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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推出日票后。深圳今后将设地铁VIP头等车厢,设坐票制。日前,《南都METRO》创刊仪式暨2012年深港地铁圈高峰论坛上透露.在未来的11号线上将增加特色服务。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乘客的不同需求.如特设行李架的车厢和买双倍票可有座位坐的VIP车厢等。(7月6日《南方都市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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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举行票价方案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乘客代表卢晓 曌提出质疑,地铁公司除了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外,对地铁员工也实行免票政策,每个员工还有3名直系亲属的名额可以免票。根据地铁公司的介绍,共有员工6000余名,这样算来就有 1.8万名地铁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地铁的待遇(2005年 12月13日《信息时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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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晚,深圳地铁一号线列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停车开门,导致3名乘客跌入轨道并擦伤,深圳地铁称原因可能是“乘客在车厢中打架,引发部分乘客混乱,其间有乘客擅自拉下紧急开门装置导致事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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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由于乘坐公交车而发生被他人伤害可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对承运人的责任承担存在争议。本案例撰写者对乘客与公共汽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客运纠纷的法律适用,公共汽车公司作为承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责任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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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与科技》2005,(6A):30-39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70年前鲁迅先生《故乡》中的名言印证了许许多多世事的变迁。从60年代末北京地铁建成通车到2004年底深圳地铁试运行,我国4座经济发达城市(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先后奔驶起连接希望与发展的地铁列车,并且这种连绵的网络正呈着辐射状散布扩大开来。在几米的漫画里,地铁是盲女追寻和触摸世界的入口;在电影《地下铁》里,那位痴情的女子为了与心爱的男子亲近,每天提前起床去地铁站守候;在作家的笔下,地铁是“从一截阳光里沦陷下去,在黑暗的甬道里似睡非睡地穿行,再从另一截阳光里浮游起来的东西”。关于地铁的先进性与带来的效益,不用赘述大家也很清楚,作为交通工具,除了快捷,乘客最关心的就是安全问题。追溯着近年来地铁里发生的大小事故,很多人不禁要问:这些国产或者进口的钢铁巨物能不能给我们带来人身安全?在到达希望的彼岸之前,地铁方面有什么保障描施来进行安全防范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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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为生活消费需要而接受客运公司的服务,双方之间的关系除受《合同法》的调整之外还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当乘客在客运合同履行过程中受伤时,有权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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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其快捷便利、节能便宜以及运载量大等有利条件,成为了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不过,地铁因人流密集、地下空间局促、内部构造复杂、地下与地面间距较长、连接点较少以及通风、排气能力有限等特点,导致全球范围内已多次出现针对地铁的恶性袭击事件。这使得如何保障地铁安全成为了关乎其运营稳妥与否的重中之重。客观而言,地铁进站安检与各类安保设备无疑是保障乘客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生命线”。通过各类仪器设备的引入与配备,不仅可尽早发现并预防恐怖事件、恶性事件的发生,亦可将安全隐患隔断在地铁之外,进而有效保障地铁的安全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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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轨道交通因快速、准点、出行方便、不受恶劣气候影响等,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选择,但也是恐怖袭击目标,如伦敦地铁爆炸案、马德里火车爆炸案和东京地铁毒气案,袭击对象主要是车厢里密集的乘客和列车,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交通大动脉中断,使社会产生恐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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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深圳地铁1号线国贸站5号手扶电梯发生运行故障.突然逆向下行,致使25名乘客受伤。15日下午,深圳地铁集团通报事故原因,故障扶梯主机固定螺栓松悦,其中一个被切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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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陆先生在地铁列车蜂鸣器鸣叫后,仍试图进入车厢,结果电脑被车门夹在了门外,导致电脑完全被损毁。为此陆先生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院。12月2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定陆先生和地铁公司均存在过错,判决地铁公司赔偿陆先生6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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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是现代城市交通中一种占用土地和空间少,运输能量大、运行速度快、环境污染小、乘客最安全舒适的理想交通方式。在我国,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地铁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在几百万和千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里,已经拥有、正在建设或正在筹备地下铁道交通的城市有10几座,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和长春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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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文光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5):97-103
司法实践中,客运途中因交通事故导致乘客伤亡,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还是以侵权责任为诉由因适用标准不同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常成为争议的焦点。乘客伤亡之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由导致损害事由发生的责任者承担,在加害人不明的情况下由承运人先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方面,因为对绝对权的保护原则上系基于法律的规定而非当事人的选定或约定,责任竞合也不能在普通规范与特别规范之间产生;另一方面,《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明确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消费者要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之故意,显然,乘客交通事故伤亡损害事件中不存在这种欺诈的故意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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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作为一种独立的有轨交通系统,不会受地面道路情况的影响,能够按照设计的能力正常运行,快速、舒适地运送乘客。地铁有着自身无与伦比的优势——效率高,无污染,能够实现大运量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地铁建设也支撑着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可以拉大城市骨架,增强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功能,更加能够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从而有力改善投资环境,对拉动地方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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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地铁禁食可以借助法律的手段采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进而优化乘车环境.但是当在地铁中进食已成为许多的人的生活必需、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行为时.采用“堵”的办法在法律条文中规定地铁禁食.是考虑欠妥的举措。笔者认为应从更多的方面来制定、完善应对策略.从道德层面加以疏导、规范乘客的行为,倡导文明乘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