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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并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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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在新《律师法》颁布实施的一年里,每一个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都在细细地体会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脉搏。作为一个经常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笔者根据一年来的执业实践,提出一些问题与广大同仁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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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即将施行。自新法公布以来,围绕旧《律师法》、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意见言说,不时见诸报端、杂志。笔者试从律师辩护权角度,尤其是对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豁免权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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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律师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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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5·15”。10年前,一部中国律师为之欢欣鼓舞的法律问世了。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不经意间,10年过去了。过去的10年,是中国大改革的10年,也是中国律师大发展的10年。中国律师业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律师法》。然而,在《律师法》实施的10年当中,也暴露了其与现实发展不相匹配的一些问题。值此《律师法》10年之际,本刊邀请部分老、中、青律师代表撰文,不限体裁、不限文风、不限内容,畅所欲言,以为纪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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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教育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体系。截至目前,共有7部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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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中国司法》2009,(5):64-68
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的实施使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得到扩大,也引发了《律师法》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影响的讨论。要明确这种影响,必须了解《律师法》修改的立法背景及相关立法趋势。本文分析了国外关于侦查阶段律师权利的相关规定、特点及立法趋势,并通过北京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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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法律地位.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取证权作了较大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一些挑战,将对检察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就修订后的《律师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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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定了我国律师制度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但随着我国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国加入WTO组织,以及法律服务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律师制度的发展和变化都对《律师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切为《律师法》修改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和修改的可能性。同时修改《律师法》以顺应我国法律制度的需求和发展,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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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充实了律师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内容,强化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监督管理措施,调整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管职能的层级配置,完善了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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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此次《律师法》的修订进一步保障了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的阅卷权和取证权.这些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较大,也促使我们必须革新侦查思路,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以适应《律师法》的修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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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确地把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1993年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中,第一次把中国律师界定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工作者”。这一定性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该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少学者专家认为,律师法明确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个定位是正确的。二十余年的律师实践也充分证明,律师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广泛地为社会各阶层、各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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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9):3-6
为正确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