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激发农村活力的战略选择,其关键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广西玉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和产业融合推动经营主体发展的特色,但仍存在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不高、金融支持不够、公共服务不足、产业链条不长、新型职业农民缺乏等问题。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构建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机制,其中,政策支持解决"发展后盾难"、加速农地流转解决"农地流转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解决"金融供给难"、构建公共服务平台解决"产品营销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持久种地难"等核心问题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通过调研发现,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合作社内部结构"散"、"乐山造"品牌效应"弱"、产业基地标准化水平"低"等问题。应该从做"强"龙头企业、做"优"产业基地、做"大"产品品牌、做"准"扶持政策四个方面着手,提升乐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相似文献   

3.
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困难是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因地制宜,土地流转体制不完善,财政扶持力度有限,创新能力不强,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要促进峨眉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就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不断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创新,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品牌;完善土地承包政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强经营主体监管;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4.
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是发展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在坚持以农户为主体的基础上,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土地经营面临"多重困境",以社会化服务为导向的土地托管是基层农村化解困境的一种制度创新,更是现阶段我国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土地托管是以政府及村组织动员,农户委托,托管机构受托的方式对农田进行规模化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形式。通过建构以"共容利益"为核心的"农民—政府及村组织—托管机构"三位一体的运行分析框架,阐释土地托管模式的运行机理,借助"共容利益"机制,社会化服务模式逐渐渗入农村土地经济的各个层面,使得细碎化土地的能量和作用远远超出以往研究对其的定位。这种社会化服务模式,正是农村土地迈向规模经营新样态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围绕乐山市"创新投资年"主题,应进一步创新机制,培育壮大山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提出 生态环境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林 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随着"两大工程"的实施,乐山林业保护与发展、改革与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创新。特别是在林业经营形式上,出现了租赁、转包、办股份合作制林场等多种经营形式。加快了造林灭荒进程和土地依法合理流转,调动了业主和林农的积极性,推进了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据调查,大渡河造林局、川南林业局、马边觉罗豁林业公司、龚嘴镇人民政府等许多法人和自然人,近年来  相似文献   

8.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之年。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17个"一号文件"。农村土地制度创新重在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创造条件使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真正成为城市市民,为留在农业内部的从业者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推进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9.
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农村家庭经营体制的确立,使我市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以农户经营为主、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与旧体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体。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是较为适合于农业特点和能够较好地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经营形式。但是,在发展家庭经营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如土地的细碎化、牲畜的平均化、难以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和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十分薄弱等等,这些都妨碍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而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一不与家庭经营体制不完善和集体经济实力削弱相联系。只有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家庭承包责  相似文献   

10.
邓勤 《理论前沿》2003,(12):44-45
纵观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历史,无论是过往的“土地革命”还是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本质特征是解决农民的土地物权!这是土地仍然作为我国农民社会保障功能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WTO的环境中,要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其创新的思路是让“农民依靠土地,又要从土地中走出来!”。公司制形式是指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身资本积累或以合伙的方式组建农业公司,在大规模租地的基础上形成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形式。其特点是:以实施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期发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如何进一步加快组织化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作出了重大制度安排。云南省相对于全国来讲,农民组织化程度偏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应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加快农民组织化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确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农"问题是当前困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家庭承包制下,农民家庭的土地分散、规模小,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制度性障碍。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逐年下降,农业生产兼业化趋势加强,粗放式经营的现象日趋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也影响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当前适度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趋势,可以通过农户承包地互换、转让、村集体反租倒包及土地股份合作制等模式来实现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实现农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规模经营包括土地规模经营和生产规模经营两种。云南省是土地资源较为稀缺的省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十分强烈,因而在相当长的时期。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不改变家庭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与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仍有差距。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一直在探索中发展,逐步建立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正面临着重大改革与创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法律应尽快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新型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面对各式各样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受到较大的冲击,而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党在农村一系列政策的核心,为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国土地经营制度的发展必须实行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制度:一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动产业化经营;二是在条件适当的地方积极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6.
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发展多样化的规模经营,充分激活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大省,江西正处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期,也要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努力克服现实困境,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路,为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7.
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发展多样化的规模经营,充分激活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大省,江西正处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期,也要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明确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努力克服现实困境,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路,为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产权股份制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余年,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依然困难重重,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下各种土地权益矛盾的突出,农业的发展速度缓慢,引发了"三农"问题.土地产权国有化改革、土地产权私有化改革和土地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等设想难以真正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实质,在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企业化和国际化道路上,农业经营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倾向将越来越强,势必要求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使农村土地的流转更具有规模.这就要求农村产权制度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革.  相似文献   

1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类型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农业经营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突出职业农民、融资渠道、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五个重点"。  相似文献   

20.
农地是发展农业的必要条件,农地的经营规模决定了农业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方向,并在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长沙市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地调查发现,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空间分布、地形地势、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距离、社会化服务体系、政治因素;其发展模式受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政治因素的综合影响。调查认为,长沙市存在三种可供选择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而不同模式有其自身的形成和发展逻辑,在运作主体、产生方式、利益分配、资金技术、规模以及风险规避方面存在其固有的特征;农地规模经营实际操作中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