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 毫秒
1.
张炜 《法人》2007,(11):12-12
《物权法》10月1日开始实施,有助于促进动产融资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全国统一集中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是对《物权法》实施的落实。央行人士此前表示,我国原来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担保物权制度与金融发展关系越来越密切,动产成为现代信用交易中重要的担保资源,发挥动产抵押在抵押贷款上的融资效力,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是世界上动产担保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动产担保融资已经占到中小企业融资总量的70%以上,这与美国相当成熟并在不断完善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密切相关。美国将动产抵押系统化规定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中。我国对动产抵押制度主要规定在《担保法》、《担保法解释》中,并在《物权法》中对担保法中的规定予以整合,进一步规定了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主义,还创造性的引入了英美法系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本文通过阐述美国《统一商法典》动产担保制度,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动产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鄢梦萱 《河北法学》2007,25(9):83-88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价值在于补充和完善银行获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鉴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正外部性,中小企业发展这个事实本身即为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收益,所以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公共产品,出资者大都为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法律性质上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它应当以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其融资环境为宗旨.从根本上来看,信用担保机构应当更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而非商业性职能.  相似文献   

4.
在研究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众多文献中,"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观点相当流行,我国的法律法规更是将其制度化.但是本文认为,目前支持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观点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同时,从实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着特殊的体制原因,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做法并没有触动相应体制的改革.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做法并不可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需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利率市场化和银行治理机制的改革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5.
邱海洋 《法人》2004,(10):72-73
完善动产担保制度,使中小企业有更多的担保资源可资利用。发展投资银行业,为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完善票据制度,让商业信用活起来。完善治理,提高经营业绩,以符合贷款条件。调整经济政策,让更多的钱流回小城市。  相似文献   

6.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繁荣、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特别是资金缺乏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的重要问题。解决的途径在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健全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体系与融资制度,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7.
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融资难题时,知识产权融资是较常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在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中这种融资担保方式更为普及。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与知识产权证券以及信用等相比较,更易获得融资,其融资成本也较低。同时,能够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但是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价值评估;二是风险评估,不管是价值评估还是风险评估,其评估的难度都比较大,较大的评估难度,使得银行在进行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业务时承担风险。本文从知识产权融资担保必要性入手分析,并简要阐述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提出的三点建议,希望能够为今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法律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察》2014,(10):F0003-F0003
正安徽省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属国有控股担保机构,也是一家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安徽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企业,主要从事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担保等业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转变,深入推进企业发展。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制定并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内部审计、重大决策责任  相似文献   

9.
胡田野 《时代法学》2013,11(4):59-65
由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应激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并建立政府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同时创建对中小企业的减免税机制。应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中介法律制度,如中小企业的征信机构,借贷风险评估机构,参与担保机构,提供借贷双方信息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成长的辅导机构等。在立法上,要修改和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以完善民间借贷为核心,制定《中小金融业法》,允许适当的利率市场化,适度放宽中小企业之间借贷法律效力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司法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融资担保的不断实践,使担保制度由保全型向金融媒介型过渡,浮动担保等新型担保制度出现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对传统的担保制度发出了挑战,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缺乏有效的担保将会阻碍国际融资业的发展,这对及其需要外资的我国现代化建设十分不利。因此有必要研究国际融资担保业务中出现的新型担保,分析国际上通用的担保制度和法律法规,借鉴先进经验,来改进国内的担保制度及其立法,使其适应涉外融资法律事务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我国规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法律、法规与迅速发展的信用担保实践相脱节,制定一部专门调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3.
魏安江 《法人》2014,(10):70-71
正作为一项全新的融资法律制度,应收账款质押的推出值得肯定。然而遗憾的是,该项法律制度无论在顶层设计,还是在具体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都十分突出应收账款质押作为法定的权利质押范围首次纳入到我国的《物权法》,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项将"应收账款"列为可以出质的权利予以规制,无疑对盘活社会资源、扩大动产担保融资范围,尤其对解决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能力较弱等"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同时也符合现代社会担保物权制度发展的主流  相似文献   

14.
为正确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切实规范担保交易秩序,保障债权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担保制度解释涉及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以期对该解释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廖焕国 《法律科学》2009,(5):149-156
融资融券交易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担保机制是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构建的基石。信托关系、让与担保和账户质押等并不足以型构我国融资融券担保交易机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应建立以最高额质押为基础的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为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研究发现信用担保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目前,担保市场中法律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担保秩序的稳定和市场的持续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厘清并深入剖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协作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四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构建多角度、多层面的控制机制和规范来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7.
高小珺 《经济与法》2003,(10):62-63
一、我国信用担保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与国外发达国家信用担保的历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担保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信用担保在我国已引起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信用担保的指导原则、担保体系、银行选择、资金来源、业务范围、评审制度、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和促进了担保业的发展。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和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相比较。我国信用担保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现有的信用担保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18.
商标因为其巨大的经济价值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生命之依托,通过商标权担保融资更是为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融资的新途径,我国现行《担保法》对商标权担保方式置于权利质押的体系之下的,笔者从抵押与质押制度设置的区别其两者的制度价值的角度来分析商标权应为抵押权的标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创设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却面临着来自应收帐款让与担保的制度竞争.这一制度困境实质上源自我国学界对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法律性质的错误认识,进而导致《物权法》错误地规定了其成立要件和公示要件,不利于开展基于应收账款的金融创新和系统性风险控制.因此,应当按照担保性债权让与的模式、从民商分立的视角重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解决物权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冲突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开展.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伴随着活跃的融资活动而产生的股权让与担保实践,被认为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让与担保制度,并不能直接推出承认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结论。司法案件审判结果固然可以作为观察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样本,但其呈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合同效力、担保责任等层面,未能全面构建股权让与担保涉及股权变动、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等层面的协调体系。从制度功能讲,股权让与担保未必能促进融资,反而可能增强股权受让人的强势地位。不应急于将股权让与担保明确为一种非典型担保。应对司法实践纠纷解决,可区分股权让担保的对内对外关系处理。对内关系中,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股权让与担保所涉的融资、股权转让、担保意思做整体性解释;对外关系中,应遵循商事外观主义原则,通过保护第三人的信赖,来具体阐释涉股权让与担保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清偿等规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