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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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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诈骗罪是交易型的财产性犯罪,为便于本文的分析区分了诈骗罪定罪层面的"诈骗数额"与量刑层面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理论上的三种学说只是对其定罪层面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未有学者对其量刑层面数额的认定做深入讨论。本文认为量刑层面的诈骗罪犯罪数额应与定罪层面的诈骗数额采用同一认定标准,即实质意义上的个别财产损害说。在此基础上,对学者提出的诱价成本扣减问题借鉴的基础上予以批判,回归实质意义上的个别财产损害说的理论,以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交易目的的实现为标准,正确认定诈骗罪的数额。  相似文献   

2.
保险诈骗罪停止形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诈骗罪存在未遂形态;对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的认定应该采取“实质的客观说”的理论进行认定,即应将行为人开始实施索赔行为或者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请求的行为认定为保险诈骗行为的“着手”;本罪既遂数额的认定从应然的角度应该以犯罪损失数额为标准。  相似文献   

3.
票据诈骗罪的对象应该是被害人的资金、其他财物或者服务;行为方式表现为利用汇票、本票、支票进行金融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罪过只能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未遂标准是“被害人是否实际损失财物”;共犯与罪数应视情形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4.
如果将"偷租"行为认定为诈骗罪,在租客知情的情况下,就无法对行为人定罪,这一结论并不妥当。"偷租"行为不能评价为三角诈骗,因为不存在被骗人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三角诈骗中被骗人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过错降低了行为人的罪质,因此认定为诈骗罪,但"偷租"中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偷租"行为成立盗窃罪,对象是财产性利益。从广义上理解盗窃罪财产性利益的结构,是行为人以平和手段对他人造成财产性损失的行为。应当将盗窃罪作为财产犯罪的基准予以考量。  相似文献   

5.
偷税罪成立条件的数额加比例规定方式,根据举轻以明重原则,不会导致处罚上的空隙。除偷税罪明文规定的数额应累计计算外。其他税收犯罪的数额通常不应累计计算,尤其应严禁通过累计计算数额对行为人适用死刑。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适用死刑的条件中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不是指所虚开的发票票面上直接反映的税额,而是他人用之抵扣税款后给国家造成的实实在在的税收损失。盗窃、骗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本身,不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  相似文献   

6.
与传统的侵财犯罪相比,涉第三方移动支付侵财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并没有面对面的接触,犯罪行为模式也与传统盗窃、诈骗等犯罪有所不同,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该类新型案件的定性存在一定的争议。涉第三方移动支付侵财犯罪中虽然被害人对于财物的去向并没有明确的认识,但仍因为犯罪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做出了错误的处分决定,符合诈骗类犯罪的行为特征。同时根据该类具体模式的不同,将其分为被害人主动操作型与犯罪人主动操作型两种,前者应定性为诈骗罪,后者应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6条将保险诈骗行为独立为罪。本文仅就该罪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保险诈骗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就保险诈骗而言,它能否成为独立的罪名,取决于它是否被诈骗罪所包容。从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的比较来看,首先,它们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着重大区别:1.在犯罪客体方面,诈骗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保险诈骗侵害的是正常的保险秩序及法人财产权;2.在犯罪主体方面,诈骗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而保险诈骗的行为人则包括了自然人与法人;3.在犯罪客观方面,诈骗罪泛指隐瞒真象、捏造事实以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保险诈骗仅指保险活动中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行为。其次,它们在法定刑方面也有区别: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且罚金刑未明确规定罚金的数额;保险诈骗的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而且罚金刑明确规定了罚金的数额。可见,保险诈骗不为诈骗罪所包容,它有自己独立的犯罪构成与法定刑,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相似文献   

8.
刑法中数额的性质及其计算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数额,是指犯罪行为指向的货币、财物或者其他物品的数目。一定数额的实现是数额犯成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在某些直接故意的数额犯中,数额还是犯罪既遂的条件。对复行为的数额犯,原则上多次行为涉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但以整体行为成立连续犯、徐行犯或集合犯为限。  相似文献   

9.
赌博犯罪经常伴随着欺骗行为,对于这类行为究竟以赌博罪还是以诈骗罪论处,存在不同的观点,实践中的“同案异判”也较为明显.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此类行为以赌博罪论处,主要是考虑到特定的社会背景,但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罪刑法定.欺诈型赌博案件中,只要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达到了足以使被害人自愿交付财产的程度,应该以诈骗罪论处.当然,欺骗行为仅仅是诱骗他人参赌,被害人财物的损失仍然取决于输赢具有偶然性的赌博行为的,则仍然成立赌博罪.  相似文献   

10.
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后作出"终局性"转移财产的行为。被害人处分意志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被欺诈的财产损失由被害人自己造成;盗窃的财产损失由他人直接介入造成。在行为人使用诈骗术欺骗被害人抛弃财物然后自己取得财物时,如果抛弃财物与取得财物之间相隔的空间及时间很短,应以诈骗罪论处。  相似文献   

11.
犯罪源头-未成年人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危害日益严重,且呈现出新的动向与特点.而未成年人犯罪是犯罪的源头,要遏制犯罪,必须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从源头抓起,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中的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12.
论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同犯罪的成立特征与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犯罪的成立特征是共同犯罪区别于单独犯罪的特殊性,而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与单独犯罪的犯罪构成则是相同的。而且,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成立犯罪所具备的犯罪构成也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13.
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对其内涵的理解是界定职务犯罪概念的关键。职务犯罪的复杂性使其极易与许多相关的犯罪混淆。本文从职务犯罪概念的界定入手,分别探讨了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白领犯罪、法人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目的是为了对职务犯罪准确定性,准确量刑。  相似文献   

14.
犯罪控制论之犯罪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空间的存在同人类的生存空间有着密切关系。无论是犯罪的内容和形式还是犯罪的实施都和人类的生存空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减少和控制犯罪的研究应从对犯罪空间的研究着手。要尽量压缩犯罪空间。而压缩犯罪空间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改善人类的生存空间。  相似文献   

15.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中,在实施目的行为、结果行为中自动放弃相应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相应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处理应当结合本国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来具体分析。就我国而言,对此问题应分以下四种情形来具体分析:实行从一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数罪并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从一重从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独立法定刑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  相似文献   

16.
单位共同犯罪是指包括单位在内的两个以上主体的共同故意犯罪 ,它是客观上存在、理论上成立的共同犯罪形态之一。“共同单位犯罪”称谓有其不科学不规范之处 ,应将单位之间的共同犯罪称为“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并纳入到单位共同犯罪的基本形态之中。  相似文献   

17.
刑法学中的犯罪未遂和行为未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未遂在立法定量模式下,具有与定性模式下不同的特征,以盗窃罪为例,即具有行为未遂和行为既遂,但数额达不到较大者两种情形,数额的性质是盗窃罪既遂的条件.因此,对于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行为既遂,应予处罚以及加重罪未遂处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犯罪进化论     
犯罪的本质从古到今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始终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反社会行为.或者说,犯罪在物质形态上的变化远大于观念形态上的变化,尤其在动机上仍保持着浓厚的原始色彩.现代犯罪只不过是原始犯罪的延伸,是文化变异的结果,在文明外衣掩盖下的仍是人的生物冲动向文明的挑战.文明社会犯罪无异于古老社会的变种.  相似文献   

19.
在研究涉贷款犯罪的刑法规判问题时,通过对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这三种罪名演变历史的研究以及对立法意图的探寻,才能进一步弄清楚这种罪罪名各自的特点及相互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套路贷"犯罪过程的实施往往包含多种环节,触犯多个罪名。典型"套路贷"犯罪一般具有恶意签约、制造违约、垒高债息和不法索债四个环节,根据恶意签约环节和不法索债环节的行为是否触犯同一罪名为标准,可将"套路贷"犯罪分为触犯同一罪名和不触犯同一罪名两种犯罪模式。两环节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时,属于同种数罪且不应该并罚,两环节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时,应认定为牵连犯,择一重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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