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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党规国法的衔接与否事关法治体系建设与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以话语体系作为研究视角可以发现,党规国法存在外部表达不协调、内在思想不融贯、主要目标不一致三大障碍。这些障碍造成党规国法话语层面的隔阂,阻碍了两种规范的深化衔接。为消除话语隔阂,深化党规国法衔接以助力法治目标实现,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依托,构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将党规国法的话语体系纳入法治话语体系的范畴中,通过法治话语体系一致的外部表达风格、突出的内部思想指引以及明确的主要目标方向,统筹协调并消弭党规国法话语体系的差异性要素,使两种规范在话语层面上达致高度协调,进而促进党规国法的整体衔接,推动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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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内法规制度是党内治理现代化的主要载体。新时代以来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党理念和实践在政治、法治与文化三个维度上的现代性进步。政治维度上,廓清了以制度治党通向现代政治文明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机理;法治维度上,昭示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法治要义;文化维度上,蕴含了"民本""德治""礼序"等传统思想融入现代"党规之治"的文化历史逻辑。三个维度间平衡、协调与统一的"三位一体"关系,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努力的目标方向,也是在此过程中处理党内法规体系解决诸多现实问题的价值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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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法关系是中国法治的核心问题,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则是党法关系的基础性问题。从性质和定位上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属于"软法"与硬法、社会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从外在特征上看,二者既有经济基础、阶级意志、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又有制定主体、表现形式、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和保障力量等方面的区别。从效力上看,党领导立法与法律优先原则辩证统一,党内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党规严于国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应当以宪法为统率,通过立法权限界分、立法规划、备案审查、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制度机制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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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决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决定》同时还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第二、宪法权威和依法治国关系。依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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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协调发展已成为法学领域研究的重大课题,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加强党规国法协调发展的法治文化建设,运用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去指导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实践。党规国法协调发展的法治文化,包括遵守规则的法治意识、程序公正的法治思维、捍卫民主的价值理念、控制权力的法治要义、保护权利的文化取向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加强党规国法协调发展的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使党规国法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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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内治理的重要依据。与党内法规不同的是,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溢出"效应显著,在规制事项上已超越党内事务,与国家法律调整范围发生了交叉重叠,此为转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必将和而不同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共同致力于党内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一体化实现。"精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结构三重转化的价值说明,党内规范性文件向国家法律转化既必要也必须。在转化的过程中,有限转化原则、合目的转化原则和临界转化原则是转化需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此外需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种类进行适当划分,对转化程序做出专门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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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理论》2020,(4)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是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宪法制度的发展,证明了我国的宪法是好宪法,应当长期坚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的几次修改表明,在党的领导下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既可以巩固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又可以保持宪法的生机与活力。新修订的宪法对党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地位、国家发展目标、健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健全党领导下宪法修改的体制机制,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养法治人才,营造法治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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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党内法规研究引起了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等多学科研究者的兴趣与关注。基于CNKI数据库的知识图谱分析,发现党内法规研究多集中于党史党建、法学、马列、科社等领域。研究论题主要包括"党内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法"概念合理性的争论,党内法规的法律性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研究,以及党内法规体系构建与执行等方面。党内法规研究存在理论视角局限、研究方法单一、研究内容不深等问题。因此,需要丰富理论视角,运用跨学科研究,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及拓展深化研究内容来提升党内法规研究品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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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大力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新时代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各位阶党内法规体系、各领域党内法规体系和各层面党内法规体系等三个部分构成,呈现出体系架构的统一性、具体内容的规范性、调整范围的双重性、作用方式的多元性等基本特征。完善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以党章为本与上下有序相呼应、系统构建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协调、与时俱进与稳中求进相融通的原则。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社会行为规范两个宏大视角予以考虑,合理利用德法共治的思维方式来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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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地理位置、国家历史背景、所处的国际经济地位以及在人民行动党长期厉行法治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政治魄力,共同造就了一种以低腐败率为突出特点的新加坡政党法治治理范式。人民行动党遵循的是将党的宗旨与具体规程融入宪法法律,以不断加强执政党主导立法保证党的主张与国家法律呈现高度统一、以政党自律保障规法衔接的模式,其闪光点在于:党在内部规程与国家法律之间设有明显的界限,采取党纪国法各自分工配合却又相互辅助的衔接机制,党的自律对于党规国法衔接也起到保障作用。当然,人民行动党党内规程与国家法律也会出现龃龉,但不变的是国家厉行法治的根本原则。党规与国法衔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中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基于人民行动党模式的利弊分析,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以党领导立法实现党的精神与国家法律相契合;加强国家监察规范依据的体系化建设;以法律作为国家规范体系的重心;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加强执政党在立法立规之初对于二者协调性的严格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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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依规治党形成的党内法治,对国家法治发挥着重大作用。党内法治能够在国家法治中发挥作用,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政治体制把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紧密地联系起来,让党内法治进入整个法治体系;党内法治对党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进而使党内法治在国家法治中发挥出四个重大的影响和作用;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党内法治对国家法治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通道。为此,必须采取三个主要举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