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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人们常说要"居安思危",意为处在平安的环境,要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人大"居权"要"思为"又是何意?众所周知,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全国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这些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都用到了吗?用足了吗?人民群众对此满意吗?这就是人大"居权"要"思为"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的职权有15项: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  相似文献   

3.
逮捕、刑事审判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各级代表的许可权,是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实践中,由于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只召开一次,许可权大量地由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因此,本文仅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许可权问题作一探讨。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许可权的性质 许可权最早是1954年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一项职权,表述是“同意”。1979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将这一职权同时赋予县级以上人大  相似文献   

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而要行使好这项职权,首先必须界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哪些是“重大事项”。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管不了,也管不好,甚至会被人认为越俎代庖;倘若放之任之不去主动甄别,而消极地等待“重大事项”上门,则有可能失职无为,甚至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此两者或过左或过右,都有失偏颇。所谓“重大事项”,顾名思义指的是“重要的大事项”。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  相似文献   

5.
决定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从实践来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却显得很不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法律规定得不够明确。  相似文献   

6.
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张文麒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树立人大国家权力机...  相似文献   

7.
<正>一、问题的提出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信访法,各级国家机关开展信访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地方人大制定的信访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第15条中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大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有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究竟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并无国家立法的具体  相似文献   

8.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依法监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效果。近年来,贵州省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六个强化”积极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最近,有的地方人大机关报相继刊登署名文章,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发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不属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种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属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赞成后一种观点,并就这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实体性"权力机关,其法定职权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权力,其职权的性质决定了其本身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地方组织法》第14条,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了14项职权,从而法定了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实体性"权力机关。这说明,地方人大常委会不同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不属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和部委等机关的性质,而是实体权力机  相似文献   

10.
<正>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正,第11条、第50条将“审查监督政府债务”明确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之一。那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呢?2023年8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汇报。9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在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相似文献   

11.
写在前面的话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由此,掀开了地方立法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与地方组织法斌予县级人大的主要职权可以概括为三项,即决定权、任免权与监督权。本文拟从静态与动态两个方面对县级人大三项职权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初步探讨。首先,从静态看,县级人大的三项职权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共同构成县级人大职权的统一整体。县级人大的决定权、任免权与监督权,尽管各自特点及其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是,作为县级人大职权统一整体的三个组成部分,三权并非彼此割裂、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互为依存的。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决定权以监督权为基础,以任免权为保障。第二,监督权以决定权为前提,以任免权为后盾。第三,任免权以决定权为前提,以监督权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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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孟基常主任会议的法律地位《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人大三大会议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十五项职权;二是人大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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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到底发挥了哪些作用?效果怎样?人们常有议论。笔者对此也谈点看法。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应有功效即设计目标应该说是非常明确的——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个法定形式,由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个"设计目标",国家从根本政治制度上明确规定,并由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了巨大"投入"——一是权力方面,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大15项职权,集中体现了人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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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更好地行使职权的思考□侯玺堂县一级政权处在国家机关结构的基层,其位置十分重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其三项主要职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近十几年来,这三项职权在实际履行中,有了实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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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6月5日至6日,一个关于如何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实效的研讨会在重庆举行。来自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领导,以及12个省、市(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监督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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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的职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的职权.从行政区域来讲,乡镇的行政区域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县级人大要保证和监督宪法及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就应当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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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更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我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知道,监督手段或形式的选择和使用,是为监督权的有效行使服务的。  相似文献   

19.
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十四项职权。县级人大常委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就是决定权、监督权、任免仅。如何正确行使这三项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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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迫切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新时期国家权力机关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然而在法定的范围内,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职权,到目前还缺少具体的法律性规定,因而,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当前这项职权行使得还不尽如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缺乏科学的界定。我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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