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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残疾中学生状告报考学校侵犯受教育权案始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位17岁少年参加中招考试,成绩远远超过了招录分数线,但因腿有残疾而被招考的学校拒之门外,后多方投诉,仍无结果,愤然之下,少年走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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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非常故事:叛逆少年的惨淡童年
见到小萌(化名)时,他的案子刚刚审理完毕,他即将面临14年的刑期。
一个17岁的少年,将要在监狱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本是令人感到遗憾和压抑的,但小萌谈起这件事来却非常平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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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今传播业的空前发展,青少年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16岁的少年陈某将与其家有过节的13岁小孩陈某杀害并勒索被害者家人20万元;初中生徐某为与另一学生团伙“抗衡”,竟购买枪支;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竞残忍地砍死奶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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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只能仰视的奢望。上大学,是埋藏在他心底的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这个16岁少年的生命之花,是否还有机会继续绽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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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一年半中,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发生的上百起盗窃、抢劫、抢夺案件,竞是由5名未成年人组成的一个团伙干的。其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还不满14岁,这些少年无一例外都迷恋网络游戏,长年泡在当地的黑网吧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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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少年违法行为的低龄化,是指近年来继续发展的一种现象,即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的比例在增加。从前,18岁——19岁的少年违法行为,占少年违法行为总数的很大部分,但目前这种情况在减少,其增长率已经停滞。当然,这也是由于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情况激增,使少年违法行为产生了低龄化的结果。到了1984年,这种趋势勉强得到控制,但是仍然没有改变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低龄少年身上的情况。本文想对近年来为何产生少年违法低龄化的问题,联系近期调查的结果和有关家庭、学校的变化情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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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仅17岁的少年,因为时常犯些小 错误,成为老师眼中的另类。校政教处 副主任对他的成见更大,曾让少年的家长签了 份如果再犯错误就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协 议”,并仅因他和同学上学迟到而强逼其退学。 结果师生间矛盾激化发生打斗,为人师表的政 教处副主任竟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其刺 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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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名17岁重庆籍的少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其从缓刑执行之13起在1年内进人网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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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据吉林省辽源市一九八五年一至六月份查获的刑事犯罪作案成员,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成员占总数的24%,其中学生犯罪明显增多(多系尚没被学校除籍的流失生)。如辽源市西安区两名十六岁的少年轮奸一孕妇,造成严重后果。龙山区一名十三岁少年伙同两人半夜拦路强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当前少年犯罪动机和内容,是带有浓厚游戏型特征的违法行为。龙山区某小学八名小学生,最大十五岁,最小八岁,四男四女。他们利用半日制的时间,在一个小学生家玩“性”生活游戏。因此,少年犯与少年违法行为还具有手段成人化的特点。少年犯罪的原因,首先是家庭原因。马克思曾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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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许反帝,一个曾经制造过惊世大案的17岁少年,因盗窃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38件国宝级文物而被判处死缓.在消逝了26年后,许反帝于2009年10月再度进入人们的视线,他此时的身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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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7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公安局守看所里出现了这样令人惊诧的一幕: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和6个成年人一起身穿囚衣,泪流满面地静待法官最后的判决。6人中,有孩子的父亲、3个姑姑、一个伯父还有年仅24岁的堂兄!一家7口为何一起身陷囹圄?三个孩子惹出命案吴硕是个在父母溺爱中长大的问题少年。今年17岁的他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父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打小他就被一家人娇惯得非常任性,小学毕业后,他不顾父母阻拦自己辍了学,从此在社会上游荡,整日惹是生非……“只要你不出事儿,干啥家里都依你!”无可奈何的父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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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同龄人大都在教室里奋发读书,他却无奈地背起沉重的行头,跟随父亲到郑州的建筑工地当起了小工。原以为捉襟见肘的生活从此会有一丝延续下去的希望,这个懵懂少年没想到,自己最亲近的父亲,竟然偷偷地弃他而去,从此音讯全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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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一个78岁的农村妇女走在回家的路上,耳朵竟被两名骑摩托车的少年撕破,一对价值700多元的金耳环被抢走;一个38岁的家庭妇女在家门口附近,金项链也被骑摩托车的少年抢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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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北京一名17岁少年状告国家烟草专卖局及24家烟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25家被告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字样,并以不少于10%的内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及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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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所谓“青少年犯罪”,在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是指少年或未成年人犯罪。由于各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少年”或“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界限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将“少年”或“未成年人”的最高年龄规定为20岁或21岁,有的国家则规定为18岁或16岁,而下限年龄则有7岁、10岁、12岁、13岁、14岁等不同规定。具体说来,绝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都以18岁作为区分少年或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年龄标准。但是在各国的犯罪研究中,为了保持其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