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5 毫秒
1.
死缓制度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是死刑的变通执行方法,是我国独创的刑罚执行方法。死缓制度自产生以来,对服刑人员改造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也存在一些弊端。刑法第八修正案对死缓制度进行了重要修改,对刑法基本价值的实现、刑罚结构的完善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助于我国死缓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的修改,标志我国刑法建立了全新的死缓限制减刑制度。但是,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对该制度适用不当的问题,即以判处死缓限制减刑替代死刑、该适用死缓而不当适用死缓限制减刑、该适用死缓限制减刑而不当适用死缓。为依法准确适用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切实把握以下原则:坚持罪刑法定原则,防止突破、超载法律规定而适用;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防止三个“适用不当”;坚持利于贯彻执行死刑政策的原则,防止大起大落。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应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而确定,对一些特殊情形应更多地考虑适用限制减刑。为方便办案时参考,结合实际分类列出了一审、二审、复核审中死缓限制减刑裁判文书主文部分的样式。  相似文献   

3.
随着刑法典的修订,死缓制度得到重大修改,但仍存在立法上的不足,本文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入手,对死缓制度的疏漏与完善、死缓制度的司法适用以及死缓制度的变更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制度。我国刑法对死缓的适用条件、处理方式规定不足,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贯彻"坚持少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执行死刑时对严重故意犯罪之"严重"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对有重大立功情形的死缓罪犯应区别对待、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5.
严格限制死刑是我国一贯的死刑政策。在这一政策下,如何实现少杀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死缓制度的设计与适用在减少死刑的立即执行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我国仍然大量存在死刑罪名的现实中、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在赦免制度缺失的制度环境里,提高死缓的适用率显得尤为迫切。应当通过立法与司法解释的途径,将死缓作为非暴力犯罪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同时放宽暴力犯罪死缓适用的条件,以达到提高死缓适用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死缓限制减刑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设立的一项制度,也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的一种限制。由于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对其具体适用条件的规定尚待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存在分歧。最高人民法院两个指导案例的公布虽对消除该分歧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也暴露出适用上的一些问题。应从实质解释论的视角下明确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本质条件和情节条件,在对各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判处死缓限制减刑。  相似文献   

7.
死缓制度中的期限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我国刑事立法的独创,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但在死缓执行的过程中,死缓减为徒刑的期限、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期限及其相关期间的计算这三个方面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论死缓变更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缓变更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重要但似乎被法学界遗忘的课题。本文从变更程序、管辖以及变更事由等方面对死缓变更制度的适用与完善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死缓制度作为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但刑法第五十条对死缓犯的变更规定仍有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即从其缺陷入手,探讨克服其缺陷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10.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独有的法律制度,它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要求。虽然目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就此因噎废食,完全废除死缓制度,而应该对其加以改进完善,使其充分发挥宽严相济中"济"的作用与功能,达到控制死刑、限制死刑的目的,真正做到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1.
中国限制死刑的理性抉择之路是要逐步废止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再逐步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最后彻底废除死刑。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要充分发挥死缓限制死刑适用的作用以及时目前的死缓制度加以改进,来实现对死刑的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12.
通过与国外立法的比较以及对国内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表明,我国刑法对金融犯罪规定死刑具有不合理性。在人权观念日益进步、法治文明逐渐彰显、刑法观念日益更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有重新审视这一立法的必要。从理论上而言,中国就金融犯罪废除死刑有其必要性;在司法实践上,可以通过适当的路径选择以达到在中国逐步废除金融犯罪死刑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所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我国减少部分死刑罪名不会对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削减死刑罪名及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和免死的制度设计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限制死刑适用的政策。  相似文献   

14.
终身监禁是将“牢底坐穿”吗?对此需要从法教义学的视角对终身监禁变更执行中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终身监禁不是《刑法》第50条第1款死缓变更的例外规定,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缓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为25年有期徒刑。终身监禁中“不得减刑”的规定不是《刑法》第78条“可以减刑”的例外规定,而是该条“应当减刑”的例外规定,罪犯在终身监禁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能减为有期徒刑,而应继续执行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不是《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暂予监外执行的例外规定,对于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可否暂予监外执行,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予以确定。总之,判处终身监禁并不意味着罪犯一定要将“牢底坐穿”,执行终身监禁则意味着罪犯要将“牢底坐穿”。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只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而未规定行刑时效制度。行刑时效制度的正当化根据是正义与合目的性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行为人已经改善 ;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 ;社会秩序复归平稳 ;社会正义。行刑时效的各项制度内容均应以行刑时效的根据为根据。在对行刑时效根据和制度内容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 ,现行刑法典中应增设行刑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理论上的观点是否定说。其理由是刑法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其法定最高刑就是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无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都不能适用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一直都肯定未成年人可以适用无期徒刑,但缺乏正确的理由支持。否定说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法定刑和宣告刑的界限,未成年人不得适用死刑,其含义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决定未成年人的责任时,首先应引用刑法第17条第3款,根据其法定刑,最高可以是死刑,如果不需要判处死刑,就是遵守了刑法第49条的原则。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引用刑法第17条第3款就足够了,但是,在绝对确定的死刑以及情节冲突的情况下,必须引用刑法第49条才能解决问题。由于刑法第49条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必须修正才能更好地适用。  相似文献   

17.
文章从实证角度出发,将百例死刑案件作为样本,研究了死刑案件适用的现状、现存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大量数据,研究发现了一些重要情节在决定死刑案件是否适用死刑、死刑中是否立即执行时的不同作用。根据这些发现,文章认为可以针对死刑案件,将量刑情节分为三个层次.规范死刑案件的使用标准,尽可能提高司法的明确性,以呼唤死刑适用更大程度上向规范层面的回归。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