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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专利法施行时间的增长,专利法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深入。笔者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高兴地看到,大家对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条件,怎样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法的基础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笔者发现,不少人具有动物和植物新品种、药品、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等不存在申请专利的问题的概念。有的从事药品和化工生产的单位,认为自己产品方面的发明得不到专利保护,方法工艺方面的发明申请专利不如采取Know-How保护好,产生上述看法的原  相似文献   

2.
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不利于保护原始发明和工序发明,不利于保护投资。《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应取消第25条不授予专利权条款,平等保护发明,激励全员创新。  相似文献   

3.
自从中国专利法施行以来,我国对涉及微生物的发明是否授予专利权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公众极大的关注。这是因为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仅明确规定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并未象某些国家那样在规定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的同时并说明该规定对微生物发明不适用,从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国专利法既然未将涉及微生物的发明明确排除出可授予专利权的领城,就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微生物发明授予专利权。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依照我国专利法,不应当对微生物菌种本身授予专利权。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说,微生物既可  相似文献   

4.
(一) 专利法是保护专利权的法律,专利权是发明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一定的适用前提和范围,它由专利权本身的内容所决定。从横的方面来考查,专利一般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与此相联系,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专利权,就应当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所谓发明,是指解决社会生活某一领域(主要是生产领域)一定课题  相似文献   

5.
张贰群 《知识产权》1999,9(2):27-28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一词是从英语Patent 翻译而来.可以理解为是一份公开的文件。在我国.专利作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中国领域规定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具有排他性.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 专利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的期限性.有形财产权具有永久性,与有形财产本身共始终。而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使…  相似文献   

6.
陆锦华 《知识产权》2002,12(6):19-23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的上述规定,构成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满足5项条件: 1.在专利权被授予以后;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3.为了生产经营目的;  相似文献   

7.
同世界各国专利法一样,中国专利法是国内法,也是涉外法。专利法第25条规定,食品、饮料之类不授予专利权,也就是说不能申报专利,这使得一些人为食品、饮料的专利保护“望法兴叹”,大大影响了该技术领域中的专利申请和必要的专利法律保护。因此,有必要探讨一下食品、饮料专利保护途径的问题。一、正确理解专利法,积极申报方法专利。大家知道,食品、饮料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及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为了保护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和我国该技术领域的合法权益,参考大多数国家的经验,专利法第25条中规定了对食品、饮料之类不授予专利  相似文献   

8.
答: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先来看一下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这个问题的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时候,有  相似文献   

9.
专利法一、内容提要(一)专利权主体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和外国人。(二)专利权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注意不予保护的对象。(三)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为“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为新颖性及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申请原则、申请文件、申请日。注意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五)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最重要的是独占实施权,还有实施许可权和转让权。要掌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  相似文献   

10.
黄瑶  徐里莎 《知识产权》2004,14(2):57-61
一、引言:不合理的TRIPS专利保护制度 1994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为TRIPS协定或TRIPS),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有关的规定包含在该协定第5节(第27条至第34条)之中.譬如,根据其第27条第1项的规定,TRIPS下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展到了既保护专利的产品又保护专利的方法.而且,无论药品是进口还是当地生产都应被授予专利权.又如,其第33条对专利的保护规定了最低20年的保护期,这就有效地授予了医药公司对其专利药品的垄断权.  相似文献   

11.
冯晓青 《中国法律》2011,(4):49-52,110-113
一、引言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专有权利。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论,我国《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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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利的实施专利的实施,作为专利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是专利法的目的所在。为此,世界各国(或地区)的专利法对此都作了明文规定,大陆和台湾的专利法也不例外。尽管其具体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其宗旨却是一致的。在专利的实施上,两岸专利法都体现了对专利权人行使其专利权的保护,即其不愿自己实施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地转让其专利权。如台湾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专利权人以其发明专利权让与他人或授权他人实施,非经向专利专资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这一规定表明,专利权人可以转让其专利权,不过要向专利专责机关办理登…  相似文献   

13.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人修改后的专利法取消了专利权授予前的异议程序.增设了专利权授予后的撤销程序,并保留了原有的专利权授予后的无效宣告程序,根据专利法修正案的规定,从1993年1月1日即专利法修正案施行之日起,专利局就不再按原专利法作授权前的审定公告及异议程序了,而一律改为先授权,然后实行按新法的撤销程序或者无效宣告程序.那么,专利权的撤销程序与无效宣告程序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它们有哪些区别,又有哪些共同之处呢?一、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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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法律依据 ,特指国内法上的依据 ,至于可能涉及到的国际法问题 ,将另作探讨。此外 ,限于篇幅 ,所谓依据仅指直接的法律依据 ,故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在保护相关权利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法律 ,亦暂时不加考虑。   一、《专利法》中国《专利法》同时保护发明方案和产品外观 ,对前者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对后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由于奥运知识产权客体基本上都是名称、徽记等具有识别性质和美感的设计 ,因而在《专利法》范围内只能作为外观设计受到保护。一项外观设计只有具备新颖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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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首先应弄清什么是专利权?怎样才算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主管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专有权利。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和时间性、地域性。专利侵权,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遭到某种违法行为的侵害。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专有实施权的侵权,一种是对标记权的侵权。专有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独占实施其  相似文献   

16.
对植物新品种的工业产权保护,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2)用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保护;(3)用授予发明专利的方式保护。一、用授予植物专利的方式保护世界上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专利保护的第一个国家是美国。美国在颁布其第一部专利法(1790年)140年后,于1930年对可获专利的主题作了补充规定:“任何人发明或发现,运用无性繁殖方法培育出有特性的、新的植物品种的,可以取得申请和取得专利保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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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四)工业实用性——有益性在一切国家,工业实用性都是发明能够取得专利的重要条件之一。工业产权(发明专利权是其主要一种)这个概念本身就已经包括着这项要求了。多数国家在其专利法中对工业实用性作出直接规定。例如,瑞士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授予新的工业上实用的发明"。在其它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可找到类似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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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之一,外观设计专利不同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第2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为:“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上述法律条款不仅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与保护范围,还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确权与侵权的判断标准有其特殊性。进一步而言,是指外观设计专利在撤销、复审以及侵权判定程序中都应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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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首先要判断什么行为是侵权,什么行为不是侵权。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无法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本文根据中国专利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这个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下讨论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判断专利侵权的前提,因此必须首先研究专利法中有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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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职务发明权属制度对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现阶段,《专利法》第6条关于利用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权属分配并不完善.探索并比较美法德职务发明权属变迁,借鉴其优秀经验,创新性的从形式逻辑学视角解读物质技术条件的内涵和外延,提出将物质技术条件分为特殊性和普通性两类,规定对于利用雇主特殊性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归雇主享有,雇员获得奖酬;对于利用雇主普通性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雇员享有专利权;如提供的普通资源对发明起到重要作用,雇主可获得相应的补偿费或享有优先受让权.这为完善我国《专利法》规定提供了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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