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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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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犯问题没有真正作出制度性安排。社区矫正的制度框架中必须包含对未成年犯的专门设计。社区矫正中法律主体的资格认定可归依到对利益的判断与考量。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法律主体的体系应包括矫正对象未成年犯、矫正主体国家、社会、家庭。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法律主体行为框架的设计,须考虑未成年犯矫正目标与制度属性之互动。  相似文献   

2.
2002年以来,上海开始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与监狱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实现了工作主体和经费投入主体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在公共财政的投入大幅下降的同时,罪犯的改造效果得到有效提高,刑满后的重新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降低.由此可见,引进第三部门参与罪犯矫正这种公共性程度非常高的公共物品,既有理论上的可行,也有现实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社区矫正的组织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陈和华 《法学论坛》2006,21(4):94-99
社区矫正的组织制度是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存在着司法行政机关参与无法律依据、社区矫正人员无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多头管理等问题。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建立由社区矫正官为中心的社区矫正官制度非常必要。应该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内设置社区矫正官一职,专司社区矫正的管理和执行工作,并赋予其执法主体的资格。同时,公安机关应该退出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4.
从治安防控体系角度,社区矫正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将社区作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符合逻辑的选择。体系化社区矫正主体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是必须实现不同执行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二是必须解决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合法性问题;三是必须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主体的社会参与与协助机制。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发端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制定社区矫正法”纳入重点领域立法范围.本文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社区矫正为样本,对社区矫正实践中运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按照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主要靠政府、矫治主要靠社会的思路重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确立司法行政机关的刑罚执行主体地位,并建立社区矫正垂直管理体系;扩大社区矫正类型,增设社区服务刑;细化操作规程,完善入矫阶段的调查评估制度,加强交付执行环节的衔接,实施“互联网+社区矫正”工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明确收监执行主体确保责任落实,以期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司法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本文以四平市为视角。对司法机关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抓紧制定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特别法,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执行主体、具体措施等。  相似文献   

8.
柳著文 《法制与社会》2012,(33):285-286
社区矫正制度是一项新型的法律制度,我国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试点,如今已走过九个年头。去年,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将社区矫正正是纳入刑法。可是,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社区矫正法、明确执行主体,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9.
李秋霞 《法制与社会》2012,(12):35-36,38
社区矫正是刑罚制度改革中的相对于监禁刑的新型刑罚执行模式,其具有刑事制裁性、非监禁性、社区参与性等特点.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也是首次将社区矫正这一概念纳入刑法之中,使得社区矫正在我国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社区矫正仍存在专业社区矫正人员和机构专业性不强、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力度不大,立法保障还不完善等不足之处.因此,社区矫正制度应从培养专业社区矫正人员、加大审前调查力度、完善立法、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更好更快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陶福 《人民调解》2007,(11):15-15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一项较新的工作,依据《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矫正工作主体,要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执行主体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执行主体的定位、具体表现、法律来源都存在分歧。导致此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我国社区矫正定位过于狭窄,并由此导致在执行主体上有违法之嫌。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问题应该统一认识,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应是司法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关于社区矫正内涵的理解不尽统一,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得有失,尚需凝聚共识。社区矫正相对于监禁惩罚具有对象的特定性、功能的复合性、主体的多样性等若干特征。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主体及其角色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虹  刘鸿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5):146-148
社区矫正是相对与监狱矫正的刑罚执行方法,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北京、上海等六省市展开,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由于相关立法与现有体制上的弊端,该制度仍有许多值得改革与完善之处。本文从实施主体角度,就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加以深入探讨,指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设置及其功能上存在缺失之处,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与社区建设的分离与磨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并非在社区里矫正,而是以社区为主体的矫正。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在结构与功能方面缺乏社区矫正所赖以进行的必要条件,需要进行管理体制和社区经济文化的改革和重建。在管理上自治、在经济上独立自足、在文化与连带关系上凝聚团结,使社区建设与社区矫正从分离走向互动与磨合。  相似文献   

15.
周艳 《法制与社会》2012,(4):198-199,205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在行为和心理方面都有别于普通公民和在监服刑罪犯.本文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以及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的多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策略.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缓刑适用数量呈上升趋势,但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却十分被动,公众对社区矫正仍心存疑虑,缓刑犯对社区矫正的接受程度也颇显随意。其主要原因为法律认识存在偏差、矫正机构角色定位不明、矫正机构执行不力及监督主体力量薄弱等。对此本文建议,我国有必要建立缓刑考察官制度,创设被害方商业保险体系,搭建新型科技平台,推动社区矫正的效能转化,推行缓刑考验期折抵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只适用于被法院判定有罪的人。基于未成年人的主体特征,对于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体系不应仅仅局限于法院审判阶段的监禁刑替代措施和审判后的非监禁刑罚执行,还应将审判前的侦查及起诉阶段纳入到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即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构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体系。  相似文献   

18.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晓文 《行政与法》2008,(9):105-108
文章集中研究了当前制约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法律依据,组织机构,执法主体,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提出要完善立法工作,修改相关法律,制定社区矫正法,组建专门组织机构,配备专门矫正人员,加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扫平障碍.  相似文献   

19.
马会海 《天津检察》2010,(3):11-12,27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并行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工作主体的刑事执法活动。在我国,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检察机关对其应享有检察监督权。应该引入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便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序地进行。  相似文献   

20.
陈文航 《法制与社会》2011,(18):195-196
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如能有效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好,防止这些人重新犯罪,就能达到维护法律尊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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