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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 毫秒
1.
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证券法制度之一,它是一种强制性的公开义务,其履行主体包括证券发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收购中持有一定份额的持股者和收购人。信息公开义务的履行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信息公开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左传卫 《法人》2011,(10):46-48
针对公司间相互持股,有必要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对相互持股的股权行使作出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3.
股份协议收购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收购 ( Acquisition)一般理解为一家公司以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取得其他公司 (又称为目标公司 )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 ,以取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的形式可分为要约收购、股份协议收购和资产协议收购。其中 ,股份协议收购 (简称协议收购 )指收购人 ,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股份购买协议 ,进行股权转让 ,以谋求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收购人在进行协议收购时 ,通常只和目标公司的控制股东私下协议 ,购买其股票以控制目标公司。由于协议制度是私下达成的 ,容易存在信息不公开 ,难于监管的弊病…  相似文献   

4.
论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制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作为证券法的重要制度之一,也在“三公原则”的统领之下,规制收购制的原则又具体体现为信息公开原则、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目标公司管理层忠于股东利益原则、维护公益原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运用管理层收购方式实现我国国有股、法人股的减持以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的呼声日益高涨。然而,目前我国公司管理层收购在实践中面临管理层收购的适用对象、收购主体、收购方式、收购价格、融资方式、管理层持股期限、信息披露以及对中小股东和职工利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障碍与问题。对上述法律问题的成因和症结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我国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制化、规范化以及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健康推广运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杨彪  张蕾 《政法学刊》2005,22(6):15-19
MBO信托是现代企业收购制度之一,与传统的管理层收购相比,MBO信托具有许多先天的优势,能够很好地解决管理层收购制度面临的法律困境。在实施MBO信托时,必须以严格遵循MBO的价值评判标准,注意相关的配套制度,尤其是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公司间相互持股是公司股东法人化后的必然现象,既有使企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在一定程度上结成命运共同体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功能,同时又潜存着资本虚涨、内幕交易、内部控制、拉抬股价、危及金融安全以及掏空公司资产等弊端。为此,有必要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对相互持股的股权行使作出适当限制、明确相互持股公司的通知、公告义务以及对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间的相互持股作出特殊限制等措施将相互持股控制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从而达到既发挥其功效又防止其弊端的制度构建之目的。  相似文献   

8.
论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蔡立东 《行政与法》2002,5(2):31-34
公司相互持股已经成为我国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但相应的立法却十分薄弱,难以发挥实质的规制作用。因此在修订公司法过程中,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引进相应制度,强化相互持股的公司的程序性义务、限制相互持股的股东表决权、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实现对公司相互持股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9.
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李燕 《现代法学》2003,25(1):113-11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某种特定目的,互相持有对方公司发行的股份,称之为公司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公司相互持股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会给现行法律带来许多制度构架和适用上的问题,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税法、会计等诸多方面。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法律大都对公司相互持股有所规制,以期尽可能减少公司相互持股对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利影响,而发挥其有利的一面。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的检讨,提出了对我国公司相互持股的立法完善之构思。  相似文献   

10.
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新的公司治理模式,颠覆了原有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状况,在提高公司绩效和对管理者股权激励的同时,也会由于收购主体的信息优势而损害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认为管理层收购是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法律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制度构建,为该制度效用最大化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对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基础、中西方制度的比较分析,结合收购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我国管理层收购法律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公司相互持股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公司相互持股现象是公司企业的商业文明在 2 0世纪飞速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和存在既有其积极因素 ,也有其消极因素。各国公司法依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相互持股问题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相互持股问题未作规定 ,应借鉴成功作法 ,建立和完善对公司相互持股进行法律规制的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陈洁 《法学》2018,(3):104-112
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收购绝大多数采协议收购方式,但现行协议收购的制度建构零散不成体系,也未能依据协议收购的内在机理建立科学的信息披露规制措施,从而给资本市场并购监管造成很大的困境。本文在比较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信息披露之差异的基础上,认为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信息披露应兼顾确保程序便捷、防范证券违法行为的双重考量,从权益披露、防止内幕交易、防止操纵市场三个维度进行监管。需要厘清的核心疑难问题包括协议收购应当在何时披露,协议公告披露后能否修改或撤销,协议的报告与公告能否分开使用等。为了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应当统一《证券法》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将持股数量与协议收购目的的披露相结合,同时对疏漏的规则进行补充完善以回应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3.
信息公开制度基本问题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贾平 《河北法学》2000,(1):34-36
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发行公司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开有关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使投资者在平等的条件下获得信息.如果没有信息公开制度,对证券违法行为则失去了法律上的约束.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出发,必须由立法机关制定强制信息公开的规范.  相似文献   

14.
公司交互持股要论--写在新订《公司法》颁行之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飞 《法律科学》2006,24(3):122-132
诸多方面的原因催生出了公司交互持股现象,其自身价值及其多重影响随即给现行法律制度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新修订的《公司法》忽略了针对交互持股的相关规范。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分别对公司间的横向交互持股和母子公司交互持股在持股比例、表决权限制、通知和公告义务等方面做出法律规制,以期发挥交互持股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后果。  相似文献   

15.
职工持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新红 《时代法学》2003,1(2):80-102
劳动力和资本结合创造了剩余价值 ,职工也应当和股东一起共享剩余索取权 ,职工持股是实现职工剩余索取权的手段。西方国家职工持股的实践证明 ,职工持股制度可以缓解劳资矛盾、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国企改革中推行内部职工股制度 ,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借鉴日本的职工持股会持股制度 ,应是中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恰当选择。制定统一的有关职工持股会持股的法律是规范和推进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论上市公司公开收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上市公司公开收购的政策定位、立法目的、目标、基本原则、部分要约收购、强制要约收购以及反收购措施规制等内容进行分析考察,指出我国《证券法》对公开收购的政策定位是合理的,但是在贯彻其政策意图,尤其是在与公开收购立法的目的、目标与基本原则的平衡上尚存在较大的问题,某些具体制度的设计尚不完善,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一、强制性要约收购的含义及理论基础   公司收购是公司控制权交易的一种形式,通常由收购方为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权而主动发起,其特殊作用在于,收购方可以通过公开收购要约,不顾目标公司管理部门的反对,直接向公司股东购买公司股票,获得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控股地位,从而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经营权的转移①。当收购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时 (往往是法定控股比例 ),法律强制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其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而且对收购条件也有限定,即为强制性收购要约。   在国外,对要约收购进行系统调整并采纳强制要约…  相似文献   

18.
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异于一般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其对传统公司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并导致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我国时下的公司法修改应秉承公司法的基本精神,原则上允许母子公司相互持股,但相应地,可以规定对母公司的直索责任并限制子公司反向持股的表决权。  相似文献   

19.
立法现状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公司相互持股现象已经初见端倪,如1998年广发证券有限公司持有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560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8.61%,为辽宁成大的第二大股东。1999年3月辽宁成大以2.78亿元总价款收购广发证券24.66%的股权。1999年8月辽宁成大与广发证券相互持股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表明了管理层对上市公司与非上市  相似文献   

20.
公司重组之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燕 《现代法学》2004,26(1):104-109
公司重组实质上是从法律角度谈资产重组 ,也即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公司重组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及其行为。在现阶段 ,我国主要的公司重组方式有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收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参股、资产置换、增资扩股等等。在这些重组过程中 ,法律所起的作用不言自明。本文将具体分析上市公司收购这种重组方式 ,结合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对其间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出阐述 ,并提出自己对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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