。更值得探讨的是在第二种情形下,当事人对于清偿既存原因之债的方式未作任何约定,那么支付票据将会对原因债权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为支付票据亦会消灭原因债权,但真正对原因债权产生影响的不是票据的支付,而是在当事人间多是通过默示达成的票据债权清偿协议。文章进一步认为该协议的性质应该是代物清偿,并提出该协议的具体适用方法,即债权人必须先用尽票据上的权利,才能行使非票据上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自然债务与道德义务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自然债务与道德义务的涵义自然债务 (Naturobligation)系学术上之用语 ,非法律上之概念。① 对于自然债务的涵义 ,学界阐述不一。有学者认为 ,“所谓自然债务 ,系指债权人有债权 ,而请求权已不完整 ,债权人请求给付时 ,债务人得拒绝给付 ;但如债务人为给付时 ,债权人得基于权利而受领 ,并非不当得利 ,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② 也有学者认为 ,自然债务又称无责任债务 ,即有债务而无责任。所谓无责任 ,就是指虽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但债务人不受清偿其债务的法律强制约束。这种债务是否得以履行 ,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而定 …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一定金合同纠纷作为楔入点,从三个不同视角对支票支付款项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透视.笔者认为,支票的交付、移转占有,仅是票据债权的移转,而非支票所载款额的移转;支票从定金支付之债的债务人移转到债权人手中,已完成定金合同的代物清偿;票据债权的移转已使定金之原因债权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10.
一在第三人作担保人的担保法律关系中 ,存在三方当事人和三方关系。主合同法律关系的双方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担保合同的双方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 ,在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也构成法律关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债务后 ,在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即主债务人之间即产生新的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标的的法律关系 ,这就是求偿关系 ,它产生了代位求偿权。保证是较典型的第三人作担保人的担保形式 ,本文以保证为例 ,谈一谈对代位求偿权的理解。(一 )概念。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证人享有的于履行保证债务后得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从担保对于被担保人的效…  相似文献   

11.
债之效力区分为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对债之关系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所产生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债权仅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但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对合同相对性予以突破。债的对外效力的表现主要包括:债权的保全,债权的物权化,第三人侵害债权,涉他合同。  相似文献   

1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与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债权转让不应以通知债务人为生效条件,以出让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合意为条件才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通知债务人是出让人转让债权的附随义务。在债权双重让与时,由于债权请求权属性与物权的不同,无法通过公示制度保护第三人利益,唯有强化受让人的注意义务才有助于实现当事人之间权益的平衡。合同义务的转让主要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实务中的界定是较难把握的,免责的债务承担第三人承受移转债务负有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13.
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影响抵押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法定目的实现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就法律未明文禁止的相关事项做出的特别约定,一般均应认定为有效,其中包括当事人有关移转抵押物占有的约定,以及债务到期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约定;在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主要具备债权效力,且不得适用善意取得;"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新增从物"的各种主张,完全不能成立;在"先押后租"的情形,如无正当理由,抵押权人不得否定租赁权的效力;在共同抵押人均为第三人时,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权人有权自由选择先后或者同时行使全部抵押权,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无权向其他抵押人追偿。  相似文献   

14.
金钱之债的迟延履行损失认定是司法实务重点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相去甚远。就“利息损失”而言,通过欠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或参考借款合同利率上限均缺乏关联性与合理性,该损失通过法定孳息之思路确认又面临计算方法难确定、存款利率过低之问题。在守约方损失无法计算时,可通过违约方得利计算,违约方对本应归还债权人的价款在逾期期间占有、使用而减少支出的资金使用成本,可认定为银行贷款利息,以LPR计算。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罚息规定应属特别法定赔偿,除迟延方不具可惩罚性的场合以外,应适用于所有有偿合同。对于其他损失,在合同可体现迟延将发生的损失时,合同订立时债务人知道款项用途及迟延造成的后果时以及债权人因此向第三人举债产生利息时,损失应当赔偿。  相似文献   

15.
在债的义务群中,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在学理上和实践中均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故对其概念、成立基础、具体内容乃至违反后的效果等诸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文章在目前狭义说的基础上,对于附随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并理清了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对附随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与通说不同的是文章认为附随义务不但应当包括对当事人固有利益的保护义务,而且还应当包括令当事人实现合同利益最大化的辅助义。基于对其内容的界定,文章指出附随义务之亦得由权利人独立诉请履行,而不是仅仅于义务人违反后请求损害赔偿。换言之,附随义务之违反的效果,也应当采取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16.
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应该依据公安机关的工作特点、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将执法类岗位和非执法类岗位进行职系区分。在非执法类岗位实行“社会化选人、契约化用人”,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文职雇员队伍,原在非执法类岗位上的警察则转岗到执法类岗位,进而形成现有警察与文职雇员等非警察人员的身份区分,建立一种全新、灵活的用人机制,从而将警力开发的基点放在降低警务成本,增加执法效益,不断探索科学、合理、规范的警力配置上,最终建立起与现代警务制度相匹配的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7.
目前在我国解禁流质契约是具有合理性的,对发展和完善《物权法》有所裨益。我国流质契约制度重构的路径应选择条款允许的立法主义,立法方案的选择以修订性方案为妥。  相似文献   

18.
在实践中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所交付的款项的用语不同,对其性质的判断应依《合同法》第125条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定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来确定。认购书中的定金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因当事人的约定也可具有解约定金的性质,其责任应适用定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从我国台湾地区债务不履行之发展趋势,发现近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的判决,对于从给付义务之违反、附随义务之违反以及不完全给付的法律关系,着墨甚多,理由构成多属严谨,似乎已经点出我国台湾地区契约法未来的研究方向,殊值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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