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刘春丽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6,(4):50-55
作为“口袋罪”的代表性罪名,非法经营罪具有立法与司法等方面独特的产生语境,其本质上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兜底性罪名.司法实践中,该罪与其他罪名乃至其他兜底性罪名之间存在着规制范畴之争的实践危机.然而在我国转型期的背景下,非法经营罪仍具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因此,应充分运用司法方面的治理路径,在此基础上采用刑事司法、刑事立法等理念多维度相结合,分层次、有阶段的路径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 相似文献
2.
陈超然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3):67-72
非法经营罪的竞合问题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存在重大争议。之所以会出现复杂的竞合现象,一方面是因为非法经营罪作为市场秩序的前置性规范和市场准入类犯罪的一般条款,另一方面是因为非法经营罪第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不断扩张。因此,非法经营罪的竞合认定,首先要明确非法经营行为的特定性,即与市场准入无关的经营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其次要区分非法经营罪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 相似文献
3.
薛满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1):45-47,60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 ,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 ,获取非法利益 ,数额巨大的行为。在认定本罪时 ,除了应注意犯罪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外 ,还要考虑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从事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竞业行为 ,以及所获取的非法利益是否数额巨大 ,同时要将本罪与非法经营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相区别。 相似文献
4.
5.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以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为基础 ,该罪认定的核心问题 ,如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非法利益等理论界定需要从公司法制的角度来廓清。但由于公司法上竞业禁止理论的缺陷而导致上述问题边界不清 ,所以很有探究的必要。涉及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无非法获利而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刑事责任问题也有待明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指控存在例外 ,诸如竞业禁止义务免除 ,经法定程序确立的董事经理兼任、因履行公司企业契约等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6.
项金发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5(1)
非法经营罪是常见多发犯罪,对其认定有不少难点问题.不少学者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范围理解和界定有片面性;“违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要区分;“违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不以非法经营行为论;“其他非法经营行为”范围不应限定,符合刑法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均应以非法经营罪论. 相似文献
7.
贾成宽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2):54-59
本文在结合我国非法经营罪的历史变革和部分国外立法例的基础上,考察了非法经营罪第4项与罪刑法定的关系,对限制非法经营罪的无限扩张途径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裴昱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1):33-35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罪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批复不断丰富着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就目前来说,非法经营罪的体系已变得非常庞杂,这与司法实践中的扩张行为有关,但立法上的缺陷也是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应采用空白罪状的描述方式,对其立法和司法解释上的扩张问题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9.
因非法经营罪的刑法条款规定不甚明确具体,在认定该罪时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适用。本文通过分析涉烟非法经营罪认定中的三个关键问题,即"违反国家规定"的含义、非法经营行为的类型和"情节严重"的界定,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非法经营罪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分析现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上海实践中的涉烟案件适用法律指南。 相似文献
10.
非法经营罪属于典型的行政犯,其立法特征与我国1979年旧刑法中的投机倒把罪类似,在内容上有一定的承继关系,因此有人称之为小口袋罪。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对传销、网络游戏外挂等新型案件都以非法经营罪处理,有扩大非法经营罪适用的趋势。针对这一变化,有必要对这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检视其认定思路和认定标准,以此对当前非法经营罪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做一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非法经营罪的内涵与外延,为非法经营罪实践认定和量刑适用提供理论保证。 相似文献
11.
耿国美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4):22-26
经济社会发展促使经营领域出现形式各异的牟利行为,因为不符合《刑法》第225条前三项的规定,司法者往往通过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将其纳入该条第四项,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基因日益显现且口袋径有扩大趋势。这必然导致实践中同案不同判、刑罚适用不统一、司法解释越位以及理论中对非法经营罪客体和国家规定含义的争论等一系列问题。实践中应紧紧围绕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严格限定国家规定的范围,预防司法犯罪化。唯有如此,才能限制其口袋径的进一步扩大,顺利实现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12.
骆琼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55-57
外汇按金交易违反的规定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且其中的中介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只是一种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和共犯从属性认定其是犯罪存在阻碍,其本身属性及刑法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对外汇按金交易中介行为介入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的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中董事、经理的范围和同类营业的内涵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明确本罪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1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规定存在主体过于狭窄的缺陷。刑法对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规定与我国宪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存在矛盾:同样的行为可能因为是否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而受到不同的处理,与刑法的平等原则不相一致.对于受害方也不公平:当前刑法的规定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利。因此应当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修改为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相似文献
15.
论非法经营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坚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1):54-61
非法经营罪是97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一个罪名,值得关注。非法经营罪罪名是否恰当、非法经营罪客体应如何把握、非法经营罪客观方面常见犯罪形态的认定等问题,有必要予以详尽地阐述。 相似文献
16.
冷远鑫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3):70-73
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包含了"空白罪状","兜底条款"和"罪量要素"三种不甚明确的立法方式,其规制范围易被人为的扩大,笔者认为应对其加以限定。本文拟从刑法基本原则和刑法解释方法的角度来探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规制范围,以期能够得出妥当性的解释结论。 相似文献
17.
张金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7(2)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设置的新罪名。该罪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背离了《刑法》第225条规定的原旨,逐渐变成笼罩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口袋罪。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成文法的弊端以及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影响外,主要还是在于立法技术上,在条文中使用了高度抽象性的兜底条款和空白罪状,使得实践中定罪量刑标准不一。其不合理扩张不仅与罪刑法定主义相背离,还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相冲突。面对非法经营罪扩张问题,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司法解释的角度对其进行限缩,规制完善,推进立法与司法实践相协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8.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1,33(4)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在司法认定中存在规制行为类型理解有局限、"违法犯罪"认定过于宽泛、部分罪量事实轻描淡写、此罪彼罪的区分标准不统一的误区,使该罪面临被轻易且过度适用而成为新的"口袋罪"以及定罪量刑上失准失衡的风险。应在认知上明确:一是该罪规制的行为包括相应预备行为的正犯化、相应帮助行为的正犯化以及一类新增犯罪共三类行为;二是对该罪"违法犯罪"罪状的理解应坚持限缩解释立场,切实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将其限定在已经构成犯罪或者"可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范围内;三是但凡出现犯罪竞合时,均应以更严重犯罪定罪处罚。在制度上,最高司法机关应当对既有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整合清理并发布指导性案例。 相似文献
19.
非法经营罪是一个典型的空白罪状,“违反国家规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开放式表述,使得非法经营罪成为97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一个罪名,立法司法解释接连不断,成为一个典型的“口袋罪”。空白罪状高度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带来了很大的扩罪的可能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性等有着明显的冲突,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和不合理性,应当在刑法中尽量予以限制使用。 相似文献
20.
潘星丞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43-47,68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关于传铕定性的《批复》仍未失效;为履行入世承诺,避免国际贸易摩擦,对传销不能一概视为犯罪。“传销”含义随国家政策不断变化,需准确界定其范围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传销犯罪不能认定为诈骗,其法律适用应为“双轨制”模式:“团队计酬”仍属非法经营罪,而“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则应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双轨制”从立法理由看,具有应然性;从刑法解释看,具有实然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