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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 毫秒
1.
刑事侦查中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机关干预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必须事先取得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循比例原则的限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更新,大量技术侦查手段虽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却侵入了个人的隐私权领域.对此,应当建立隐私权审查的保护机制,将干预公民隐私权的侦查措施纳入法治的视野.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应当分为两个阶段,印先审查干预行为是否侵入隐私权的保护领域,再审查干预行为是否具备正当化事由.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中,逮捕及随之而来的羁押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最严厉的干预措施,应当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逮捕事由作了例举的、详细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只有出现法律容许的逮捕事由,才能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事由是否存在,应当依据具体的事实认定。重罪逮捕应当限缩适用。预防性羁押应贯彻比例原则,不能太过宽松,尤其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方式来防止财产犯罪,不符合公共利益的优越性。实践中隐藏的逮捕事由——押人取供应当禁止。至于如何以逮捕、羁押方式避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再次受害,我国未来立法与司法还需进一步的思考。  相似文献   

3.
胡小静 《法庭内外》2014,(11):36-36
正日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在facebook上点击"like"按钮的行为,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的自由表达行为,应受到美国宪法权利法案的保护。无独有偶,不久前,我国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一项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将新兴社交平台上的转发、跟帖等网络表达行为纳入监管视野,并规定谣言在网络上转发量、点击率超过500次,即可入罪。一项是正向强化网络话语权的宪法性保护,一项是逆向约束网络话语权的规范性使  相似文献   

4.
紧急状态下的公民基本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紧急状态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宪法学理论中凸显出重要价值,这首先要求对紧急状态的概念做出界定。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同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冲突上看,紧急状态下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正当性,但这种限制是危险的,必须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出发,划定保护的范围,即哪些权利必须保护,设置保障的最低标准,以及规定法律保留与比例原则的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5.
肖榕 《法学》2012,(5):75-81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网络参与平台的不断开发更新,网络言论成为公民参与网络的重要形式并显现出极度繁荣的状态。但与之相伴随的却是网络言论发展中如"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等诸多隐忧。面对这一情况,公民主要从实现言论自由的角度出发对网络言论持欢迎态度,而公权力则基于"维稳"的需要对网络言论的态度显现出忧虑。应以能否促进公民基本权利的平衡实现和保护为标准,衡量和评价网络言论中存在的问题。应清晰认识到网络言论发展的不可避免和不可遏制,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界定法权,恰当处理好网络言论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涉疫情网络谣言的治理,刑法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实践中对涉疫情网络谣言刑事规制难点在于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不清、此罪与彼罪之间适用混乱等,准确判断涉疫情谣言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需要从谣言造成公共秩序的破坏程度、谣言的流传扩散程度、编造者和传播者的主观恶性程度及对疫情防控的阻碍程度等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厘清刑事治理边界,确保精准打击,实现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7.
袁立 《现代法学》2011,33(1):33-42
国家义务直接来源于公民基本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然而国家义务并不是绝对的,国家义务以国家权力为运行动力,过度强调国家义务将导致自由丧失殆尽,强调基本权利研究范式转变的同时必须研究国家义务边界。从国家层面看,国家理性和国家能力决定了国家义务所能达到的最大场域;从基本权利层面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功能是对国家义务的边界进一步的具体化;从具体法律原则层面看,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程序正义原则与公共利益原则决定着国家的实然义务边界。然而,确定国家义务边界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还需注意国家义务边界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确定国家义务边界的各种机制应有共同的目标模式,国家保障基本权利应适时。  相似文献   

8.
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三个子原则,其通过对"手段"和"目的"之关联性的考察,以确认国家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预有无逾越必要的限度。比例原则的精髓在于"禁止过度",对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发生作用。比例原则适用于民法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比例原则可广泛地作用于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等领域,对这些领域是否存在"禁止过度"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诊断,以确保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不被过度干预,从而能够捍卫私法自治的价值,也有助于推动民法在理念和制度层面的更新。因此,比例原则具备担纲一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和资格。  相似文献   

9.
基本权利条款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依赖于立法者对其进行具体化。立法者对基本权利的保障,不得低于最低限度,应当对基本权利的内容、限制、救济作出基本的规定,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必要条件。在一个相反的方向上,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水平,受到相对立的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制约。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立法者应当对相互冲突的基本权利进行平衡。与此同时,在基本权利与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立法者也应当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依照比例原则,对基本权利进行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虚假信息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谣言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其仅指没有确切根据的传言,并非必然为虚假,因此刑法应当采用网络虚假信息这一概念,并以此对网络谣言进行限制性解释。现行刑法应对网络虚假信息存在不足,网络诽谤应纳入公诉范畴;应当将利用网络虚假信息实施寻衅滋事罪中的"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限制解释为"引起现实中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合理确定言论自由保障与网络虚假信息刑法规制的边界,应当坚持实质恶意原则、实质危害性原则与公私领域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11.
关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和侵犯公民劳动权利罪立法完善的构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刑法学博士生赫兴旺刑法学博士生肖中华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两类基本权利。通过刑事立法惩治有关犯罪,是有效保障这两类基本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全...  相似文献   

12.
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营业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下公民的一项重要基本权利。对营业自由的规制包括营业机构的登记、为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设的许可、专业技能和知识领域的许可,以及公用事业的特许。对营业自由的限制必须接受审查: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比例原则所包含的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实质正当性加以审查。  相似文献   

13.
姜涛 《中国法学》2015,(2):160-183
刑法立法阻却事由是指可以阻却刑法修正的各种事由。立足于立法面向的刑法教义学,立法者必须把刑法的明确性原则、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效益原则等作为判断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的标准。当一种行为已为刑法分则之罪名所涵摄、抽象性概念经由刑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可以明确、设罪违背比例原则要求的"无先而后"的逻辑规则存在、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或立法效益明显低于立法成本时,即存在刑法立法阻却事由,立法者应停止这种刑法修正。  相似文献   

14.
高哲远 《法制与社会》2013,(34):269-270
近年来,网络谣言问题日益严重,对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亟需通过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制.目前,主要以刑法和行政法对网络谣言问题进行处理,但囿于当前法律规范存在一定不足,未能很好应对网络谣言问题,需对相应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在以法律规制网络谣言问题时,应对坚持“罪刑法定”和“比例原则”等法律原则,同时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和明确应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范,使得治理网络谣言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5.
许韬 《政法学刊》2007,24(3):52-57
作为国家权力之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法治化运作乃公民基本权利之最有力保障,然而公民基本权利也面临来自警察权滥用的威胁。被誉为西方国家公法领域之“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警察法,蕴涵着丰富的控权思想,对警察权的运作具有极强的监督与控制功能,并为实现行政目的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和防止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因此,为保障人权,弘扬法治,应尽快确立我国的警察比例原则,从而实现对警察权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6.
论表达自由的限制及其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表达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表达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它受一定条件的限制,超过限度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合理地限制表达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保障表达自由,而为了有效地保障基本权利,必须对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目前表达自由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的发展都不够全面和充分,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明确表达自由的限制的依据及标准或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确立了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构成"三要件",即网络散布谣言的客观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后果和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秉持"秩序至上主义"的逻辑,存在对违法构成"三要件"的背离,在部分案件中对网络谣言和公共秩序的扩大解释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过度限制。面向未来,法院可通过对上述违法构成要件的合宪性解释,合理平衡公共秩序与言论自由价值的冲突。在客观行为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区分"公共言论"与"私人言论",涉及"公共言论"的网络谣言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作为认定标准,涉及"私人言论"的网络谣言可扩大解释为包括"未经证实"的消息。在危害后果的司法认定方面,应将"公共秩序"解释为以"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为核心内容的现实公共场所秩序,并引入比例原则的审查。在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方面,对于涉及公共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采用"实质恶意"原则,即只有在行为人明知其将做出虚假言论或者对于信息的真假辨认存在严重的过错时,才能认定其为"故意";对于涉及私人言论的故意的认定,可参照刑法上"故意"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8.
聂帅钧 《财经法学》2021,(2):117-134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作为一种新型的复合行政行为,在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运用,但其有效性与合法性之间存在张力,可能会不当限制公民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平等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所以需要进行合法性控制。通过运用依法行政、职权法定、禁止不当联结、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以及生存照顾义务等公法原理加以检讨,可以发现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在...  相似文献   

19.
论俄罗斯宪法法院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诉讼是现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最为有效的方式。在俄罗斯,履行宪法诉讼职能的机构是宪法法院。实践中,宪法法院主要依托宪法诉愿制度,适用蕴含比例原则的俄罗斯宪法第55条第3款作为审查基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此外,宪法法院还常在判决中援引国际条约和欧洲人权法院判例,其目的是用先进的权利保障标准来要求和促进俄罗斯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20.
康乐 《人民司法》2023,(2):26-28
<正>【裁判要旨】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由于在理论上扭送并非法定的出罪事由,实务中扭送容易被错当犯罪行为予以入刑。扭送行为在符合适度性、比例性和节制性的前提下,由于被害人抗拒而导致扭送强度升级,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被扭送人自己承担。扭送行为系违法阻却事由,应结合案件起因、行为方式、行为限度、主观方面等予以综合考量,将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但不具有实质违法性的扭送行为予以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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