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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栏目播出了题为《谁为强暴案负责?》节目,介绍了一起发生在甘肃省永登县的强奸案件,2006年5月28日,年仅10岁的小霞和年仅9岁的小萍(均为化名)被三个男孩子以残忍手段强奸猥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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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强奸,报案后,办案民警做了询问笔录,详细描述强奸过程。此后犯罪嫌疑人多次找到张丽萍,表示自己已经拿到笔录,并要求她撤案,遭到拒绝。之后没多久,这份询问笔录贴满了大街小巷,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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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性病者强奸行为的法律责任杜江今年第一期《法学杂志》刊登了冉启鸥同志撰写的“性病者的强奸行为法律责任”(以下简称“冉文”)。作者认为“性病者的强奸(既遂)行为既构成强奸罪,也构成传播性病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提出来与之商榷。“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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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2005,(7):58-59
2005年4月18日下午4时许,位于河北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拾荒男子强奸。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40余人,不但没有人出手制止,甚至没有人打电话报警(《燕赵都市报》4月26日)。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人们无不义愤填膺,纷纷谴责那些冷漠、麻木的看客。但是,该事件过去没有几天.河南宝丰又发生了类似的一幕:4月27日夜,在宝丰县建筑公司附近,一歹徒将一名23岁的女青年摁倒在地,实施强奸,女青年大声呼救,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闻声而来的10多名“好事者”竟然没有一人出手制止.直到从此路过的一位市民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暴行才被制止。(《大河报》4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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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是一种一直以来客观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但是,婚内强奸的特殊性和隐蔽性却决定了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报告》披露,在《婚姻法》和《妇女法》修改讨论过程中,"婚内强奸"都是热门话题,但最终两度被弃。长期以来对于婚内强奸归罪问题的讨论可谓是如火如荼,关于该种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论,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主要通过国外的立法实践和我国的社会现状探讨婚内强奸能不能定罪以及如何定罪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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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主与法制》2001年第7期《一起血案的背后》和《法制日报》2001年12月17日《法律的洞和门》两篇文章中得知,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农民李洪贵,罪恶累累:曾打死6人,打残12人,强奸幼女和成年妇女98人。并对王顺子的妻子郭秀秀在采用以酒灌醉的方法强奸后又霸占达两年之久,长期进行强奸。王顺子向李洪贵求情,李洪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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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在中国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它与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产生了碰撞,在司法实践的个案之中逐渐凸显。而婚内强奸问题在当下还存在立法模糊不清,司法实践中冲突不断,理论界众说纷纭的状态。根据《刑法》的谦抑性理念,对婚内强奸在一定范围内成立强奸罪,从实体法层面和程序法层面对婚内强奸入罪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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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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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本文从同居权的角度进行论证,结合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提出了对婚内强奸认定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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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法学》八三年第二期戴福康同志的《怎样掌握强奸未遂犯的量刑问题》后,受益匪浅。但对文中“一般除刑法规定的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轮奸妇女的从重处罚,主犯从重,累犯从重,教唆犯从重外,对那些手段毒辣残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老弱病残、哑人、孕妇进行强奸的,利用职权、从属关系、教养关系实施强奸的等等也应从重”一节,似觉有商榷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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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妇女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行为,都是定为强奸罪.《关于妇女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定性问题的探讨》一文作者对此有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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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蓝皮书《中国妇女发展报告》曝出内幕押在《婚姻法》和《妇女法》修改讨论过程中,“婚内强奸”都是热门话题,但最终两度被弃。自王卫明案以来,各界持三种观点,即全盘肯定,全盘否定以及折衷说。笔者认为,“婚内强奸”非强奸罪,但这并非肯定“婚内强奸”的合法性,妇女的权益仍然赖于法律的保护,当符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时,理应严惩不贷;此外,在法律无能为力时,我们还是需要道德的约束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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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7岁青年强奸邻居八旬老太“
1998年3月20日,河南省的平顶山日报《社会新闻·人与法》版上刊登了一篇题为《一青年强奸老妪丧尽天良》的爆炸性新闻,该报道称:“3月9日,我市郏县渣元乡渣元村27岁的男青年王旭亚,因强奸78岁的老妇被警方刑拘.2月23日上午,渣元乡渣元村一中年男子到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称:家中年近八旬的老母昨天夜里被人强奸,因被奸后大出血现住在县人民医院.大队长秦中杰接报后立即带人来到发案现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