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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价格鉴证人员要提升出庭质证和法庭质询能力 新《刑事诉讼法》对价格鉴定人出庭作证和接受诉讼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专家参与庭审中鉴定意见的质询作了明确要求.这就意味着价格鉴定人员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将来出庭作证或者是接受法庭质询的机会越来越多. 出庭质证和接受法庭质询,是口一个价格鉴定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出庭质证意识和自觉接受法庭质询意识,随时做好出庭质证和接受法庭工作审查的思想准备. 针对大多数价格鉴定人员缺乏出庭质证和接受法庭质询经历、经验的实际,模拟演练是快速提升价格鉴定人员出庭质证能力的较好途径,设置模拟法庭,采取模拟法庭人员、诉讼人员、律师或相关专家身份,对价格鉴定人员依据新《刑事诉讼法》审查要求提出相关问题,现场作答,从价格鉴定人员出庭质证的一般程序和要求,应对质询的思维逻辑、语言表达方式等方面,逐一进行演练,能够较快提升了格鉴定人员出庭质证和接受法庭质询的工作能力.  相似文献   

2.
法庭科学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庭科学鉴定属于证据的一种 ,为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线索 ,为法庭诉讼提供科学依据。只有通过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经法庭调查或庭审质证确认属实的法庭科学鉴定 ,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以确保法庭科学鉴定的公正、科学、准确和实事求是。 1997年 1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新《刑诉法》)和 1991年 4月 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新《民诉法》)均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因此 ,出庭接受质证已经成为法庭科学鉴定人必须面对的现实。为了确保法庭科学鉴定的真实、科学、有效 ,避免和减少由…  相似文献   

3.
正2013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出庭质证是每一位鉴定人必须面对的事情,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析鉴定人出庭质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鉴定人出庭质证存在的问题(1)心理准备不足。虽然鉴定人出庭质证是鉴定人的一项工作和义务,但实际工作中出庭质证的案件还是少数。在鉴定中没有意识到要出庭质证,故而  相似文献   

4.
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经过庭审质证和认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和裁判的根据,直接影响法官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目前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率低已是个不争的事实。应从明确鉴定人的强制出庭义务,规定鉴定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明确规定鉴定人可以不出庭的法定情形,以及加强鉴定人出庭的人身权利保障和规范鉴定人出庭费用收取制度等方式,构建鉴定人不出庭质证制度。  相似文献   

5.
一、新《刑事诉讼法》中涉及鉴定结论的修改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新《刑事诉讼法》涉及鉴定结论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原有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了鉴定人出庭的条件,并且首次规定了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二是明确规定了控辩双方可以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答辩,实现了现有诉讼参与人范围的突破。新《刑  相似文献   

6.
为正确执行新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中的有些条款还值得商榷。一、鉴定人出庭与否应由举证人决定《解释》第146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鉴定结论,但经...  相似文献   

7.
“专家”参与诉讼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新《刑事诉讼法》将原法第159条调整为第192条,并新增了第2款和第4款内容,增加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这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通常被理解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以外)参与诉讼。新《刑事诉讼法》自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后果,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对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的出庭率一直较低,也是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的弱项。人民检察院鉴定人出庭作证,除了依法接受当事人、辩护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质证外,对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工作还将产生重要影响。为尽快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人民检察院鉴定人出庭前的工作机制,出庭作证的应答规范,以及应对专家辅助人等问题进行初步研究,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当前,鉴定人出庭制度不尽完善,影响了庭审质证功能的发挥。由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庭前听证,能够有效答复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异议,保证鉴定意见的公正,同时也能有效减轻审判执行人员工作量、提高审判效率。一、庭审质证效能发挥的不足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经庭审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相似文献   

10.
杨丰春 《刑事技术》2001,(1):12-12,21
鉴定人出席法庭,接受当庭发问或询问,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鉴定人应当履行的法律职责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两高关于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试行规则》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笔者根据办案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谈几点意见,供参考。1鉴定人出庭的前提条件与必要性笔者认为,鉴定人出席法庭作证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出庭通知。《刑诉法》第151条关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中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传唤…  相似文献   

11.
为强化鉴定意见质证,刑诉法规定了鉴定人出庭的情形,加大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明确拒不出庭的后果,并通过专家辅助人出庭以加强鉴定意见质证。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实施的效果值得研究。鉴定人出庭案例的实证分析表明,“有必要出庭”情形的模糊表述造成实践做法不一。鉴定人出庭时控辩质证水平有所提高,但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无法对话影响质证效果。鉴定人出庭的成本较大,出庭费用无保障,影响其积极性。应克服专家证人制度移植的张力,重视鉴定人出庭的实质效果,完善鉴定人出庭保障机制以保护当事人的对质权,以庭审中心变革为契机推动鉴定制度完善,降低鉴定人出庭负担,提高其出庭积极性。  相似文献   

12.
新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制度作了细致改进,同时明确了鉴定人的出庭义务和法律责任.但在实践中,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运行状况不甚理想.据浙江省司法厅统计,2013年该省办理涉及诉讼的司法鉴定36 832件,但鉴定人出庭作证只有167次,出庭率仅为0.45%.新的诉讼法对于促进鉴定人出庭的努力收效甚微.结合该省工作实践,运用实证调研的方法,探究鉴定人出庭制度实施的现状和鉴定人出庭率低的原因,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1])把法定证据之一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并且规定用作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须经过法庭质证,同时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1])的上述规定,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鉴定意见,特别是如何通过庭审的诉讼活动,保障鉴定意见正确地得以采信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为此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并对鉴定意见进行相应的表达,是鉴定人接受质证必须要面对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改革后的审判方式对鉴定人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鉴定人应委托要求的事项做出科学的鉴定;另一方面,鉴定人必要时必须出庭作证。目前,因为各种原因,鉴定人实际出庭的情况在案件审理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为切实保证审判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民主诉讼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鉴定人作为专职鉴定人,应对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理解。1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应尽的义务鉴定人出庭是鉴定人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加案件审理的一项诉讼活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将鉴定人出庭作为…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对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以及定罪量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不可或缺,但是鉴定人不出庭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十分严重。新《刑事诉讼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原有法律法规的合理之处,对鉴定人出庭问题作了相应的修改,体现了立法的进步。新刑诉法实施一年来,鉴定人出庭率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一个制度的完善不是仅靠一次法律的修改就能够实现的,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与司法鉴定有关的人身安全保护问题、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问题予以了规定。这不仅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也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据此,就新《刑事诉讼法》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7.
王斌  李军 《法制与社会》2013,(30):79-79,83
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原则,规定了出庭的条件和拒不出庭作证的制裁措施。但是关于鉴定人出庭作证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本文从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经济补偿和保护、处罚措施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辨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对于一个专家型法医来说,可以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被申请出庭,对其他法医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这就是通常所谓的"专家证人出庭制度"。但是非专家型法医是否也可以出庭对其他法医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呢?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前这个  相似文献   

19.
鉴定人出庭与专家辅助人角色定位之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铭 《法学研究》2014,36(4):190-208
新刑事诉讼法试图改变鉴定人出庭率低的现状,为此完善了鉴定意见审查规则;相应地,新确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也被寄予厚望。从理论上看,保障被告方的对质权应成为上述改革的主要支点。但实证研究显示,鉴定人出庭率并没有因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而显著改善,鉴定人与法官对于鉴定人出庭都缺乏积极性;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的角色定位是模糊的,其在鉴定人、证人、辩护律师和其他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等角色之间徘徊。应当围绕保障被告方的对质权来完善必要鉴定人出庭制度,在保留职权化和强调中立性的鉴定制度的同时,赋予专家辅助人意见以证据能力,以构建控辩平等的司法鉴定体系。  相似文献   

20.
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作证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司法会计鉴定人的应尽义务,纷繁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尤其需要司法会计鉴定人出庭对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进行阐明。司法会计鉴定人应作为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出庭前应做好包括心理调整、预测等在内的各方面的准备,出庭作证要围绕证实、阐明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进行,要针对不同的质询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答辩,把握好作为接受质证答辩的重点及辩(控)、鉴双方争议较大的焦点,合理运用技巧接受质证,达到理清财务会计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被采信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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