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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宁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12-15
职务行为对于实现国家职能、维护社会秩序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很多国家将其规定为正当行为,认为其即使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也不一定构成犯罪。我国虽未明文规定排除职务行为的犯罪性,但在实践中,对于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通常也不作为犯罪处理。据此,出于对私权利的保护和合理排除职务行为的犯罪性的需要,应当建立判断职务行为正当性的标准。 相似文献
2.
马骏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6):55-59
人大代表职务行为属于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之一,尽管对一定的法益造成了损害,也不能以犯罪论处。人大代表职务行为的合法化条件包括前提条件、主体条件、行为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以及主观条件。人大代表职务行为与律师辩护行为、控告、举报行为之间既存在着相同点,又有着明显差异。 相似文献
3.
鲜铁可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4,(2)
试论排除犯罪的职务行为鲜铁可排除犯罪性的职务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职务犯罪构成特征,实质上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职务行为。这种职务行为在客观上排除社会危害性,在主观上也不存在犯罪故意或过失。常见的两种排除犯罪性的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4.
何成兵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2):68-71
“职务行为”、“受贿方式”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务行为从主体上看包括本人及他人的职务,从时间上看只指利用现时职务的便利,刑法应增设职前受贿罪和职后受贿罪;受贿方式包括收受、期约、索取等三种。 相似文献
5.
张德瑞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24-28
依法治国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要求领导人的职务行为必须服从于宪法与法律。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人治思想的影响,领导职务行为中的“乱作为”与“不作为”现象不仅为数不少,有些性质还相当严重。因此,必须推行领导职务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从行为前的“自我控制”、行为中的“监督控制”和行为后的“惩罚矫正”入手,规范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相似文献
6.
姚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6):82-84
关于警察行为,警学界历来有不同的认识。明确这一概念的内涵,在执法实践中,对于正确区分警察职务行为与非职务行为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关系到个人责任与国家责任的合理划分。因此,必须从警察执法行为自身入手,探讨分析警察行为的性质和特征,从法律意义上对警察行为的概念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相似文献
7.
姚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2):82-85
《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职责范围 ,涉及公安机关的全部执法活动。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刑事职务行为。文章从系统性和整体性层面上 ,分析我国警察刑事职务行为的基本理论现状 ,并提出一些观点 ,以促进警察刑事职务行为理论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姚锐敏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17(6):15-19
职务行为的本质规定性在于行政权力的运用,这种本质规定性构成了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根本区别。公务员的行为只要涉及到行政权力的运用,就具备了职务行为的本质特征,就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相似文献
9.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9,(2)
表见代理是权利外观责任的一种形态,是对相对人合理信赖的一种特别的、例外的保护。为了避免表见代理制度对正常生活秩序的过度破坏,立法必须提高其构成要件的达成难度,明确承认被代理人可归责性是表见代理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之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在适用时必须从严认定,区分职务行为、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不同,在可以适用职务行为、狭义无权代理等制度解决无权代理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应尽量避免适用表见代理。 相似文献
10.
王昌学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论职务行为及其正确实施的有关问题王昌学职务行为涉及面广,门类繁多,其正确实施与腐败违纪、违法乃至犯罪的关系,有时很复杂。为了使界限清楚,这里着重讨论职务行为与其正确实施的有关问题。一、职务行为及其分类。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选举、委任或聘... 相似文献
11.
缑泽昆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6):27-30
警察使用枪支在刑法上的正当化事由应定位于法令的职务行为。据此,警察使用枪支在刑法上的正当化应同时具备事实要件、主观要件、限度要件,不当用抢的警察个人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责任的罪过形式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而在责任的处罚程度上则一概不能从宽。 相似文献
12.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7,(3):123-131
在对受贿罪"财物"的认定过程中,既要保持罪刑法定的基本态度,又要紧扣受贿罪保护的法益与解释学的基本原理,合理考察是否存在职务行为与收买行为的对价关系,对"财物"的解释在不脱离其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可作合理的扩大解释。雇佣式性贿赂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形成了钱色服务与职务行为的对价关系,具备了犯罪违法的特征;当以借用房屋、车辆的形式交换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之时,其实质于收受无异;以行贿人资助形式、代为出高价形式或名为借实为给的形式,帮助官员子女就学、留学从而交换公职人员便利的,实则是一种间接的变相行贿方式;以获利性信息交换职务行为且公职人员利用该信息实际取得了不当利益时应当构成信息贿赂。 相似文献
13.
超期羁押的本质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司法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有善意超期和恶意超期之分。善意超期在诸多方面与一般的非法拘禁存在重大区别 ,其构成犯罪必须是个人职务行为而非集体行为 ,必须是故意而非过失 ,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相似文献
14.
李明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1(1)
日本新警把"从招录起至教育结束止"纳为一体的做法值得借鉴;应加强"实习"研究;应重视职业与岗位"细节"研究;应在"做、做好和做得更好"上下功夫;应树立信仰是警察忠实履行职务行为的根本保证等观点. 相似文献
15.
16.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1):73-79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大相径庭。在英美法系中,正当防卫的成立采用主观标准,以行为人为视角,以"真诚而合理"为纽带构建体系。英美法系主观化标准的引入有利于弥补大陆法系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以防卫限度为例,行为过当说、结果过当说、二重标准说各有不足,究其原因,大陆法系在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上均以客观事实为标准,因而机械生硬。除此以外,客观标准在对假想防卫主观心态、未成年人防卫限度等问题的解决上捉襟见肘,引入英美法系主观判断标准颇有裨益。 相似文献
17.
周斐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0,24(4)
在法人侵权的问题中,何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法人行为,对于法人侵权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在法人企业中,一般可以代表法人作出行为的主体主要有法人机关、法定代表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法人的代理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机关在代表权限内的职务行为是法人行为;法人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行为,而因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不是法人行为;代理人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视为法人行为。 相似文献
18.
雇主责任为各国民法普遍承认,但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雇主责任应包括过错与无过错责任,雇主责任的承担应以雇员的职务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前提,要以直接侵权行为人与责任承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要求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是雇员从事雇佣活动的行为或者说是雇员的职务行为,这种职务行为有判断的标准,根据判断来制定雇主的职责。 相似文献
19.
王敏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29(4):109-116
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行为不仅对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侵害,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对近五年来妨害公务罪的司法裁判进行分析,发现对因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要求存在人身或财物损害结果的判决比例下降,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行为中行为人使用徒手、聚众阻碍情况较多,行为人处于醉酒状态较多,基层派出所的民警遭遇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较多。公安机关应在法治宣传、现场处置、证据固定、民警培训、警务保障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2)
法益是研究受贿罪的起点和基础,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和主流学说对受贿罪法益的解释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在分析法益基本特点的基础上,主张受贿罪的法益应当是公正的职务行为所保障的正当社会利益,也就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