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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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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经济中,企业难免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赊销业务,应收账款的控制与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剖析了应收账款管理的现存问题;而后就此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对策;最后,提出了应加强对应收账款事前的风险控制特别是赊销环节的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2.
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资金周转及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应收账款加以控制,以减少坏账损失,降低企业风险。目前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加强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课题和难题。  相似文献   

3.
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已成为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商业行为。造成企业的应收账的增长。应收账款的增加、管理的不善造成管理成本、呆坏账风险加大,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隐患。本文从研究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入手,着重分析应收账款对企业各方面产生的消极影响,并就如何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途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形成的一种债权,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赊销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毛利、增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之一.然而,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诚信危机的背景下,由于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极大的风险。因此,如何合理运用赊销这一营销策略,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本文从应收账款的现状入手,阐述了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进而分析了应收账款风险形成的原因,并对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现状及形成原因,指出其对企业几个方面的影响,并提出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  相似文献   

6.
肖仕刚 《法制与社会》2012,(32):280-282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融资手段虽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真正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成功融资的中小企业寥寥无几,其根本原因为目前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过于宽泛、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从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概念、范围及其法定构成要件入手展开,分析应收账款质押面临的风险及如何加强风险控制,使之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成功融资的同时,所涉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吴迅 《法制与经济》2009,(11):56-57
应收账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如何正确运用赊销手段,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则显得非常重要。在全程信用管理的模式下,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应从事情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创设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却面临着来自应收帐款让与担保的制度竞争.这一制度困境实质上源自我国学界对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法律性质的错误认识,进而导致《物权法》错误地规定了其成立要件和公示要件,不利于开展基于应收账款的金融创新和系统性风险控制.因此,应当按照担保性债权让与的模式、从民商分立的视角重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决物权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冲突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开展.  相似文献   

9.
文章论述了应收账款质押的基础理论与价值演进,分析一般债权质权制度存在的价值和缺陷。阐述了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应收账款的效力和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并通过借鉴国外立法例,对应收账款出质债权和主债权两个债权清偿期的相互关系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并对风险进行了揭示,提出合理防范措施的建议,为完善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潘运华 《法商研究》2021,38(5):173-186
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中,当事人对保理合同中追索权的适用顺序、适用关系以及最终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额度有特别约定的,保理人依据约定行使追索权,此时有追索权的保理在学理上对应着间接给付、债权让与担保和附保证责任的债权让与三种不同类型的教义学构造.在没有这些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66条的规定对有追索权的保理采债权让与担保的教义学构造,认为保理人既可以选择向应收账款债权人或者向债务人主张受偿,也可以选择同时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主张受偿.在保理人选择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并得以有效清偿的情形下,保理人先前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将自动复归于债权人,其在法律效果上等同于成功回购应收账款债权.在保理人选择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的情形下,债务人应履行全部应收账款债务,对于超出保理融资款本息的部分,保理人应将其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  相似文献   

11.
夏娇 《法制与社会》2011,(35):102-103
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主要体现在《物权法》第223条、228条上,承认了应收账款质押的独立性,相比之前有了重大突破。《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对应收账款的定义、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应收账款不仅仅局限于我国会计学上的应收账款内涵,同时也把未来的金钱债权和收费权列入可质押的应收账款的范围,扩大了应收账款的内涵。本文认为,应收账款质押范围不应该包括不动产收费权,对未来应收账款设质也应作出一定限制,同时应把应收账款收益纳入可质柙范围。  相似文献   

12.
葛慧 《法制与社会》2012,(34):264-265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颇具争议的担保方式,但是应收账款作为权利质权是符合社会需要和国际惯例的,因此在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中,第222条允许以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并在228条规定应收账款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是我国担保法中的一个制度创新,对于市场主体的融资和金融业务的拓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我国对于应收账款的规定仅限于可以设立质权,在实务操作中规定不明,体系不清,在实践中,就应收账款质权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以及风险的防范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物权法》将应收账款纳入了可以设质之财产权利范畴,从而提升了应收账款的财产价值,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但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其风险识别和控制的难度较大,《物权法》的规定过于宽泛和原则,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作为一部关于质押登记的程序性规范,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从效力上都难以有效解决实践操作中的难题。因此,从法律层面上对其加以分析和识别,进而探索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并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合同约定之功效以弥补制度设计之不足,对于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赊销业务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系属债权融资方式之一种,这是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低成本的手段.应收账款质押突破了现有的权利质押概念,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作为一个新的融资领域,市场潜力很大.  相似文献   

15.
孙红新 《中国律师》2014,(11):83-84
根据2014年4月10日发布并实施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具备了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和融资四大功能。保理业务的发展既为银行拓展了新的业务,也使得买卖双方的贸易进行得以促进。  相似文献   

16.
应收账款是英美法系法律上的概念,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却规定了应收账款质押,而对大陆法系许多国家有规定的一般债权质押却无提及,引起广泛质疑.为此本文从立法情况、施行现状、实现法的价值功能等方面对一般债权质押和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展开比较研究,探析其中原因,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要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法律体系,对企业和相关商业网站的信用进行评级,验证客户真实身份.同时还应不断收集客户资料,评估和授予信用额度,保障债权,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和及时回收.  相似文献   

18.
应收账款属于但不等同于金钱性质的合同债权,二者在期限、主体及适用情形等方面存在差异。保理合同中将来应收账款涵括以下三类:一是无基础关系的将来应收账款,二是有基础关系但卖方尚未履行义务时的将来应收账款,三是有基础关系、卖方已履行义务但收款条件尚未成就时的将来应收账款。保理合同中将来应收账款应当具有确定性:有基础之将来应收账款原则上符合确定性要求;无基础之将来应收账款,其确定性的识别需借助对保理合同中相关约定事项的核查,包括核准的信用额度与将来应收账款的产生期间。将来应收账款保理人负有适当的审查义务,但在审查范围上较现实应收账款有别,具体可结合审计学上的逆向追查与函证程序,根据不同保理情形做出具体判断。将来应收账款让与具有自动取得效果、间接取得效果与即时取得效果;《民法典》第768条存在明显漏洞,应当类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54条对该漏洞加以填补。  相似文献   

19.
矫增  罗敏洁 《法制与社会》2010,(13):104-104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赊销业务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系属债权融资方式之一种,这是我国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低成本的手段。应收账款质押突破了现有的权利质押概念,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作为一个新的融资领域,市场潜力很大。  相似文献   

20.
粟媛  李艳旻 《法制与社会》2010,(13):100-101
应收账款质押是应收账款融资的一种形式,具体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之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增设了此种新型的权利质押,无疑成为我国《物权法》的一大亮点,同时也为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创新提供了制度土壤。本文试在分析应收账款质押相关基本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其在我国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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