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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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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中正式确立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也为检察机关适用检察建议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检察建议分为再审检察建议和一般检察建议两种形式,再审检察建议作为与抗诉并行的一种检察监督方式,相较于已有的抗诉制度,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提出方式、办理程序等基本要素,以致基层检察机关在具体适用的过程中,如何划分检察建议与抗诉的适用领域和角色界限,并保障这两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的协调运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比较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对两者在具体的办理程序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挂察机关享有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职权.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检察机关只能以抗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导致检察机关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方式的局限性,本文拟结合办案实践,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完善检察建议作浅显探讨,使检察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3.
陈淑霞 《法制与经济》2010,(15):69-69,79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享有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职权。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检察机关只能以抗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导致检察机关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方式的局限性,本文拟结合办案实践,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完善检察建议作浅显探讨,使检察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4.
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检察监督方式.同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方式.然而,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不同,它是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的柔性、便捷、高效的事后监督机制.但是在实践中,民事案件的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却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指出为了使再审检察建议发挥其立法目的和实用价值,应首先对再审检察建议定性,从而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方式是进行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的结果是引起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6.
随着民事强制执行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民事强制执行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增多,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缺乏法律规制并在实践操作中实施得较为混乱就是一例。从民事执行监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含义及其存在的意义出发,在分析确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把民事起诉、刑事起诉、抗诉和检察建议作为我国法定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7.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利弊存废是近年来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力度不够,应进一步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权,扩大监督的范围,①一种观点则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运行与我国构建的现代民事诉讼理念不相吻合,甚至已发生了冲突,应当予以改造。各种观点纷呈不一,笔者试对整个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立法宗旨、现状、利弊进行全面的剖析,并提出具体的改造设想。必须坚持民事检察监督理念诚然,我国现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抗诉的审级不明、抗诉范围不清,以及检察官以什么身份出席法庭、其席…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民事抗诉案件逐年增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粗略,使得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监督机制不尽合理,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我院采取了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推进民行检察监督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检察建议”18次,采纳率达100%,其中启动法院再审检察建议9起,纠正违法执行5起,查处违法执行犯罪案件1起,建议限期卷宗归档2起,纠正行政违法2起。一、采用检察建议,纠正错判案件我们按抗诉案件的标准严把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质量关。对…  相似文献   

9.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可以使用哪些民事执行监督方式争议较大,大致涉及到抗诉、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书、现场执行监督、提起异议之诉、要求说明理由、对消极执行行为的命令追加调查和自行补充调查、执行和解、立案查处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等十种民事执行监督方式。然而在民事执行中可以采取的只有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要求说明理由及对消极执行行为的命令追加调查和自行补充调查等五种检察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10.
民事检察监督是基层检察院的重要职能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抗诉、参与诉讼、扩大监督范围等方面的职能,提出了完善我国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陈徽 《法制与社会》2013,(28):158-158,160
无论是2007年的民事诉讼法,还是本次的民事诉讼法修订中,检察监督均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检察监督对于调整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失衡与偏颇,型塑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司法制度,可谓不可或缺。检察抗诉与检察建议作为目前我国检察监督的两大方式,再审检察建议可谓是为弥补检察抗诉这一刚性法律监督权所造成的紧张失衡而营运而生。二者刚柔并济,科学运用,将促进我国民事诉讼审判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李菊明 《法学论坛》2015,(2):119-127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化解"执行难"和"执行乱"的有力制度设计。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立了法律依据,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远未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着重围绕监督范围、方式和具体程序来合理建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或者检察建议、提出暂缓执行建议以及加强执行责任追究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借助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制度来防范检察监督权的滥用问题也应当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然命题。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修正,固然将目前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抗诉、检察建议这两种监督方式通过修正立法予以了确认,但同时这种修正也使得检察监督的方式成为封闭性的,建议将本条修正案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正草案规定调解书只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下,检察机关才可予以监督,建议放开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范围,与法院系统内部对调解的监督范围相一致,只要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其内容违反法律的,均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修正草案中要求当事人先穷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救济途径,才能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4.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中,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调解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从而启动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一种监督方式。这种监督方式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也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这种方式,办理了一批案件。实践证明,适用再审检察建议,实现了民行案件同级监督,扩大了民行检察监督面,提高了监督质量和实效,减少了诉讼环节和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是,再审检察建…  相似文献   

15.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一种柔性的检察监督形式,已被我国检察机关广泛践行.基于检察监督的周延性考量,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适用对象上宜扩展至与判决、裁定具有类似裁判性质的决定、命令等.在检察建议的适用级别上,宜打破“同级”之限制.除了认定事实错误的裁判文书宜采抗诉这一监督形式外,对于其他错误的裁判文书宜采检察建议的监督形式.在程...  相似文献   

16.
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制度初探高长兴,丁旬,张罗宝目前,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实践中,除依法运用抗诉职权外,还针对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在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广泛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但是,由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  相似文献   

17.
《政法学刊》2017,(5):73-79
谦抑性作为公法领域的重要原则由来已久,尤其在民事检察监督权扩张的背景下,强调其谦抑性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当前民事检察监督谦抑性不足突出表现为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前的监督规范缺乏可操作性,在审判程序中的监督权力张力较大,而对执行程序的监督不够明确。构建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机制要求改变检察机关传统办案观念,调整抗诉前民事检察监督方式的序位,适当约束诉讼中监督权的行使,规范执行程序监督的范围、程序与方式。  相似文献   

18.
张兴家 《法制与社会》2010,(24):191-191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活动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它是民事、行政检察权的延伸。尽管此种监督方式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证明,"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监督方式的补充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权利、义务、职责等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由此造成检、法两家在抗诉案件审理具体操作方面产生争议和冲突。这既不利于检察机关抗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不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目的的实现。为此,笔者对当前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与提出检察建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发现存在错误,依法提起抗诉,督促法院加以纠正,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但近年来,也出现了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20.
民事检察监督以“颁发命令”代替“提出抗诉”之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依照宪法享有的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运用,现有的抗诉方式并未准确涵括其所有内容。为此,建议充分考虑监督权的程序性本质特征,以颁发检察监督命令形式取代抗诉,从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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