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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98 3年 9月 2 0日国务院发布  1986年 1月 15日、 1987年 12月 2 1日国务院修订 根据 2 0 0 1年 7月 2 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是中国的法人 ,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 ,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允许设立合营企业的主要行业是:(一)能源开发,建筑材料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二)机械制造工业,仪器仪表工业,海上石油开采设备的制造业;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为了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范对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6.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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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一般项目的合营期限原则上为十年至三十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合营期限也可以在三十年以上。"现修改为: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促进外商投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租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刘结 《台声》2001,(6):47-48
继 2000年 10月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之后,最近,为适应大陆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先后进行了修订。鉴于台湾同胞赴大陆投资设立企业,亦需采用合资经营、独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形式,故本文摘要介绍相关法律之修改情况,以便台商及时了解和掌握。   2001年 3月 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83年 9月 20日国务…  相似文献   

10.
各位代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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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了进一步贯彻对外开放方针,继续改善投资环境,使外国投资者能够更放心地来我国投资,从而更有利于我国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效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更好的发展,国务院认为,有必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一些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为此,国务院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经七届人大常  相似文献   

12.
六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涉外经济法之后制定的又一个重要的涉外经济法。外资企业法的制定,是总结几年来我国引进外资、建立外资企业的经验,进一步用好管好外资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我觉得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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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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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1983年9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汇率的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应以实现数为准,作为本年损益列帐。记帐汇率变动,有关外币各帐户的帐面余额,均不作调整。"现修改为:  相似文献   

15.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决定"将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的涉外经济法规规定由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行使的批准权,相应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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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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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能够更加有效地通过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方式引进外资、引进技术,有必要适当放宽法定的减免所得税的期限。因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对合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第二条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相似文献   

19.
日历     
《中国人大》2014,(14):4-5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县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县的人大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将上级人民检察院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由监督改为领导。此外,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七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其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自1979年7月8日起施行以外,其余六部法律均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外资经济是指由国外资本所有者在我国境内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形式。它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三资企业”。在教学中常发现许多学生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不清。如何区分这两类企业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依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授权性规范的范围远远大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授权性规范。中外合作企业是“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企业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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