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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正>渝教外[2015]25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5]17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5月5日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对外开放,改善发展环境,给外籍人员子女在重庆市接受教育提供方便,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相似文献   

2.
<正>济政字[2015]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5]15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0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及其他管理方式6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2  相似文献   

3.
<正>2015年第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5号)中的一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正>渝府发〔2015〕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我市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8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项(含8项初审项目、9项审批项目)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54项,将国务院要求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全市统一执行并规范。同时,进一步自  相似文献   

5.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6.
<正>济政字[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22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主项4项,子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由审批转  相似文献   

7.
<正>京政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 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济政字[2015]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98号)要求,对《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规范。市政府确定,  相似文献   

9.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宁政发[2016]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1项,承接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  相似文献   

10.
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0]12号各处室、分局,执法总队、信息中心:《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0]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11.
正(2016年7月1日)沪府发[2016]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市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  相似文献   

12.
正(2018年4月23日)沪府发[2018]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等的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市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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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相似文献   

14.
<正>济政办字[201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安全地税盐务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鲁审改[2015]3号)要求,市国家安全局、地税局、盐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经省审核,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5.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5]1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责任分工通知如下: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除此之外,一律不得设定工商  相似文献   

16.
<正>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渝环发[2015]45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两江新区环保分局:为规范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渝文审(2015]18号),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验收环节各协办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验收环节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7月6日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7]33号",现予以印发,自2007年10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设计环节各协办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7月6日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7]34号",现予以印发,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9.
<正>东府[2015]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市政府决定取消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3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20.
<正>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5]4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处室、分局,执法总队:《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6日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听证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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