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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新法经字(1991)第2号《关于企业经营者依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起诉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的规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方是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国家规定的其它方式确定之后,即成为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  相似文献   

2.
论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史书斌刘茂钦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对企业的车间、班组、分支机构等内部组织进行承包经营的合同。是否承认这类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平等地位,关系到人民法院把这类纠纷作为经济案件受理的合法性问题,由于认识不一致,...  相似文献   

3.
最近,笔者在12家企业调查研究发现,少数企业领导人和干部严重玩忽职守,已成为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草率,导致失误。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理解存在一定的片面性,误认为厂长(经理)负责制就是厂长(经理)说了算,甚至把国有企业视为个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独断专行,几百万、几千万元的经营业务,不经集体讨论就一人点头一人办。这种决策的独断性往往因对市场供需情况不甚了解,对市场预测又缺乏超前意识,盲目生产或进货,造成大量的产品积压。此类问题并…  相似文献   

4.
本文所说的企业破产责任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管理不善致使企业破产所应承担的责任。对此,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由于企业监督的乏力,不仅导致了企业内部“穷庙富方丈”现象的增多,也诱发了党政机关许多腐败问题。在企业改革的攻坚阶段,强化企业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已成为当前惩治腐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企业监督的重点是强化对厂长、经理的监督 厂长、经理是企业领导班子的核心。办好一个企业的关键在于厂长、经理,毁了一个企业同样也在于厂长、经理。近年来,由于对厂长、经理监督的乏力,导致了有些厂长、经理为所欲为。他们集决策权、经营权于一身,以“老板”自居,独断专行,财务上是“一支笔”,决策时是“一…  相似文献   

6.
企业法人是由自然人结合而成的社会经济组织,是一种抽象的生命体。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通过法人代表的具体行为来实现。《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厂长(经理、董事长)。由此看来,企业法人代表具有双重身分,对内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拥有决策权、管理权;对外代表法人从事经济交往活动,拥有代表权。因此,企业法人代表的资格与厂长的资格是统一的。  相似文献   

7.
加强企业财务监督,不仅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企业厂长(经理)廉洁经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近几年随着厂长(经理)权力的扩大,企业财务监督的力度大为削弱了。其原因:一是在许多企业,财务主管人及财务工作人员的升迁去留由厂长(经理)一人说了算,财务人员为了不被“炒鱿鱼”、避免“穿小鞋”,只好唯命是从,直至放弃监督的职责。二是有的企业厂长(经理)把自己的三亲六故或好友安置在财务工作岗位上,这无疑给厂长(经理)违反财政法规和财务管…  相似文献   

8.
<正> 股份制企业厂长的法律地位,随着股份制试点的扩大和股份制企业的增多而日趋突出。股份制企业是否适用厂长负责制?如何确定厂长的身份?厂长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什么义务?怎样处理好厂长与企业内部机构的关系?都是需要认真探讨的现实问题。 (一) 在我国,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商品经济体制,决定了厂长法律地位的特殊性。确切地说厂长法律地位,是与厂长所在企业的法律地位密切相关的,厂长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使职权的行为,是以企业名义实施的,因此,企业的性质和  相似文献   

9.
对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法律?编辑同志:某商业企业法人与内部经营门市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后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对该案如何适用法律,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适用经济合同法;另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问...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9,(11)
合同管理是企业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工作,作为公司经理,我把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摆上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位置,并作为任期内的一项工作目标。一、由浅入深,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自觉性作为一个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有主动地、自觉地把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作为实现经理任期目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只有把合同管理工作看成是对国家法律负责,对上级领导负责,对企业职工负责的重要标志,才是真正重视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近几年来,建筑企业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已经迫使我们不得不把合同管理工作摆上企业经营的议事日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施工企业正在由计划体制下的单纯生产型逐步转变为双轨制下的生产经营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市场调节作用的日益扩大,使企业经营自主权也日益增强,尤其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施和建  相似文献   

1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承包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实行承包经营,由承包方同发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因履行承包经营合同发生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审判实践中存在分歧:一方当事人应是发包方(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即企业的主管部门,对此  相似文献   

12.
广西柳州市刘汉惠问:A市a厂与B市b厂签订了一份承揽加工合同由b厂提供原材料运至a厂,a厂在A市加工、交货。后双方发生合同纠纷,b厂搬迁并更改了厂名和更换了厂长。访问,b厂是属法人变更还是法人撤销,更改厂名后的新b厂是否应承担原b厂的权利义务,a厂可否在A市起诉新b厂?本刊法律团答:b厂搬迁和更改厂名,在法律上属对法人名称、住所等方面的变更,不是法人的撤销或分立、合并;b厂更换厂长,仅是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不影响其原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更改厂名后的新b厂应承担原b厂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以原合同是原法定代表人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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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后厂长(经理)的地位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国家是企业的所有者,厂长受国家指派,代表国家对企业实行管理,即厂长只代表国家的观点。第二种观点,厂长受国家委托,对本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权负责;同时,企业又是法人,厂长是法人代表,即厂长既代表国家又代表企业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从苏联一长制那儿延续下来的,其最大缺点就是把全民所有制企业当作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来对待,未能正确反映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与第一种观点相比较,第二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法人组织的客观要求,是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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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范围看,建筑业市场尚不规范,建筑企业内部大量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以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为切入点,对"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转包、分包、挂靠行为等四类行为的性质、效力进行分析,尝试有效区分几者之间的异同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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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对外开放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科技人员或被聘为企业的厂长、经理,或走出科研院所,承包、租赁乡镇、区街企业,成为企业经营者;或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等。审判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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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开银 《法商研究》2023,(1):91-103
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增设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项,并没有化解公司权力集中问题,反而增加了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否适格的争议以及法定代表人由不同主体行使而产生的权、责配置的冲突,加剧了法定代表人权、责不清或泛化的风险。法定代表人既是公司意思的表示者,也是公司意思的执行者,是公司意思表示与执行的统一体,不能被简单地分离。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其决策的执行人,是现代公司意思形成的参与者(或部分意思的形成者)与执行人,应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权、责由董事长和董事分别行使和承担。董事长执行法定的公司人格性职权,适用代表理论承担责任;董事执行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性职权,适用代理人规则承担责任。这种董事会单一代表制与董事多元代理制相结合的模式,克服了一元化的自然人法定代表制度的固有不足,厘清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基础,尊重了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管理体制的传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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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承包条例》)规定,企业法人可以投标去经营其他企业,但无论在现行法律中还是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承包条例》第14条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从这条规定看,承包经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很清楚,是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当中标者是个人时,承包方是明确的,但中标者是企业法人时,对承包方的含义就会产生歧义.有人认为,这里的“实行承包经营的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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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在改革中签订的合同,大体有五种类型:1、厂长(经理)承包合同;2、城乡联合办企业协议;3、聘用厂长(经理)和技术人员合同;4、合资经营协议;5、劳务合同.我们在办理上述合同或协议公证时,充分注意了以下几点:Ⅰ、认真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有无管理企业的经验和必要的技术.过去乡镇企业的负责人,多是由乡政府任命,这些人大都是村委会落选干部;这些照顾型的干部,年龄偏高,文化偏低,不懂商品生产.在改革中,乡政府采用新的用人办法,凡公开招聘的民主选举或毛遂自荐当厂长的.乡政府部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由新聘人员组阁.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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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编辑部:1990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xx经销公司”,并任命剡某为法定代表人,县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制某代表企业与工交局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在承包经营期间,工交局出资为该公司购买了办公室,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取得了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县政府承担了贷款的银行利息,但刘某承包期间应上交的100万元利税没有完成。在承包期满后,该企业更名为xx开发公司,正式纳入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序列。判某承包期间公司负债均由xx开发公司予以偿还。后发现剡某在承包期间曾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价值10余万元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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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它的活动要按照客观的经济规律办事,它内部的管理体制也要适应租赁经营方式的要求。随着租赁经营方式的采用,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也要发生相应变化,表现在法律关系上也不同于一般国有企业。一、从行政性官员转变为法人代表租赁企业厂长(经理)的产生是由租赁企业的法律性质决定的。租赁经营是通过招标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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