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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试论合同的附随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附随义务是随着诚实信用原则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合同义务 ,对于保护和平衡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实现契约正义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附随义务分为缔约过程中、履约过程中和合同履行完毕后的附随义务。我国对附随义务的规定过于简略 ,应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附随义务的各种形态 ,提高附随义务的法律效力 ,明确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形式及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2.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亦不同。  相似文献   

3.
世贸组织与合同法的违约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原有的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实质上是过错责任原则。从世界法治观念的演进历史看,原有的归责原则存在一定的缺憾。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我们不得不借鉴英美法系的合同违约归责原则。二、基于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认同,我国新的《合同法》(1999年 10月 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接纳了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三、新的《合同法》的违约归责原则的改变,究其本质是违约责任的扩张化,具体表现在前契约责任。附随义务责任和后契约责任方面的扩张。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本质为给付交换之债,适用民法契约附随义务理论,但因其人身性、不完全性决定了民法契约附随义务理论不能直接适用于劳动合同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和倾斜保护原则共同构成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理基础,作用于劳动合同立法和司法阶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对对方承担通知、协助、保密等各种附随义务,但在内容以及程度上,用人单位承担的附随义务都要大于劳动者,且法定化趋势更强。我国劳动合同立法应当适应这一趋势,将更多的劳动合同附随义务以及违反这些义务的法律效果予以明确规定,以期更好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法》则规定了多样化的责任承担方式,涵盖了绝对权请求权的内容,对绝对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关系采取了竞合的立法模式,造成了二者适用上的困境。竞合的模式具有合理性,同时应该处理好时效、侵权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问题。对于绝对权侵权责任可以适用无损害的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合同附随义务为诚实信用原则衍生之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适用,则有悖公平原则.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对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场合,赋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则可以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7.
现代合同法中的合同义务较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极大的扩张,附随义务就是其中一个例证,然而学界对此重视不足,附随义务的界定仍处于不统一的状态。以对附随义务全新定义为突破基点,通过对合同关系发生、发展各阶段上的附随义务分别与先合同义务、合同从给付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比较,从而实现对合同附随义务的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8.
在债的义务群中,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在学理上和实践中均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故对其概念、成立基础、具体内容乃至违反后的效果等诸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文章在目前狭义说的基础上,对于附随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界定,并理清了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对附随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与通说不同的是文章认为附随义务不但应当包括对当事人固有利益的保护义务,而且还应当包括令当事人实现合同利益最大化的辅助义。基于对其内容的界定,文章指出附随义务之亦得由权利人独立诉请履行,而不是仅仅于义务人违反后请求损害赔偿。换言之,附随义务之违反的效果,也应当采取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9.
论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发展起来的制度,其体现了正义和安全的法律价值。在各国的立法中均体现了附随义务,但是并不完善。我国的附随义务也仍有缺陷,需要在合同法中提高附随义务的地位,扩展附随义务的内容,完善附随义务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10.
由于侵权行为与侵害行为概念的区别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不同。我国应当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侵害行为与侵权行为 ,并明确规定物上请求权的条款 ,在TRIPS协议的指导下架构起对侵害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1.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明确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均衡双方负担,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12.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均衡双方负担 ,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 ,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13.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4.
预告登记的保全对象主要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这类权利有遭遇"一物二卖"等中间处分行为的危险。其原因在于,此类权利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此外,内含于某些物权变动模式中的登记制度也是这些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对此风险,法律一般利用预告登记、损害赔偿以及债权人的撤销权等制度加以对抗。其中,预告登记有明显的优势:不但能够保障合同目的实现,而且防险成本低。这正是预告登记制度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5.
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 ,在性质上属于先合同义务 ,其立法基础应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去认识。告知义务人不仅包括投保人 ,还应包括投保人的代理人和被保险人。我国对告知义务的内容采用询问回答主义 ,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为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至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时间内 ,行为人违反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相似文献   

16.
行政追偿制度构建之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赔偿中的追偿权对被追偿者来说是一种重大过错行政责任。行政追偿权行使的条件须是行政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费用或履行了赔偿义务,行政公务人员主观上须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要完善行政追偿程序,并放宽相应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也适用于未经登记的动产的返还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经提出抗辩后,存在原返还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情况,而此时自然债并不适宜用来概括此种情形,由此有提出自然物权的必要。自然物权与自然债一并构成民法上特殊的自然权利义务关系。对自然物权不应赋予更多的法律效力,自然物权状态下围绕该物应存在相应的法律物权,二者处于并立关系,但并不违背"一物一权"法理。自然物权弥补了理论不足,体现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在民事关系的调整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作用的完美融合,彰显了民法治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18.
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合同之债主要是一种对内效力 ,即对合同当事人的效力。但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 ,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 ,实际上涉及到第三人并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的拘束力。而且由于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 ,给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 ,对不同情况下第三人法律地位的确认 ,能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第787条以现行《合同法》第268条为基础,对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作出了规定。该制度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定作人利益,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任意解除权应限于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不应类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在时间要件上,该解除权只能在承揽工作完成之前行使;在主观要件上,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排除承揽人违约的情形。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符合解除权的行使程序,但在行使效果上,应注意其与法定解除权的区分。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在本质上是一种须承担对价的单方终止,对该条所定的赔偿范围,应采“报酬请求权”解释,即承揽人有权请求合同约定的报酬以及因合同解除而增加的费用,但其因合同解除而节约的成本应予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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